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和自己一般年纪的少年,用熟悉的笑容看着自己。
“走吧,走我们自己的路……”
然后,前面一匹白马放开四蹄腾空飞驰。
自己,也扬起手中的鞭子,纵马跟随而去。
身下那马,红如烈火,将身边的白云驱散两边,大地如盘……
日上三竿的时候,麦梦才和裴行俨二人,不约而同地惊醒过来。
睁开眼,却发现周围好多人还躺在篝火周围,正横七竖八地席地而眠,呼噜声此起彼伏。
他们每个人,都睡在一个一模一样的皮毛筒子里,只露出一个头。
而阿布契郎,则睡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除了露出那张年轻但英气勃勃的脸,还将两个胳臂,一左一右的伸展开来。
那双略显粗糙但却白皙的手,伸在他们各自的身旁,紧紧地握着,就像是在用力的抓着什么。
这双手,似曾相识啊!
麦梦才和裴行俨,几乎不约而同地惊呼一声:
“天爷——”
冷汗,一下子湿透了两人的衣服。
他们两个猛地抬起身子,盖在身上的皮裘锦被,一下子滑了下来。
坐在厚厚的牛毯上面,他们不发一言,彼此用眼神,交换着心中的震惊和不解。
显然,他们都意识到,各自在梦中遭遇了异乎寻常的东西。
然后,二人强自按下心中的万千波涛,将目光重新聚焦在那张仰天而眠的脸上。
那张脸,平静,淡然,带着些微的笑意,仿佛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能让他忧虑的东西。
你,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粟末部少年吗?
梦中,真的是你吗?
为什么,这梦会如此真实而鲜血淋漓?
为什么,你会伸手?
去哪儿?
……
麦梦才和裴行俨,强迫各自的身体,重新塞入皮裘锦被,闭上双眼。
不一会儿,鼾声复起,重新入梦。
阳光,在静静地流淌。
篝火的余烬,仍然散发着丝丝暖意。
已经快要烧塌的十字木墩火炉上,小水壶发着支支吾吾的声音。
前面的院子里,传来斯拉斯拉的扫地声。
蝴蝶飞舞,鸟语啼啼,树影轻摇,溪水潺潺。
这,就是位于洛阳城景行坊和通里阿布契郎宅院的上午时光。
大家都是在要吃午饭的时候,被德叔强行叫起来的。
宿酒的后遗症,就是头疼。
虽然这时候的酒,还没有发明蒸馏提纯的办法,但也架不住喝得多。
阿布拎过已经变凉的铁壶,对着嘴咕嘟咕嘟就灌下去好多。
“痛快!给,喝点,解解渴!”
说着,就将大铁壶递给了旁边睡眼惺忪的麦梦才。
麦梦才见阿布契郎喝得豪迈,于是也学着提起大铁壶,将壶嘴塞进嘴中狂饮。
裴行俨也不甘示弱,一把抢过胡图鲁嘴中的铁壶,也是一通猛灌。
“怎样?二位兄弟,昨晚睡得可好?玩得可尽兴?”
阿布,笑眯眯地看着两个正用手背抹着嘴角水珠的汉子,问道。
“痛快,痛快,从来没有这么畅快!”
麦梦才大声说到。
“真没想到,塞外的日子竟然是这个光景!”
裴行俨显然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向往。
“这才到哪儿?我们大东北的日子,只有马上和马下、夏天和冬天的区别,但男子汉的梦想,就在所有马儿能到达的地方。”
阿布笑着说道。
“走吧,估计都饿了,我请二位再尝尝我们东北的特色菜,铁锅炒!”
说完,便带着二人,前往饭厅。
请二位吃的,自然是阿布发明的炒菜。
一盘盘炒菜,被眼花缭乱地端上来,很快就将一张大方桌摆满。
麦梦才和裴行俨,看得一阵发呆。
这种菜品,显然是从未见过,既不是煮的,也不是烤的,更不是蒸的。
炒菜?
怎么个算炒?
这还是个从没听说过的新名词,新叫法。
还有这种,坐在一张桌子上的吃饭,也很是新奇。
不用分餐,不用布菜,想吃就自己上手。
一个盘子,谁都可以。
非常非常特别,却很是具有朴实的生活气息。
家宴,不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吗?!
二人小心翼翼地学着阿布,用筷子夹着活色生香的菜,放进嘴中细细品尝。
然后,夹菜的频率越来越快,好几次,小裴和小麦的筷子都碰在一起。
最后,两个人就开始顾不得装矜持,开始抢了。
“给我留点,给我留点……”
“真能吃,都几筷子就夹光了,像个饿死鬼投胎……”
“你好得很?看看,都连碟子端在手里了,递过来,我再尝一口……”
吃开了,喝开了,没形象了,就更像兄弟和朋友了!
吃过中午饭,阿布请两人去自己书房喝茶去了。
也不知道三人说些什么,反正花了好长时间,连晚饭都是端进书房吃的。
然后,除了偶尔出来如个厕,就一直呆在书房中,时不时的哈哈大笑,又时不时地低声争吵……
谈话,是一门艺术。
有的人喜欢谈理想,有的人好猎奇;有的人追逐风花雪月,有的人渴望抱负和功名;有的人喜爱和平,有的人喜欢征服;有的人爱好守成,有的人期盼争雄;有的人梦想岁月静好,有的人习惯马上风云……
裴行俨和麦梦才,感觉碰到了自己人生的知音,感觉抓到了自己梦想的影子,感觉终于明白了自己此生所求……
三个人,真是王八对绿豆,看对眼了。
第二天,当景行坊的晨鼓响起的时候,一夜无眠的二位东京城衙内,就兴冲冲地走了。
他们,要赶紧处理手头的一些事情。
最主要的是,要想办法说服远在外地的老爹,允许他们去塞外游历。
他们,要去主动寻找自己的梦想,而不是躺在长辈的余荫里,混吃等死。
岁月静好,最是消磨英雄志气。
既然,粟末部的阿布契郎,能给自己一个实现梦想的广阔平台,那为什么自己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呢?
更何况,这兄弟,真的投缘!
日渐安定平和的大隋,就留给那些热爱日月静好的守成之犬吧。
我们,要去看看大雪覆盖的徒泰山!
我们,要去追逐苍空掠飞的雄库鲁!
我们,要去十万莽林,博虎杀熊,冰上飞驰!
我们,要骑着烈马,见识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空阔草原!
我们,要唱着马背上的战歌,去贝海尔湖畔荡舟吃鱼见姑娘!
……
日子不多了,这阿布契郎,再过上半个月,就得回去了。
所以,一切,都得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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