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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老瘦煮不烂 (第2/2页)

总之我暂时没能通过照片得到有用的信息,感觉有点累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但感觉睡了没多久,就被许竟然叫醒,她说有新发现,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凑过去和她一起看电脑屏幕上的照片,看了几秒,我的睡意便一下消失殆尽,这照片上的壁画画的是一副十分惊悚的场景,几个非洲土著人在啃食着一个动物的大腿,这大腿看起来那么熟悉,没错,人类的大腿,而我们又看到在这照片的右下角,土著人还支起了一口大锅,锅的旁边,分明放着一个头发被烧光的人头!

    卧槽,这就是传说中的食人族?我和许竟然面面相觑,答案显然已经不言而喻,没想到我们居然在离雅温得几十公里远的非洲原始洞穴中,发现了描绘食人族的壁画。

    其实,对于食人这种现象虽然在今天看来,令人不可思议,但历史上,不管是战争也好、愚昧的观念也好,都引发过食人现象,在我国,明代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人一·人肉》中写道:“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意思是说古代行军打仗时食人肉的情形,而且还把能吃的人肉称为“两脚羊”……而宋朝的庄绰在《鸡肋编》卷中也曾提到:“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这段话翻译过来则更令人胆战心惊:大概在公元1126年的时候,由于战乱,以上地方多年间颗粒无收,没有粮食,人们为了生存只能食人肉,而且人肉的价格比狗肉还低贱……老且瘦的男人称为饶(同烧)把火,妇女称为不羡羊,而小孩子则叫和骨烂,大意是说老瘦的男子之肉最不方便饮食,不容易煮熟,需要多烧几把火,而妇女之肉可以与羊肉媲美,故称不羡羊……作者翻译不下去了——这他妈的是多么变态荒谬的行为!不过如果针对食人,反查历史,这类的记载还真不少,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二的滦阳消夏录二中也记载了相关的食人现象。但这些文献所记大都是迫于无奈,不吃人就难以苟活,毕竟,仅靠吃观音土是难以生存的。针对这个事情,我特意查了百度百科,有这么一段话,很形象:“乃自相食”,就是吃人的意思。吃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在中国历史上,只要是动乱和战争年代,人骨为柴、烹煮人肉的惨事,是时常发生的。在清朝同治年间,仍有人吃人的惨剧发生。

    而现在,我和许竟然看到这些壁画所描绘的食人场景,很难让人接受,因为土著人都很擅长打猎,小动物如野兔等自然不必说,就是大一点的比如野鹿、斑马对于非洲土著人来说,也可谓信手拈来,在这种背景之下,依然去食人,就只能说明观念迂腐,或者说他们所信奉的,是一种变态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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