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只是因为当时的华夏圈有着较为完整的文明,还有庞大的人口基数,白种人做不到,所以才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殖民。
完全的占据和殖民哪个利益更大?
当然是完全的占据,这是想都不用想的,就如美洲大陆那样。
白种人不想占据亚洲大陆吗?他们当然也想,只是做不到。
文明从来不是相互兼容,而是相互消灭。
“如果他们不臣服呢?”
“屠刀在手,你说他们接受不接受?血洗匈奴部落的事情我也不是没做过,不要高估一个族群在面临死亡时刻的勇气,能够战胜死亡的,永远都只会是个体,大部分人所能选择的依然是妥协。”
韩信点点头,即便是他,也不认为自己能够坦然的面对死亡,绝大多数人亦是如此。
“如果只是单纯的扫荡匈奴人很简单,只要半年我能将整个草原杀的血流成河,一个活人都见不到,可是雁门关如今需要人口,需要人手,如今那些匈奴俘虏,我放他们走,他们都不肯走,而且他们还把自己的家人都接到雁门关来居住。”
“他们不跑吗?或者说,那些草原部落的人会放他们的家人走?”
“曾经有个部落的首领,我的匈奴俘虏想要接家人来雁门关,然后被那个部落首领杀了,而后赵海就带着一千个士卒,夺走了那个部落一千个匈奴人,那一千个匈奴人在这里住了三个月后,又回去将自己的家人带来这里,这次那个部落首领再也没有阻止,一个人换了数千个人口。”
“那他们会来劫掠吗?”
“开始的时候来,他们看关外的果园和养殖场没有城墙守护,所以想过来打秋风,那一仗我们损失了十几亩的果树和几百头羊。”
后面的话孟野没再说,韩信也大致能明白那个劫掠的部落是什么下场。
“我还是挺希望他们能主动来挑事的,毕竟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动手,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抢劫更赚钱的事情。”
正在这时候,孟野和韩信的前方出现了一群狼群。
韩信看向孟野,孟野在身边,他是一点不慌。
“你怎么没消灭掉狼群?”
“不能消灭,如果能消灭,我早就灭掉他们了。”孟野很无奈的说道:“虽然它们给我带来非常巨大的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可是我还是不能完全的消灭它们。”
“这是为何?”
“如果把狼群都消灭掉,那么兔子就会泛滥,兔子会把草原的草全部吃光掉,然后草原变成荒漠。”
狼能有效的控制兔子的数量,而人类同样可以有效控制狼群的数量,而人类对付不了兔子。
抛开微生物不谈,兔子也是唯一战胜过人类的动物。
曾经的澳洲政府花了数百亿美元,用病毒、用生物治理,用各种方式对付兔子,可是最终都是以兔子的胜利告终。
两只兔子一年产下六窝,每窝10~15只,两个月的成长与繁育期,两年的时间,兔子的数量就会爆炸。
而它们是比羊群的破坏力还要巨大无数倍,它们不止是吃草根还挖洞,造成地质结构破坏性的伤害。
韩信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孟野,他此刻发现自己的那点知识真的有点不够用。
正在这时候,从后方疾驰而来一匹快马,那快马上是一个红衣少女。
“武帝,韩王,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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