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
鑫鑫穿衣服很有自己的风格,虽然我欣赏不了。他喜欢给我普及一些牌子,我见过之后就觉得还是坚持自己的好,神马G-STAR之类,我这个矮个子的小女生实在是驾驭不了。
鑫鑫做饭很好吃,我们聚餐只要不出去吃,就是鑫鑫做。各种菜色,煲汤,根本不在话下。他养的猫咪,阳台上打理的花坛,我们去他家根本不相信,他这是租的房子。
有次我问他,有喜欢的人吗?他就说,现在还没有啊。我就说那以前有吗?他说,有,可那个人是直男,我说你去把他掰弯,他哈哈大笑,然后又很寂寥的说,他结婚了。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比电影和电视剧煽情的多。可是有时候我们即使住在一个屋檐下,都不是那么的了解对方,但这正是另外一种好处,你不知道的,大部分都是对方想留给自己的回忆,大部分是自己的隐私。这也是我很讨厌很讨厌小恭那种人的原因。
我后来完全把鑫鑫当女生。所以当我知道我们认识的一个女生一直暗恋他之后,那晚我一直在笑,吃饭的时候,他在桌子下面把我腿都掐紫了,我还是止不住的笑。
我说,这件事完全怪你。你这个gay一点都不流露还行,你错就错在是gay还向小女生散发雄性魅力。
他说,尼玛啊,我可没有。再说了,gay也不是都翘兰花指的好吧。
我后来拿这事打趣他。他说,那小女生根本不是喜欢他,而是喜欢他的能力。鑫鑫最牛逼的地方就是画图,这也是他们那个小公司根本不用招美工的原因。他每次做的ppt简直美cry,自从他进公司,他们boss的ppt就都是他做了。
那个小姑娘对他是万般崇拜,接着知道这货还是洁癖,桌子上一尘不染,全白,mac?pro,还有一盆小绿植,艾玛,自行想象。还有后来,鑫鑫给他们公司同事露了两手,炒过几次菜之后,这小姑娘就彻底沦陷了。
嗯,现在还经常纠缠他呢。
嗯,视我为情敌,经常见面的时候送我一个大白眼。
赶紧来个人把她收走。
嗯,也赶紧来个无敌酷的男生给我们朋友圈增光添彩,顺便把鑫鑫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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