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千兰被推出手术室,在重症监护室的第三天就醒了,医生检查说脑中的部分血块已经清除,暂且没有多大问题了,而且楼千兰本人也要求住进普通病房。
何沉欢提着保温桶轻轻推开病房门,楼千兰正在病床上安静的睡着,恬静的就像一朵清晨开放的百合,在晨光的照耀下肆意温柔的舒展花瓣,优雅而端庄。
楼千兰睡的很浅,何沉欢的动作引起了一点声音,她便睁开眼睛,望着他,微微的笑了。
“身体好点了吗?”何沉欢轻轻把保温桶放在桌子上,轻声问,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外套蓝边毛衣薄外套,下面是藏蓝色瘦腿小脚裤搭配新百伦运动鞋,整体阳光又帅气,根本不像西装革履的扑克脸商人。
只有天知道,何沉欢有多么讨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相比而言他更喜欢身着休闲装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自己。
“嗯,就是头还会有点痛。”楼千兰的头上包裹着纱布,右手也绑着石膏,面颊上还有淤青和擦伤。
“来,吃饭了,我搀你起来。”何沉欢把楼千兰的床位调高,让她坐好,在她的后背细心的垫上枕头好让她好舒服一点,打开保温桶,小米粥的香气散发出来,盛了一碗递给楼千兰,她却说:“我手动不了啊。”楼千兰朝着自己的右手努嘴,然后微微红了脸说:“。”
何沉欢的表情僵了一下,但还是拿出勺子,舀起一汤匙,吹凉,送到楼千兰嘴边。
“好吃。这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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