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沈梨一进厨房就说。
林霜拉起自己的棉衣,笑着说:“大姑姑,随便看。”
“才三个月,的确挺大的。”沈梨抬手摸了摸她的肚子,“真好,霜儿你可是咱沈家的大功臣呀。”
“哈哈,沈阔也是这么说的。”
话音刚落,沈萍进来了。
“窗花贴完了?”林霜问。
“还没有。”沈萍努了努嘴,“我哥和我姐夫都舍不得累着他们的媳妇,让我来帮忙了,果然有男人撑腰的女人就是好。”
“看你酸的,那你也赶紧嫁人。”沈梨开玩笑道。
谁知道这话一出口,沈萍突然安静了。
林霜一看就不对劲,“真要嫁人了?”
“不是。”沈萍摇头,“我昨晚回去县城收拾东西,一开门就看到有一封信,是周正贤给我寄的,他说再过一年就回来娶我,让我跟他一起出港城。”
“可一年之后,你还在上大学呀?”沈梨脱口而出道。
“是呀。”沈萍轻叹道。
林霜拍了拍她的肩膀,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了一个晚上。”沈萍抬头看了她们一眼,眼神里尽是坚定,“还是坚持读大学,要是他能等我最好,不能等就算了。去到港城我没工作没学识,虽然他说可以养我,但我希望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我不想依附任何人,就算那人是我的丈夫。”
不得不说,沈萍这思想高度,至少比七十年代的女人超前四五十年。
这年头大家都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特别能嫁给港城男人,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没几个人能拒绝。
“萍儿,只要你决定好了,咱们就支持你。”林霜知道她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忐忑的,“相信我,你这大学读出来不会比别人差,社会发展也会越来越好,拥有高学历,以后咱们多的是机会。”
沈梨不懂说那么多高纬度的话,但她有一点非常好奇,“萍儿,周正贤去港城不就大半年吗?一般人能站稳脚跟就不错了,他怎么笃定一年后就能娶你了?”
提到这个,沈萍正有话要说,“他说在港城碰到一位大哥,恰好是咱这边人,于是就提携他一起赚钱了。他说那位大哥很厉害,跟了当地一个大老板,那个大老板很赏识他,重用他。”
“那他真是出门遇贵人了。”
“谁说不是呢?”沈萍说:“他现在一个月能赚五千块。”
“五千?”这下不仅仅沈梨惊得瞪大眼睛,就连林霜都好奇了,这年头港城的工资虽然高,但也就一千五左右,周正贤一个刚过去的人能达到五千一个月的高度,明显不正常。
“你知道周正贤的那位大哥是干什么的吗?”林霜问。
“不知道。”沈萍摇头,“他没具体说,只说他大哥很厉害,这辈子靠着他就不用愁了。”
话题到此为止,可林霜心里总感觉周正贤这工作不简单,幸亏沈萍自我意识比较强,要是就这样贸然嫁给他,她还真不放心呢。
“好了,咱不说了,赶紧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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