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斯是一个典型的不列颠乡村,赭石色的砖石外墙透着岁月的斑驳,两层的尖顶小屋,墙边随处可见一串串蓝紫色的飞燕草,各色天竺葵、薰衣草。草坪浓绿,花园中生活着各种小生物,杨衣时常听见鸟鸣虫叫。
一切都显得静谧又安宁。
杨衣喜欢这样的环境,如果有一天退休了,她说不定会参考这种氛围来布置自己的小屋和院子。
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了,第一天她在昏迷中,第二天她在床上躺了一天,脑子一片混乱,第三天,她被叽叽喳喳的鸟叫醒了,两只憨态可掬的小胖鸟落在窗台上,正在啄食食盘里的谷粒。
好久没有如此野趣盎然又悠闲的时刻了,她从惊梦中醒来,入目是这样一副可爱的情景,沉滞的心一下平静下来,嘴角露出一个微微的笑。
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一会儿啄几下谷粒,一会儿叽喳交流,忽地张开灰黄色的翅膀飞走了。
杨衣怅然若失,平静的心绪也由此飞走了,担忧和茫然又一次涌上心头。
她晃了晃脑袋,摇走烦乱的思绪,去了一趟卫生间,顺便看看自己如今的模样。
她身上穿着一套老式的衣服,很简洁,黑色宽松的裤子,白色的针织套衫,很宽大,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的。这应该是米兰达的衣服。
镜中自己的模样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
当时情况太紧急,她变化时想到的唯一参照人物是张宁宁,她只有这么一个关系较好的同性朋友。镜中的脸只有3像自己,7分像张宁宁了——如果把两人的基因混合,或许造出来的人就是这副模样。
张宁宁是个秀气可爱的小美女,圆圆的脸,圆圆的杏仁眼,高鼻梁,樱桃小嘴,脸上胶原蛋白丰富,表情灵动,熟悉了就会发现她性格开朗,活泼狡黠。
然而杨衣的表情一向很少,有时候甚至稍嫌呆板木讷,这副可爱的五官落在她少肉而平整的轮廓上,缺了灵动,多了几分不谙世事,看起来比她原本的年纪年轻了好几岁。她又是一副发育不足的平板身材,这么一来,像足了无辜迷茫的少女。
怪不得米兰达看她的目光母爱泛滥,充满了同情,连刻薄不好接近的托马斯也同意收留她,这张脸恐怕建功不少。
只要别人无法从现在的模样认出她,杨衣就满意了。
米兰达在花园中浇花,杨衣也想出去走走,下床试了试,伤口已经不疼了。她拨开纱布看了看,伤口不知何时愈合了,只有一道浅浅的疤痕。
她自嘲一笑,将纱布重新包好,走出了门。
“弗丽萨,怎么出来了?伤口还疼吗?”米兰达不赞同的看着她,“你应该好好休息,伤口才能愈合的更快。”
是的,因为她“失忆”的原因,米兰达还给她起了个名字——弗丽萨,她说这是快乐的意思,“可怜的姑娘,你看起来很忧郁,就叫弗丽萨吧,希望你能开心一点。”那时她充满慈爱的说。
“已经好多了,我觉得活动活动有助于恢复。”杨衣伸手接过她手中的喷管。
“你的口音听起来像阿卡国的,能想起来什么吗?”米兰达问。她花白的头发整整齐齐盘在脑后,言语柔和,动作优雅舒缓,完全不像个佣人。
“我……不知道……”杨衣脸红了。这位老妇人对她一直抱有善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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