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蒙特在利文斯顿的大军是在18日早晨,用过早饭之后移营的。
自从知道战场指挥官克里克同远征军少将斯蒂芬-卡尼有勾结之后,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继续呆在利文斯顿这个地方了。
白宫那些人是有多肮脏,弗里蒙特知之甚详。他自己也曾是其中一员,在俄勒冈和加利福利亚这些年,他更是熟练地运用着从那些人身上学到的本事,在美洲西北这个地方无往不利。
亚历山大率领着他的两个团作为前军,最先向南开拨。
中间是弗里蒙特的亲军,汤姆逊旅的3个团。
殿后的格雷姆还没有出发,作为正统的军校毕业生,年轻的格雷姆却比亚历山大和汤姆逊更加老成持重一些,他主动揽下了殿后的差事,也肩负着保护炮兵团的重任。
那一支骑兵团分成了左右两翼,逡巡在大军的左右两侧。
弗里蒙特的目的地是拉马尔山谷,位处利文斯顿的东南方向,离利文斯顿大约50公里,不算太远。
但是拉马尔山谷的地形和利文斯顿迥然不同。利文斯顿利于进攻,拉马尔山谷利于防守。
弗里蒙特虽然从海军准将斯洛特那里领下了5个月内扫平西北部所有印第安人的任务,但是5个月的时间对于他来说绰绰有余,对白石城的包围已成,他没必要过于激进,以免被那个远道而来的卡尼少将摘了桃子。
弗里蒙特跟着中军汤姆逊旅在上午10点左右出发,到了中午大约12点的时候,接到了前军旅长亚历山大传回来的消息,说是已经到达了拉马尔山谷,正在构筑营地工事。
弗里蒙特便命中军稍微放慢了一点行军速度。
他刚刚接替克里克成为战场指挥官,还来不及邀拢人心,但是适当地给士兵们一点甜头是很有必要的。
他的中军一共有3个团,大约两千多人,行军速度本就不快,这一下子得到可以稍缓行军的命令,队伍一下子便肉眼可见的垮了下来。
狭窄的山道上挤满了士兵,有些暂时无法快速通过的,干脆一屁股在旁边坐了下来,等着闹嚷嚷的队伍先过去。
两个团长装模作样地挥舞着鞭子去驱赶那些兔崽子们,弗里蒙特和汤姆逊指挥官见了也不拆穿,站在路口看着他们——这一条山道原本并不是路,只是前军亚历山大旅探索出来的一条道路而已。
“放轻松一点,汤姆逊上校!”弗里蒙特说到:“士兵们绷得太紧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可是……这也太散漫了!”汤姆逊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埋怨到。
“咱们都是老兵了,这样的场面没说见过一百次,七八十次总是有的吧?行军本来就是一个苦差事,比打仗还难一些!”
“哈哈!”汤姆逊上校笑了起来,“这倒是没错。如果一个人,每公里能走8分钟,换成了1000人,每公里说不定能走上半个小时!”
“那倒不至于——”,弗里蒙特从路边摘下一把狗尾巴草,将他递给汤姆逊,“你看,这玩意长得多快!”
“毕竟是春天了嘛!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呵?”汤姆逊回答到。
弗里蒙特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中懒洋洋的日光:“还行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却又叹了口气。
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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