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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发现这个男人好像林宝芝那个对象 (第1/2页)

    “对不起。”此时此刻,在千里之外,有个女人脸色煞白,也在说着这句话。

    女人五官平平,但长得很白净,看起来就挺好看。她有点被眼前的男人吓到了,脸上全是紫红色的冻疮,有的都裂开生脓了,看着很吓人,而且他的眼神还格外的凶残,像被抢了食物要咬人的野狗一样。

    哦,确实是被抢了食物,因为她把男人的包子撞掉在地上了,男人应该很穷,衣服是那种脏兮兮硬邦邦的棉衣,全是补丁不说,袖口、下摆、裤脚等地方都破成一条条丝了。

    她害怕地吞了口唾沫,怯怯地道:“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什么也没说,捡起沾满泥土的包子,小心地把上面一层皮剥去,就要放到嘴里。

    女人赶忙道:“别吃了,这个不能吃了,我赔你几个大包子。”

    她刚和自己男人从国营饭店里走出来,正好打包了些包子馒头,准备带回招待所,等晚点饿了吃。

    包子馒头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里,她直接把塑料袋递过去:“呐,三个肉包子,两个馒头,全给你。”

    以前的她,根本没有这么好心,也没有这么好的脾气,撞掉丑八怪的东西,可能她还要反过来骂丑八怪吓到了她。

    但是自从被人好心救过一次后,她就下意识地改变了不少,虽然还是娇气,但不会乱发脾气,也还是会恃强凌弱,但遇到真正可怜的人时,她也不吝啬帮一把。

    眼前的人就是她判断出真正可怜的人,高高的个子,却瘦得很,弱柳扶风的。

    满脸冻疮的男人眉头动了动,接过了袋子,打开谨慎地看看闻闻,觉得没问题后,他用还算干净的手抓起最大的冒着热气的那个馒头,急切又凶猛地送进了嘴里。

    “哎,你慢点吃。”白净女人刚说完,一个长着国字脸的高大男人从不远处的公厕里,紧张地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问:“艳娜,出了什么事?”

    白净女人是熊艳娜,她对国字脸男人如此紧张她很满意,说:“我刚才不小心撞掉了这个小哥的包子,然后我就把我们买的包子馒头赔给他了,你没意见吧?”

    张高树笑得很憨厚温和,“没意见,我们反正离饭店也不远,现在再去买一份也来得及。”

    “嗯,买酸菜肉馅的包子,我有点想吃酸菜了。”熊艳娜撒娇道。

    之前熊艳娜还说自己想吃豆腐肉馅的,买的也是豆腐肉馅的包子,才过了没多久,又换了口味,张高树听着却没有不耐烦,宠溺地道:“酸菜肉馅和豆腐肉馅各买两个,你爱吃哪个馅吃哪个,吃剩的我吃。”

    熊艳娜就喜欢张高树做事周全对她又足够体贴这点,比以前的江良生强多了。江良生表面看起来脾气也忒好,但对方其实需要她指挥了才去做事,不指挥,他基本上是不动腾的,本质上就是对她不够上心。

    有了对比,她才分得清楚什么是虚伪的爱,什么是真正的爱。

    虽然,张高树的相貌连江良生都比不了,更比不上林宝芝那个英俊得过分的对象,但她姑且满足了,俗话说有得必有失,她贪图了张高树的好,就不能奢望他也是个美男子了。普通人是不能太贪心的,她是有点家世,但完全没有脱离普通人的范畴。

    除非是林宝芝那种厉害得不得了的女人,那贪婪一点老天应该也能包容。

    三年过去,熊艳娜不知不觉成熟了许多,她挽住张高树的手臂要走,余光却瞥到了满脸冻疮的男人的侧脸,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她收回脚,说了声“等等”后,跑到了后者的前面,细细地打量他的五官。

    利落的剑眉,狭长的凤目,高挺的鼻梁,完美的脸部轮廓,如果忽略那些冻疮,忽略那点胡渣,一定是个超级好看的美男子。

    “你认识林同志吗?”熊艳娜不确定地问,她左看右看,发现这个男人好像林宝芝那个对象。虽然她只是不远不近地看过对方,但奈何对方太好看了,惊为天人的程度,她印象深刻。

    闻言,先前无视熊艳娜打量,狼吞虎咽吃东西的男人猛地抬头,发出了许久没说话听着异常嘶哑粘稠的声音:“林同志是谁?”

    “林同志就是林宝芝啊。”熊艳娜摸了一下鼻子,讪讪地道:“我可能认错人了,你别介意啊。”

    林宝芝的对象怎么可能沦落到这个地步?她肯定是记错了,认错了,她正准备走回张高树身边,满脸冻疮的男人瞳孔剧烈地伸缩了一下,手上馒头和塑料袋都掉在了地上。

    熊艳娜“啊”了一声,这情况,该不会她其实没有认错人吧?

    “求你告诉我林宝芝是谁,我又是谁。”满脸冻疮的男人突然捧住了自己的脑袋,痛苦道:“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了,我什么也记不得了。”

    他一醒来,就在河边,朦朦胧胧中,记得他好像杀了人,然后又被人追杀,头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逃跑。于是,他踉踉跄跄地逃跑,跑出了好远好远之后,他跑不动了,倒下了,被一个乞丐捡回了破庙里。

    乞丐很老了,快死了,捡他是为了有个人能好好安葬自己,不让自己暴尸荒野,说人死后如果没有入土的话,下辈子投不了一个好胎,他想投个好胎。

    他其实不懂入土和投好胎有什么关系,他脑子坏掉了,很多常识都不记得了。但是乞丐这么要求,他就这么做了,反正他浑身都很痛很难受,也暂时走不掉。

    两人一同生活了半个月,乞丐就在天气冷得呼吸都能冻住的某天夜里死了,他随便找了个泥土松软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他埋葬了,埋葬时,顺便剥了对方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他的衣服太单薄了,不保暖。

    随后,他开始流浪,朝着东边的方向,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往东,只是太阳在东边升起,太阳很温暖,他本能地追逐温暖。流浪了大半个月,来到了现在这个地方,一个叫沈市的城市,很大的城市。

    他不会乞讨,也做不来乞讨的事,可能天性很骄傲,他就去翻垃圾桶,同野猫野狗抢吃的,很莫名地觉得抢来的比乞讨来的有尊严,有人可怜他,也会主动送他一点吃的,他就这样幸运地活下来了。

    吃前会检查食物是否有问题,则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好似他曾经吃到过很脏很恶毒的东西,所以吃前,他都要看看闻闻,才会下嘴。

    林宝芝是谁啊?为什么他听到这个名字心脏很痛,头也很痛?是叫他遇白的那个人吗?

    他好像叫遇白,有人这么叫过他,但他莫名很排斥这个名字,他不想叫这个名字。所以,千万不要是叫他遇白的那个人。

    熊艳娜被他这样子吓了一大跳,“你以前是林宝芝的对象,你叫什么我不清楚。”她担忧地问,“你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

    张高树见多识广一点,他走过来,道:“我们把他送医院去,他可能发生了一些不太好的事,受到了伤害。”

    我是林宝芝的对象,林宝芝,林宝芝,男人不断地低喃着这个名字,每叫一次,他脑袋和心脏的痛意就增加一分,但舍不得停下,死了也不想停下。但是人的承受程度是有限的,他最后生生地痛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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