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询问常升玥。
“不认识,不过看那小白脸的样子,可能是什么纨绔的富家子弟吧。”常升玥打量了一下青衣男子,如此说道。
“小妹,这话说的可错了。”常仲雨笑道:“富家子弟,就一定是纨绔么?”
“错了?哪里错了?”常升玥笑容略带得意:“富家子弟不一定就是纨绔,但是纨绔一定是富家子弟。”
“哈哈,说得对,是哥哥我错了。”常仲雨大笑了几声。
商行越看那青衣男子越眼熟,感觉马上就要想起来了,但总是只差一点,令商行坐立不安。
“到底,到底在哪里见过呢?”商行酒也不喝,菜也不吃了,眉头深皱的看着青衣男子,绞尽脑汁,想要想起来,但总是差那么一点:“到底差那一点是什么?”
就在此时,一名醉汉跌跌撞撞的走了过来,看着常仲雨,哈哈一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常仲雨回头一看,连忙起身施礼道:“原来是孙前辈。”
来人正是醉无常孙朗,只见他手中拿着个酒壶,便走便喝,并且开门见山的说道:“二公子,可有些不够意思啊,拿了好酒,也不给我分一分,让我喝这劣酒。”
“孙前辈何出此言啊?”常仲雨装傻道:“我们的酒都是一样的。”
“当着我面还骗我?我是那么好骗的?”孙朗哈哈一笑,指了指自己的酒糟鼻子:“二公子骗得了我,却骗不了我这酒鼻子,隔着老远,我就闻到你们这桌的酒,比我们桌上的酒,更加的醇香。”
常仲雨有些惊讶,问道:“场上足足有烈酒几百坛,酒香溢满整场,前辈仅仅靠闻,就能闻出哪些酒好,哪些酒坏?”
“那是自然,不然怎么别人都叫我醉无常呢?”孙朗哈哈大笑道:“这就叫形醉意不醉,人醉心不醉,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这酒嘛,自然是无常饮。人哪,也无常醉。”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前辈的无常之名指的是地府无常,原来是这个无常。”常仲雨点头笑了笑,将酒递给孙朗。
“真是好酒啊。”光是闻着酒香,就让孙朗垂涎三尺,不等倒入杯中,捧着坛子就喝了起来:“啊,好啊!”
饮下此酒,孙朗容光焕发,浑身一震,长啸一声,将酒坛放下:“快活,十分快活!喝了这么多年酒,就属这酒最好,二公子,这是什么酒啊?好像在辽东没有这样的酒。”
“孙前辈说的不错,此酒非辽东之酒,要知道辽东天气严寒,并非酿酒宝地。辽东的酒,口感涩烈,后劲极大,用来御寒,自然是好,但要细品,却非上品!”常仲雨竖看着孙朗如此豪情,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此酒本是我爹从陇西大漠,塞外酒庐中得来的,要知道塞外酒庐早已被毁,这样的酒,天下间也不超过一百坛!”
“哦,是么?”孙朗眼睛一亮,说道:“早就听闻陇西的塞外酒庐,酿酒乃是天下一绝,只可惜早已毁于战火,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气的我捶胸顿足,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法喝上塞外酒庐的美酒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让我如愿了!快哉快哉!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说罢,孙朗将酒坛举起,一饮而尽,饮下之后,还觉不过瘾,对常仲雨说道:“二公子,你还有没有这美酒了?”
“孙前辈贪心了。”常仲雨连忙摆手道:“我都说了,此酒天下间也不超过一百坛,当年我爹在陇西大漠中起出三十坛,因为难以忍受酒瘾,当场就和朋友痛饮一番,连饮三日三夜,喝光了十五坛酒,剩下的十五坛,我爹分到七坛,想尽办法运了回来,这些年来,也消耗了不少。我有一坛,大哥有一坛,剩下的,都在我爹那里呢。”
“当场就喝掉十五坛?那是何等的痛快!”孙朗羡慕道:“若让我饮得如此痛快,真是不虚此生了。”
闻着酒坛中遗留的酒香,孙朗又问道:“二公子,此酒这么好,可有名号?”
“当然有。”常仲雨回答道:“此酒名为‘半庐风’!因为是在塞外酒庐酿造的,酿造起来十分精细,时辰,天气,热度,丝毫都不能差,尤其是天气,要在大漠风暴之时,将酒坛半埋于大漠沙土之中,灼热的大漠风暴会熏走酒的酸气,要知道大漠风暴是何等的危险,人一不小心就会没命,据说大漠风暴之时,深藏在地底的蜘蛛蚯蚓都会被风暴热气烘的待不住,逃上地表!”
常仲雨此话令商行灵光一闪,一拍桌子,震惊地说道:“我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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