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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3章 黄金的王子,骄傲的雄狮(二合一4.3k) (第1/2页)

    霜月的尾声是摩恩的初冬。

    王国的温暖的气候通常只有在寒冬腊月才能见到天上飘雪。

    可今年,或许是连神明都为西蒙领的遭遇感到哀伤。

    细细密密的小雪从天而降,落在焦黑破败的断垣残壁上,落在血肉模糊的累累尸骨上,宛如要掩盖着疮痍狼藉的世间。

    啪!

    啪!

    扬起的马鞭挥开飞舞的雪花,脆响传来。

    紧接着,两只沉重的铁蹄伴随着战马的嘶鸣落下。

    马背上的罗德里克一身耀眼的金甲,左手把持挽具,右手则握着历代摩恩国王的象征——黄金之剑咎瓦尤斯,他的身后,是乌压压看不到头的军团。

    金色的头发,金色的铠甲,金色的宝剑,在这白茫茫的雪天中,他显得是如此醒目。

    王子的面前,站着一个五花大绑的狼人,一个掉队的比蒙士卒。

    “跪下!”

    押送的士兵一脚踢在狼人的膝盖上。

    后者却只是抖了抖毛发上的雪,冲着押送士兵低吼龇牙。

    “你这畜生!”

    押送士兵火气上涌,抬起长矛就要给对方大腿戳个洞,罗德里克却这时抬手制止。

    他从战马上一跃而下,缓步到战俘身前,一人一兽一高一矮地四目相对。

    狼人打量着走来的人类,狭长的口鼻在王子的头顶比划了几下,喉咙中挤出轻慢的哼声。

    它对这个矮小的人类领袖非常不屑。

    在兽人们的普遍认知里,只有高大强壮的人才能胜任领袖。

    如果要狼人来选,它会选择旧都城门下那个不动如山的怪物,而不是这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

    当然,罗德里克并不矮,在人类中他的身形称得上是完美的修长,但比起身高普遍在两米朝上的比蒙兽人,他的确显得很袖珍。

    面对嘲笑,二王子丝毫不恼。

    他就这么昂着头,凝视着狼人的眼睛语调平缓:

    “我知道我没你高,但如果你以此来嘲笑我,我会砍掉你的脑袋来缩短我们的差距。”

    狼人霎时睁大了眼瞳,喉头鼓动:“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我特地花半天时间学的,标准吗?”

    “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事!”

    “这不是你能决定的。”

    罗德里克挥了挥手:“送到精神术师营。两个小时,我要知道巴格斯去了哪个方向。”

    “是!”

    两名士兵即刻摁着狼人的头将它拖了下去。

    远方的原野上密密麻麻的脚印分叉开去,比蒙联军在这里分散为三股部队,狼王发觉了有敌军追击。

    或许是想分散撤离,又或许是打算来一场反包围。

    罗德里克并不关心,他的视线停留在那些还在冒着黑焰的被烧毁的村落上,停留在树梢枝头时不时就能看见的残肢断臂上。

    兽人军队的速度奇快,即便二王子已经提前一步来到西境堵截,却还是让他们逃之夭夭。

    上一个拥有这种异常机动性的军队,是黑袍宰相的龙骑军。

    罗德里克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解决军队后勤问题的,但他却知道狼王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

    他低下头,咎瓦尤斯光泽闪耀的剑刃,倒映着一张略显落魄的脸庞。

    王国的西境几乎被屠成了白地。

    王国的坚盾伏尔泰被兽人所杀。

    到底是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

    从小到大,罗德里克一直认为自己是狮子,他在先王所有儿女中都是最优秀的那个。

    自身的天赋,母后的栽培,父王的忌惮,旁人的认同……

    连他自己都不止一次觉得,自己就是开国之君——那位狮心王莱恩哈特的转世,来拯救这个濒临崩溃的国家。

    王后离世后,他是三兄妹中第一个缓过来的。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编制自己的羽翼,网罗人才,收复人心。

    明明第一王储是被教会选定为圣女的妹妹,可无论是民众还是臣子,想让罗德里克成为国王的呼声从不比克琳希德少。

    他有自信,如果他愿意,随时都能将妹妹挤下第一王储的位置。

    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父王的昏庸,自身的成长,留学的所得,早在政变发生很久以前,他就已经将王都牢牢握在手里。

    他是狮子,是摩恩国旗上的那只狮子,是继狮心王之后最出色的狮子,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教会、贵族、父王、大哥、妹妹、比蒙……罗德里克从未把这些人放在眼里。

    能让他警惕的,惟有那个庞大帝国的主人。

    他喜欢下棋,也擅长下棋,在留学时就罕有对手,回到王国后在这块名为摩恩的棋盘上,他更是算无遗策、所向披靡。

    这种感觉很不错,不过时间长了,也会有些寂寞。

    正因如此,当那一天罗德里克忽然发现自己的对面忽然坐了一个人时,才会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

    不仅是因为有了个可以博弈的对手,更因为那人的出现让他不用再孤身和奥菲斯的皇帝陛下对抗。

    照理来说,这样的人才罗德里克应该第一时间放下身段,亲自前往南境拉拢对方。

    可他却没有。

    礼贤下士不骄不躁,他原本以为这是他众多优点中的一个。

    但当对象变成了那个人,罗德里克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骨头是那么的骄傲。

    他的礼贤下士只针对那些不如他的人,一旦面对旗鼓相当的对手,骨髓里的傲气就会沸腾起来。

    他想对弈,他想赢,他想以胜利者的姿态去见那个对手,以赢家的身份邀请对方加入自己的阵营。

    又或者,他输了,那就带上几瓶好酒,去和对方喝上一杯,大笑一场。低头,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

    毕竟骄傲的人只会认同更加骄傲的人。

    罗德里克想要一决胜负,仅此而已。

    只是,这份得天独厚的骄傲,在这短短半年间被践踏了一遍又一遍,粉身碎骨、七零八落。

    那个从未被他放在眼里的大哥,那个默默无声的大哥,那个如同枯木死水般的大哥,原来是个比自己更强的棋手,深不可测的怪物。

    大哥什么也没有,却用一场精妙绝伦的瞒天过海差点将自己这些年的精心布局,将整个摩恩王国一起葬送掉。

    罗德里克至今都忘不了兰斯洛特突然出现在王国境内的无力感,如果不是那个人扭转乾坤的神来一手,金狮堡上的旗帜已经换成展翅的雄鹰了。

    他曾经一度埋怨过母后,为什么要将伏尔泰任命为大哥的守护骑士,如果不沉能为他效力,那岂不是如虎添翼?

    又为什么明知麦克维斯的心意,依然强迫其成为自己的守护骑士,一个阳奉阴违守护骑士。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如果没有伏尔泰的制约,自家那个恐怖的大哥或许早就一声不吭地把摩恩给卖了。

    如果没有麦克维斯的阳奉阴违,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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