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觉得人多,他们的这一居心叵测的行为,当时并未引起于朵朵的警觉。
几人各自骑自行车,来到招待所一间备有床铺的房间里就餐。当时小型宾馆为方便客人,这样布置的也不在少数,于朵朵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吃饭时,张孙梓要来了白酒和红酒。于朵朵本不欲喝酒,但架不住他们轮番相劝,仗着自己还有一些酒量,便选了喝红酒。谁知他们竟暗中在她酒杯里偷偷放入药物,她只喝了少量红酒便感觉头昏脑涨,迷迷糊糊地趴地在桌上不省人事。
当她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早已是第二天黎明时分。躺在招待所的床上,看着自己身上凌乱不堪的衣衫,她瞬间明白,自己已然遭受了侵犯。
于朵朵悲愤欲绝,心痛如绞,彷徨无助之下,回到家向自己的丈夫哭了这噩梦一般的经历。
丈夫让她将内衣保存好,作为证据,立即陪同她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调查时,张孙梓三人众口一词,皆说当时于朵朵醉得不省人事,他们因还要加班,只好将她安置在宾馆床上睡下,然后回来工作。对于其他事情,三人一推六二五,一概回说不知。
张孙梓先是矢口否认自己侵犯了于朵朵。待派出所出示于朵朵提供的证据后,他又改口称是于朵朵自愿的,酒后主动与他发生关系。
招待所的酒具已全部进行了清洗,无法再作检验。至于于朵朵体内的药物残留,三人皆称不知情,都一块儿喝酒,怎的别人没事,就她出了问题?
其实,这个案情并不复杂,也不存在什么扑朔迷离的离奇情节。对于公安部门来说,破案并非什么难事。
可事情到了这一步,张孙梓各方面的关系显然起作用了。派出所最终给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迷奸。面对于朵朵的多次催问,他们一概置之不理,竟然打算就这样不了了之。
张孙梓、王翠箫等人在单位里也恶意造谣中伤,让她抬不起头来。社会上和单位里说什么的都有,一时间各种谣言甚嚣尘上。最后,连于朵朵的丈夫也开始怀疑她不检点,甚至提出离婚。
于朵朵去张孙梓理论,却反遭他恶语相向。她有冤无处伸冤,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工作和生活都陷入困境。
她食不下咽,夜不成寐,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使她精神恍惚,神经衰弱得厉害,人一下瘦了十几斤。
她不明白,自己一个清清白白的弱女子,为什么遭人欺淩后不仅无人同情怜悯,却反而遭受诬陷,被指水性杨花,人尽可夫。她要申诉,要控诉!
于是,她含着血泪写下控告信,前往公安、政委、信访等部门上访,可她的控诉如同石沉大海一般,两个多月过去了,依旧杳无音信。
天理何在!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的于朵朵想死的心都有了。可即便要死,自己也必须死得清清白白啊,她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自己背负污名含冤而死。她必须申诉,为自己洗刷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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