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塔夫·勒庞所著的《乌合之众》,有一个核心的观点。他指出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化特征都会被这个群体淹没,他的思想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
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乌合之众这个词,是位列云台二十八将第四位的耿弇所说的。
“归发突骑以辚乌合之众,如摧枯折腐耳。”
曹操肯定不知道古斯塔夫·勒庞的旷世之作,但他肯定知道耿弇的论断。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只有亲眼见过,才有绝对的发言权。
刘云是乌合之众,曹操随便一想,忽然就想笑。
这般军容严整,杀气腾腾的军队,曹操见到过的,除了孙坚,就只有眼前这一位了。
“曹公,你还没有说你亲自登临潼关的目的?”刘云淡泊的声音,忽然响起。
曹操回过神来,说道:“我前来求见刘府君的目的,现在看来,其实已经没有必要再说了,府君刚刚的一番话,孟德已有了答案。”
刘云咂巴了下嘴,有些讶异的问道:“看来,孟德公是打算让我除洛阳之祸,匡扶社稷了?”
曹操点了点头,坦言道:“实不相瞒,正有此意。关东诸公各个皆有雄兵在手,然而,志不在朝堂。孟德放眼天下,思来想去,能救天下者,也唯有府君了。”
“哼!你这老小子别给我扣高帽子,我现在不太喜欢吃这一套。我起兵讨董之时,粮草几近断绝,派人前往汉中求粮,结果被苏固那个狗东西把我的人给打了出来,于是我就灭了他!在这世道啊,做个好人太难,我还是喜欢做贼。皇帝陛下是死不了的,既然死不了,那大家就喜欢争呗,总归是会有个头的。”
素来能言善辩的曹操,面对刘云,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了。
不是他无话可说了,而是因为曹操知道刘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他并不想违心的去说服刘云。
有时候话说的太有道理了,不管是说的人,还是听的人,都会听不下去的。
“苏固此人,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他应该算是那种中规中矩的,算不得好,也称不上坏,但以汉中富庶之地,拒绝给予刘府君粮草,实在该杀!”曹操说道,末了还赞叹了一句,“刘府君,这茶属实不错。”
刘云大笑了起来,指了指茶碗,说道:“哈哈,巧了!这茶,是我杀了苏固之后,抢来的,想不到孟德公也喜好这口?”
“偶尔喝一点,终归是一味药。”曹操说道。
刘云摆了摆手,说道:“这是药没错,但多喝可是有很多好处的,孟德公,还是宜多喝,比酒好。喝酒误事,喝茶醒脑。”
曹操一脸涨了见识的模样,诧异说道:“奥?这茶竟还有如此作用,那确实宜多喝,孟德受教了。”
或许是为了表示自己真的听了刘云的话,曹操短期茶碗,一口喝完了碗中茶,又招呼一旁的军士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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