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短期之内,拿下月氏是最重要的。
本来,他还想找赢风吹嘘一番,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但现在,他也只能作罢。
没过两天,大秦大军大胜的消息,便传遍了三十六郡,举国欢庆,百姓们欣喜若狂。
极限。
一道道命令被贯彻下去,秦始皇的威严被激发出来,一些百姓甚至自发的修建了一座雕像,对着他膜拜。
所有人都是一家人!
可以说,现在的大秦已经是铁板一块,六国余孽就算想要兴风作浪,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
这种日子,正是百姓们所期盼的,他们可不想再经历一场战争。
烈日高悬,炽热的阳光照耀在大地上,将整个世界都映照得一片炽热。
庄院之中,赢风正将收割好的稻谷一一摆放好,正与两个农人一起劳作。
经过两日的暴晒,内部的水分已经完全蒸发,干枯。
到了午时,他赏了些银子,便将二人打发走了。
看着地上的一大缸米饭,赢风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笑容。
“我终于可以好好吃饭了,这可是我在大秦呆了三个多月,我最想吃的就是大米。
秦家的大米,不但干瘪,而且也不像是刚吃下去的时候那样柔柔诺诺。
作为一个吃货,主食是必须的。
有人觉得这米不好,赢风也不同意,因为这是一种错误的产地。
“呵呵,看来我们是来对地方了,赢兄弟,你有什么办法,能让你的生活变得更好?”
一声巨响。
果然,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是蒙毅猥琐的声音,然后是嬴政、章邯两个人搂着肩膀,一脸亲热地走了过来。
“老弟,今天是喜事,大家都要庆祝一下,赶紧做几个好吃的。”
嬴政脸上有光,这两天虽然累得够呛,但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再也没有什么,能比打胜仗更令人高兴了。
更何况章邯还顺利招募到了大量工匠,这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嬴峰点了点头,眨了眨眼睛:“行,那我们就好好玩一玩。”
“到时候,我们就去刺|激一下哥他们,让他们做一条龙。”
趁着人多,赢风找了些柴火,生了一堆火,然后从冰块里拿出了上午买来的那只山羊。
他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老猛,我就知道你会来,让我看看,这是什么?”
一眼望去,足有十多斤重。
顿时,蒙毅眼前一亮,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吞咽了一口唾沫:“赢兄弟,你太了解我了,老哥,太高兴了,太高兴了。”
这两天没来,他的肚子都快咕咕叫了。
好吧。
他想了想,大不了一咬牙,将自己的孙女嫁出去。
至少跟着这家伙,不怕被人欺负,也不怕吃亏。
他也可以时不时的回来给她做点好吃的。
蒙毅正想着,赢风已经生起了火,找到了一个木架,将那只山羊放了上去。
他走到厨房,拿出一大堆调料,开始往那块肉上抹。
秦朝有烤肉的方法,对嬴政等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到整只山羊。
因为没有足够的调料,做出来的东西并不好吃。
赢风拿出蜂蜜,抹在上面,让它变得更加酥脆。
他一边生火,一边去厨房做了几道菜,煮了一碗米饭。
虽然是夏天,但因为有钱,院子里堆满了冰块,所以并不热。
不多时,一股香喷喷的羊肉味就扑鼻而来,再加上孜然粉、盐巴和辣椒,让蒙毅的鼻子都快抽出来了。
赢风走进厨房,拿起一把小刀,将最上面的一块切了下来,放在三人面前,“尝尝。”
一部分。
蒙毅一口咬下,立即双眼放光,不用嬴风吩咐,自己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还不忘用菜刀切下一块,不愧是个吃货。
“不要光顾着吃肉了,来,尝尝(adfh)米,那可是一道美食。”
赢风夹了一块肉,一片黄瓜,一口饭。
蒙毅连连摇头,道:“赢老弟,你就别骗我了,我尝过大米,你的米虽然长得不太一样,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满嘴都是肉。
嬴风眉头一皱,笑着说道,“没事,老猛,如果你不能把这一头山羊吃掉,那今晚就住在这里吧。”
尼玛,一个大男人都吃不下啊!
嬴政和章邯连忙往嘴里塞了一把米饭,顿时两眼一亮。
一种粘糊糊的,带着一种不同于羊肉的香味。
两人相视一笑,默默地点头,将蒙毅给瞒了下去。
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坏笑。
赢风走到镜子前,从镜子里拿出几个西瓜和荔枝,味道还不错。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蒙毅摆了摆手,道:“赢兄弟,我真的撑不住了,就靠你了。”
“老猛,你要不要尝尝米饭的味道。”
章邯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着,很是热情的说道。
蒙毅有些犹豫了,他不想吃,可是他又不能吃。
他咬着牙,告诉自己,只要一点点就好了。
我拿起筷子,舀了一勺饭放进嘴里,顿时就慌了,妈的,你怎么不早说!”
紧接着,他就想哭。
我特么不能吃!
嬴政一巴掌拍在了勿乞的肩膀上,笑道:“现在后悔了,哎,这米饭可不是羊肉,而是一种比一种美味,只可惜,你没有机会吃到了。”
走吧。
蒙毅哭丧着脸,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他现在最难受的就是不能吃到美味的食物!
“不用了,老猛,看在我们兄弟一场的份上,我会好好招待你的,然后给你做一顿晚餐。”
赢风拍了拍蒙毅的肩膀,让他很是感激。
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将自己的孙女托付给了嬴锋。
赢老弟真是个好人,这么大的一只羊肉,就这么扔了,实在是暴殄天物。
章邯脸色一变,心想这家伙吃了二十多斤肉,竟然吃了这么多。
一个人,怎么可能吃得下一大盘子的荔枝和西瓜?蒙毅一脸的冤枉,这可不是我的错,是这东西实在是太美味了。
肚子都要炸开了,还想再咬几口。
“呵呵,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可是为三位准备了一份大礼。”
嬴风一脸笑意的说道,令三人一喜。
这家伙虽然爱说大话,自恋,但出手还是很阔绰的。
这让他很是期待。
赢正心里有些奇怪,他还没挑赢大哥的礼物呢,就先收下了。
“老弟,都什么时候了,还送什么东西,不过你要送,我可不能推辞,好歹你也是一片好心。”
蒙毅双眼一亮,大腹便便,摩拳擦掌,一脸期待的看着赢风。
章邯没有回答,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祖安,他隐隐觉得这家伙有些古怪。
这是对蒙毅的一种恩赐!
这可不像是这家伙的一贯作风。
肯定会有爆炸!
赢风转过身,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走进库房,拿出三个箱子。
“赢兄弟,你还真是大方,连箱子都要放在箱子里,好隆重啊。”
蒙着脸的双眼越来越亮,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如果不是嬴政在场,勿乞早就动手了。
换做其他人,他肯定不会在意,但这家伙送的东西,怎么可能普通?嬴锋露出一丝笑容,拿出一只箱子,放在嬴正身前,“老王,这个给你,这把匕首是我昨晚炼制的,虽然没什么用,但以你现在的状态,根本不适合战斗,还是留着吧。”
说完,他拿起一个箱子,打开一把匕首。
通体漆黑,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寒光。
这是他亲自打磨、打磨过的,锋锐无匹。
或许是因为心里的缘故,三人都觉得有些冷。
刀柄是黑色的条纹木头,刀身是精钢打造,刺穿青铜都不成问题。
而在它的两边,则是一个个的血槽。
阿剑。
嬴政睁开了眼睛,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芒,就像是一只凶兽在等待着他的猎物。
喜欢耍无赖的人,最好的武器就是匕首。”
“兵器越短,风险就越大,你的剑虽然好看,但我不会喜欢你的笑容,也不会因为你和我相识已久,就当是我对你的一片好心。
章邯一脸不可思议地说道:“老弟,你竟然还会炼器!”
赢风让他送煤炭的时候,他就有些好奇,但并没有多想。
于是,他就带了一些不同的矿石过来,没想到还真被他猜中了。
不过,这家伙似乎并不是铁匠。
他每天都在少主府上观察工匠们,但也只是皮毛而已。
这把匕首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被打造出来?“老章,这个就不客气了,就当是一把短刀了,你可别介意。”
前方。
赢风微微一笑,章邯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他倒是有不少东西可以用来防身,但碍于种种限制,还是这把匕首最方便。
如果有机会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多做几件。
客气?”
“呵呵,赢大哥,你说什么呢,我们都是自己人,我当然要帮你了。”
章邯兴奋地把玩着手中的匕首,“我可以在匕首上抹点毒药,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论起忽悠人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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