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原主可也是做针线的一把好手,一方面是性子原因,她坐得住,静得下心来,也有耐心,做针线的三项要素她都具备了。
她女红的天赋也不差,甚至可以说很好,没道理学不好。
再一个,经济原因,她穷啊!
她这个小姐当的也真是落魄,虽不到凡事需亲力亲为的地步,但也差不太多,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和小素两个做出来的。
平日里也经常做些帕子绣品拿出去卖,换回来的银子就贴补日用,以及买书。时间久了,这手艺也就练出来了,想不好都难。
本来以主仆两个的本事,凭着那一手精致的刺绣,要过上好日子一点也不难,但架不住原主败家啊,要知道书籍可是老贵老贵的,买书是个极度烧钱的行为。
长年累月下来,俩人别说存钱了,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屋子里最值钱的恐怕就要数那一架子书了。
但原主就喜欢书,有什么办法呢?千金难买我喜欢啊!在小素心里自家小姐是第一位的,她爱买书,就让她买呗!
想到这里,袁媛就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昨天她从棺材里醒过来的那会儿,要是早知道原主这么穷,她说什么也要将她吐出来的那锭金子拿回来啊!
那可是主仆两个日夜不休赶出来的一副精致绣品换来的血汗钱!
可是也只能想想,那锭金子肯定早就被不知哪个王八羔子给顺走了。
听见袁媛也要做针线,小素忙拦住她道:“小姐,您现在病还没好利索呢,可不好碰针线活儿,您就坐在一旁看书就行。不过也不能看久了,要注意换眼睛……”
袁媛捏了下她的脸,制止了她的喋喋不休,继续坐回去发呆。
其实是在思考人生大事--要如何才能顺利逃婚呢?
晚上洗漱完躺进晒过太阳的香喷喷的被窝里,袁媛在被子上蹭了蹭,幸福感爆棚。
如果没有嫁人这件事,那这样的日子还是很不错滴!可惜啊,奈何啊!
逃婚势在必行!
袁媛想啊想,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还在被窝里睡得口水四溢,不是,睡得喷香,外面猛地传来一阵“砰砰砰”砸门的声音。
接着一伙人直接闯了进来,为首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妈妈,圆脸,长得白白胖胖,正是国公夫人身边的第一号亲信董妈妈。
“哟,二小姐还睡着呐。李妈妈,你去将二小姐喊起来。”
说是喊,李妈妈直接就动上手了,心中暗恨昨天袁媛踢了她一脚,她一把将袁媛从被窝里拽了出来,一双老手跟铁钳子似的紧扣在她手腕上。
袁媛皮肤多嫩啊,平日里力道重一点就能留下一道青痕,这会儿被李妈妈生拉硬拽,又故意下死力气捏了一把,手腕上登时就青了一大片,看着触目惊心。
袁媛平日里是个很好说话的人,轻易不发脾气,但是呢,她起床气特别重,谁要是打扰了她睡觉,那就是她的仇人!那可不能善了!
她掰开李妈妈的鹰爪,一记窝心脚踢过去,这回是真下了力气,可没刻意收着。
她灵魂中的暴力技能也被她带到了这具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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