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匀,腌制入味。
等她干完这些,沈阔也把粉肠洗干净了,林霜让他切成小段,然后再腌制。
等他们把粥熬好,王淑英也把最后一个水缸的水添满了。
林霜看她满身大汗,立刻朝她招手,“淑英,辛苦你了,赶紧过来吃饭。”
王淑英以为自己干了一早上的活,沈阔会很感动,可此刻他坐在堂屋,正在往碗里装粥,看都不看她一眼。
不说男人都会被辛劳的女人感动吗?怎么她累死累活连个余光都得不到?
她忍不住感到失落,打算就这样一走了之的时候,却看到沈阔装了三碗粥。
她暗淡无光的眼神,瞬间光亮起来,抬手用手肘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不客气地往里走。
他给她盛粥,证明心里是又她的。
林霜请王淑英坐下,然后把其中一碗粥推到她面前,“今天早上真是辛苦你了,给你工钱……”
“我不要工钱。”王淑英义正严辞拒绝,然后抬眼,羞答答地看着沈阔,“我是心甘情愿帮沈阔哥干活的。”
沈阔听着她的话,眉头皱得苍蝇都能夹死几个,他担心林霜误会,赶忙看向她,只见她面上毫无波澜,对王淑英说:“咱就知道你是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好人。这粥你多吃点,管够。”
王淑英累了一早上,是真的饿了,而且这猪杂粥香得很,她无法拒绝。
要从别人手里抢老公从来不是易事,才第一天,她不能就这么被打倒了,先吃饱再争也不迟。
王淑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猪杂粥,本来还不太瞧得上这猪下水,没想到入口咸香,粥底绵软顺滑,猪心猪肝滑嫩爽脆,粉肠韧脆有嚼劲,太好吃了。
她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很快一碗就见底了。
她正想去添一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吃太快,吃相肯定难看,跟林霜优雅的吃相一比,瞬间被比下去了。
她吃第二碗的心情都没了,但林霜却热情底拿起她的碗,一边望里面装粥一边说:“我做的猪杂粥很好吃吧,喜欢吃就多吃两碗,还有很多。”
“你这粥的确做得不错。”王淑英虽然不想承认,但林霜这粥,比国营饭店做的还要好。
“是吧。”林霜一点都不谦虚,说:“这女人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呀,只会干活是没用的,关键是得有一手好厨艺。”
“正所谓,抓住男人的胃,等于抓住男人的心。”
原来林霜兜兜转转一早上,都在这里等着她呢。
王淑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她攒了一肚子气,本想一走了之,但就这么走掉,又不甘心,看到天井里的木盆有几件衣服,她又跑去给沈阔洗衣服。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相信她再努力一点,沈阔就能看到自己的好。
她抄起一旁的小矮凳,放到木盆跟前,就开始搓衣服。
只是洗着洗着就不太对劲,这白色背心汗衫的肩怎么会这么细,而且这衣服又窄又长,沈阔穿着能舒服吗?
她拎起汗衫走进堂屋,对沈阔说:“沈阔哥,你这汗衫又窄又长,我缝补衣服很厉害的,我帮你改一改。”
沈阔看着这“汗衫”,脸色有些不自在,正想伸手抢回来说要自己洗,就听到你霜说:“你误会了,这衣服是我的。沈阔毛病很多,衣服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肯让外人洗。”
“什么?这衣服是你,该怎么穿?”王淑英一脸蒙蔽,再想象一下这衣服穿在女人身上,她的脸顿时涨红。
林霜还适时补一刀,“就那么穿啰,沈阔最喜欢我穿这条睡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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