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心虚,怎么可能不跑。
“你跑吧!”
“等警察找上门了,看你还往哪跑!”
韩盛却是一点不慌,也不去追,高声咋呼了两声,依旧是闲庭信步的往前走着。
效果不错,听到“警察”这两个字,李兵下意识一个激灵,脚上的动作顿时就停滞了。
环首四周,看着投来异色目光的路人,猛然看向韩盛,除了恼怒,还有藏不住的忐忑惶恐!
他下午查了什么?又为什么惴惴不安?想发泄什么?
想发泄的,便是心中的恐惧!
他不懂法,但他可以查!
他查的就是自己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
从网络上的反馈来说,结果很不理想,他这不是违法,而是犯罪!
资料显示——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要求行为人捏造事实并公然散布,这些事实必须是虚构的,且散布行为必须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扩散。
虚构、捏造事实,并且在社会上公开扩散!
他那条微博,完美符合!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李兵还不是特别慌,甚至还挺庆幸的,觉得自己很聪明,并没有指名道姓,而是用“qx”、“ZxY”、“这个人”这样的字眼替代的。
可当他看到诽谤罪对于“被害人”的定义时,整个人都傻了!
因为根据网上那些人对于《刑法》条文的解读,得出的结论是: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即可!
那他那篇微博可以吗?
完全可以!
更让李兵绝望的是,他看到了关于诽谤罪的定罪条款:如果诽谤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尤其是还有热心人科普了一下:一般来说,拿了钱去造谣诽谤的,如果“受害人”受损失严重,并且坚持控告的话,定一个情节严重是有很大可能的。
他慌了!
懊悔,不安,愤怒,所有的情绪夹杂在一起,让他憋闷不已。
他想给那个指使自己的人打电话,但对方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了。
终于,他明白了,自己又被当枪使了!
不过相比于副总,这次倒是遇上了个豪爽的,五千多直线飙升到了八万!
但如此一来,自己的罪好像也更重了?!
而他为什么接到“大强子”的电话会纠结之后来赴约,是因为对方的父亲是一名律师,他想从对方这里套套话。
他多少还是心存一丝侥幸心理的,万一网上那些资料都是胡说的呢,纯属自己吓自己呢?
可现在,当他看到韩盛,又听到对方那句“恐吓”的话,他很想置之不理,但却死活控制不了已经微微发抖的双腿了。
他并不知道那通电话就是韩盛托大强子打的!
此时此刻,在他的思维当中却是:大强子没来,而是直接通知了韩盛这个秦轩的“走狗”过来找自己,那说明什么?
说明大强子已经知道这件事了,肯定自己没救了,不想跟自己沾上关系,所以“出卖”了自己,去“讨好”秦轩了。
完了,这次彻底完了!
......
最新网址:xiashuk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