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切尔上将目送着最后一批次的运输机离开美国的地下城,脸颊上滑过两行清泪,久久才转身回到地下城。
麦克上校作为此次移民的最高领导,肩负着保留米国火种的重担,作为第一批来到龙国地下城的移民,这几天他已经带着家人和艾米丽好好地安顿下来了。
初到地下城,他就被龙国地下城的庞大规模给吓到了,他认真的观察了地下城的内部结构,心中咂舌,龙国不愧是拥有全世界最厉害的基建能力。
地下城的每一处设计和用料都奔着人类永存基地的标准建设的,不知道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和精力才能建造这样宏伟的地下城。
虽然地下城的空气比不上地表的空气新鲜,但比米国可是强多了,美国的地下城不仅闷热,还因为他们种族体味比较重,时刻都弥漫着难闻的臭味。
龙国地下城显然是有比较成熟的垃圾处理系统,至少他走在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和天灾前的米国差不多。
最重要的是他们除了有一套多国联合研制的“巧克力”系统,肯定还有许多其他的渠道生产粮食。
当他第一眼看到龙国的接待员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些家伙不可能跟着大众吃那些“巧克力”,龙国的军人除了比天灾前消瘦一些,并没有病恹恹有气无力的样子,这和他们美国的军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他带过来的人虽然也不吃那些“巧克力”,只吃自己囤积来的那些食物,但他们引以为傲的大肌肉早就变成小肌肉了,和龙国的军人比起来,精气神上就输了一大截。
今天美国的最后一批运输机落地龙国地下城飞机场之后,就不会再返航了。
他一大早就去了龙国的作战部述职,他现在不仅仅是美国的移民总管,还是龙国作战部的一名副指挥官,他带过来的军队被打乱分到不同的队伍,这是他早就预料到的,龙国的手段不仅如此,为了让他们这些外国移民能安分守己的生活,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条例。
每当外国移民有人犯事上了国际法庭,那么他也会作为辩护官上庭调解,一个萝卜三个坑,往后的日子里他可是有的忙了。
述职完毕,趁着运输机还没到,下午他领着家人和艾米丽去了趟龙国的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很多层,他们家住在五渊,本来应该是要去五渊的交易中心逛逛的,但是听同行过来的老乡说三渊的东西种类更丰富,所以他们决定去三渊逛一逛。
虽说只是差了乐,两层,但是每层交易中心展现出来的氛围很不一样,五渊的交易中心更趋于日常化,各种半旧不新的物品几乎都是生活必需品,而三渊更多地是精神上面的满足。
三渊也有二手日用品店,东西比五渊的更精致和崭新一些,巨大迷宫一样的交易中心,有书店,有美食店,还有健身房,充电房,武术馆,服装店,鞋店,理发店,家具维修中心,麦克一群人几乎是看红了眼睛。
好在他们过来的时候,米切尔上将给他授权可出售米国监管的上百项尖端技术,而他为了能尽快的安顿好美国的灾民,已经向龙国国防部出售了一项米国才掌握的稀缺高科技,所以米国的移民每人已进入地下城就会自动划分到了五千的龙国地下城积分,足够他们在地下城快乐的生活上一年半载的。
这种按照人头划分的积分,当然是家里人越多越显优势,麦克一家四口分到了两万积分,加上艾米丽的,就是两万五。
他们自带的那些物资并没有着急兑换成积分,那些物资放在交易中心能换取更大价值的物资。
拥有先进技术的米国移民生活自然更有保障,只不过靠贩卖高精尖技术获取积分这条路子始终不是长久之计,他们还要在龙国地下城扎根,那么就要找工作,有进有出才能维持基本开支。
麦克一行人一路逛着。
看到二手服装店,进去瞧了瞧,许多衣服都是半成新,有的衣服上会很突兀的多出一朵花或者动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新型的补丁。
飞虎小队的王婶几个妇女就喜欢干这个活,三渊的服装店不少,那些老板有渠道收集到二手衣服,就会请会织补的妇人清洗干净,对有漏洞的地方进行缝补,他们店家会提供五花八门的碎布和针线,这也算是个手艺活,王婶嘴皮子利索,干活也是一把好手,所以在苏云的推荐下,也结识了好几个服装店的老板,顺利的拿到了缝补清洗的工作。
这些服装店的老板,大多都是苏家小卖部的常客,谁叫苏家小卖部出售的东西抢手呢,基本每天一上架就会被人蹲点抢购。
服装店的衣服尽管是二手的,确是不能上身试穿的,店家一般就用尺子量身判断能不能穿,客人愿意买就刷积分,不愿意买也不强求。
麦克理了理自己身上的军装,心想着还好部队发下来的军装质量足够好,几套换着穿也不至于太磕碜。但是家里的女人和小孩不能不买,他们身上的衣服基本都看不出本色了,污渍也洗不掉,艾米丽作为米切尔唯一的女儿,身上的衣服还算是得体,但也需要添置两件厚一些的衣服御寒。
加了补丁的衣服自然是要实惠一些,麦克给自家的女人和小孩买了两身带补丁贴身衣服,外套就买了八成新的夹绒棉衣。
又给艾米丽买了两身不带补丁的衣服裤子,毕竟是还没结婚的姑娘,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总是让人抬不起头的。
买完衣服,小心翼翼的把衣服叠好放进随身挎着的布袋,这个布袋也是刚才在别的店买的,现在工业停滞,塑胶袋似乎都变得珍贵起来,龙国地下城几乎每个人出门都挎着大布袋,能装还特别结实,可以反复使用。
他们买的是牛仔布做的布袋,装几身衣服就显得鼓鼓囊囊的。
一群人走到苏家小卖部的门口,看到苏云正翘着二郎腿躺在摇椅上看着一本书。
艾米丽一下子就被苏云手里的书本封面吸引了,竟是加缪的代表作《鼠疫》,他记得小时候在爸爸的书房见过这本书,可那时候她还小,并不喜欢看这类书籍,直到天灾后,他们家的书都被人偷走拿去当柴火烧掉,爸爸难过的整夜睡不着,她才明白那些书籍的重要性。
此后艾米丽每次看到书籍都想要帮爸爸收藏起来,她两眼放光,跨步走进小卖部和苏云打招呼。
他的中文实在是差,只能说一句你好,然后指着书本,再指向自己,表示自己想要买。
苏云早上刚处理完一波因为抢购打火机而吵架的客户,正想安静的看会书呢,就看到一个长相清丽,皮肤白皙的白人姑娘向自己走来。
嘴里不停地说想要买她手里的书,嗯,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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