扣动扳机。
子弹越过顶在最前头那个倒霉蛋,击中了人群中某个长得比较高的幸运儿。
“妈的,打歪了!”
他狠狠地骂了一句,丢下手上的枪,接过巨硬递上来的新枪,继续瞄准——
在这个动作的期间,那一支白人军队起了一点骚动,因为队伍里有个家伙被击中了!
但是他们也很快地反应了过来,从人缝里探出长长短短的枪管,对准了斑鸠的位置。
斑鸠可不敢在这种集中攒射的火力下卖弄自己躲子弹的本事,怪叫了一声就跳入了堑壕。
随着他的这个动作,头顶上‘嗡’地一声飞过一群子弹!
噼里啪啦的枪声络绎不绝地响了起来。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哈哈,有意思!”
……
斑鸠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参加的第几次战斗了。
自他穿越成为一个印第安人以来,几乎每一天都在生死线上挣扎。
要么明火执仗地与敌人打仗,要么在阴悄悄地算计着别人。
能活到现在,连他自己也觉得是个奇迹。
当他在拉雷多的小镇外对着那个名叫‘乔尹’的牛仔开第一枪的时候,他连枪都抓不稳;
当他在哈里森河谷射杀那几个白人的时候,他还需要歇斯底里的猖狂大笑,来掩饰和发泄自己的惶恐;
当他在火鸡岭率领着倾巢而出的部落与敌人决一死战的时候,他还会担心万一自己要是死了,该怎么办?
当他在追击怒风的路途上,率领着水车做绝地反击的时候,他其实比谁都害怕!
可是,这一场一场的仗打下来,到了今天,即使再细腻光滑的神经,也被磨得粗粝了!
再忧心忡忡的心思,也习以为常了!
这一仗,他怕吗?
不,无所谓怕与不怕。
日子不就是这样过的吗?
家常便饭而已!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与旁边坑道的瘸腿老兵大声地聊聊天。
“嘿,银块!你可别告诉我,你的腿都吓软了啊!”
“嘿,斑鸠!你忘了吗,我都没有腿了,怎么会软?”瘸腿老兵嘴巴里嚼着烟叶,说话声唏哩呼噜的,又带着不知道那个部落来的口音,很难听懂,但是斑鸠听得懂。
“哦,我都差点忘了。你的腿,我记得是在火鸡岭那一战搞坏的?”
“可不是吗?”瘸腿老兵说到:“我当时腿都吓软了,不利索了,所以被不知道哪里来的子弹给击中了!”
“等打完这仗,你该娶老婆了!”斑鸠说到。
“娶老婆干什么?跟着我受苦吗?”
“给你生个儿子呗!”
“生儿子干什么?跟着我受苦吗?”
……
斑鸠已经能清楚地看见,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倒霉蛋的样子了。
他看起来并不像其它牛仔那样满面风霜,他穿着一身簇新的衣服,面庞上还带着青涩的狠厉,他手中握着的枪也很新,比其它人的枪管还要长一些,一看就知道,那是某个枪械厂最新款的产品。
斑鸠见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听信了枪火与财富的传言,怀揣着扬名立万的梦想,连青梅竹马的心上人都来不及和他们说再见,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冲上了战场……
斑鸠杀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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