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嘴上这样说,心里却已经七上八下。
山下的景颇族在一百年前的土司时代,还保留着不同部族之间彼此攻伐杀戮获取对方人头的残暴献祭的形式。这被称为猎头。后来,他们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猎头的习俗才慢慢消失。
这个部落可是在原始森林中生存的族群,正像露西所说的,他们稍稍软弱一些,就可能永远丧失掉生存的机会。
自然残酷的法则天生带着血腥的美丽,将血腥洗去的过程就是文明化的过程。这个道理我体会的到。
另外,这个部族坚固的房子,外围的像碉堡一样的房子,都是可以抵抗外敌的工具。
我心中的动摇已经被露西捕捉到了。她的笑声里都带着胜利的意味。
担心什么,什么就来。当天晚上,糯迈回来了,马脸仔也回来了,但到部族营地里去的李自明和约翰周却没有回来。
这不就是危险的信号吗?而且,勒图也没有来,每天的下午他都会来我们这里待一会的。这有些反常。
更为反常的是,以往的晚上,这群原始人的营地中总会有篝火燃烧,一个晚上都不会灭的。但如今也没有了。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我们四人猜测李教授和约翰周的情况。
原始人对待外来者的方式也就两种,要么把外来者当做祭祀用品,献给他们的神;要么是缺少食物了,将外来者当做食粮,宰杀了分肉吃掉。
他们两个没有回来,难不成也遭此横祸?
“怎么办?我们一起逃走还是……”糯迈说道。
“逃走?我不成,我得去找他们两个。”
露西说的不紧不慢,好像就是稀松平常地走丢了两个人。
“找?怎么去找?要找,就只能进到营地中,那跟自己送入虎口有什么区别?”
“再说,这是什么地方?这里不是文明社会!这些原始人说杀你就杀你!走不走?赶紧说个痛快话!”
糯迈看着我。我的意见左右着现在的局势,马脸仔的决定也会跟我一致。
我从糯迈的脸上看的出来,他希望我会说“逃走”。
露西不会这么期盼。他对李自明和约翰周负有安全的责任。我还猜不出这是她高大上的无敌责任心造成的呢,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马脸仔的脸上露出的是惊慌的神色,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这个情形是他不曾预料到的。死亡,而且是残酷的分尸似得死亡突然就从想象中变成了现实!
他能够不倒下,我已经很替他高兴了。
“马脸仔,你可以不跟我一样,知道吗?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选择,知道吗?”我对他说道。
此刻,我不想让自己的选择影响到马脸仔的判断,他要是逃走,没有人会埋怨他,就像糯迈一样,也不会有人说他没有人性。
面对自己不能抵抗,也无法改变的危险时,选择保命,放弃同伴,从来都不是一件羞耻的事。
马脸仔僵硬地点点头。他似乎听懂了我的意思。
我长出一口气,“我会跟露西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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