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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章 大彻大悟 (第1/2页)

    第234章    大彻大悟

    金姆看的都愣了:【我的天,凡晶石做的首饰!】

    “你拿一套,自己用吧。”我笑着说。

    金姆一听,乐坏了,也不管男女款式,左右手撸了两个镯子,脖子上挂了一条项链,还给手指带了一排戒指,最后把一条腰带围在腰上,乍一看就像个暴发户,我摇了摇头,这品味,没谁了。

    家里给的‘土特产’,除了10套凡晶石首饰,还有12支手枪,12支步枪,一堆弹药,其中还有两箱一共12枚寒玉手榴弹,不过万王之城的版本没有木柄,只能称为手雷,另外,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防弹衣、腕表什么的,我一看到防弹衣,心口就有点疼,胸口碎防弹陶瓷板啊。

    最后,我拿起一个盒子,这个盒子四四方方,跟其他的都不同,很是奇怪,打开一看,里面有4罐非常眼熟的……胶状物,先知的增效药剂。

    我想了想,看了看金姆,金姆知道我的想法,自然也知道这种药剂的优缺点,他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我递给他一罐,金姆拧开罐子,倒进了嘴里,金然后痛苦的倒在地上,像蚯蚓一样翻腾着,我笑着说:“都这样,忍忍就好了。”

    片刻后,金姆喘息着站起身:【要命了,我的魔力已经增强了?】

    “试试你不就知道了,不过要小心,刚开始,有点不适应。”我提醒道。

    金姆试了几下,就笑了起来,最后说:【只是不知道还有多少魔力?】

    “唉,听天由命吧,这就是种催化剂,有好有坏,省着点用。”我叹了口气。

    这时候,雪莉儿她们也起床了,雪莉儿一脸不高兴的说:“哥哥,杜美好像猜到了什么。”

    “告诉她也无妨,你斟酌吧,哦,这张魔法卷轴,你去给老哈伦,里面有5万套常规武器和铠甲。”我递给她一张卷轴,雪莉儿收了起来:“那我马上去,能不能让杜美跟我一起?”

    “行啊。”我点点头,雪莉儿打量了一眼珠光宝气的金姆,撇撇嘴,扭头走了。

    金姆皱了皱眉头:【暴发户怎么了?这是凡晶石,这随便一件,宫廷魔法师看了能嫉妒的吐血!殿下,您怎么也这么说?】

    “我建议你自己照照镜子。”普拉斯迪多说道:“万王之城的魔法师,也没这么离谱啊。”

    金姆楞了一下,扭头走了。

    “今天有什么好玩的?”普拉斯迪多笑着问道。

    “没有,我要学习血术,你不如自己逛逛。”我说道:“要不把这几张卷轴送到军部,替我给贝亚元帅也行,混个脸熟嘛。”

    “好吧。”普拉斯迪多打了个响指,弄出一定三角军帽,挂在角上,把卷轴卷起来走了,顺手还拿了把手枪,撩起披风插在腰带上。

    “你不是会魔法吗?”我笑着问。

    “这玩意方便,对了,这个卷轴给你,我前老板给你的货。”普拉斯迪多递过一张小号的卷轴说道。

    我点点头,撕了卷轴,几箱恶魔之卵,配套的附件,还有几十套铠甲和火烈剑,我叫来波文、赛门和尔文:“来吧,武装起来。”

    波文拿起一个恶魔之卵:“老大,这个怎么用?磕开?”

    “你煎鸡蛋呢?”我笑着说:“把自己的血滴在蛋上,然后孵出来的地狱犬就只认你了,带上项圈,就能听懂人言,哦,可别让别人乱喂,对了,杜美回来后,你们去一趟南希夫人那,把这箱地狱犬给她送过去,我今天有事,就不去了,顺便把红十字会的叫过来,别总打扰南希夫人。”

    波文点点头,揣起4个地狱犬的恶魔之卵,然后又抱起一箱走了。

    “这枚……”尔文拿着一个恶魔之卵:“怎么跟那些不一样?”

    “这是火灵的,战马,赛门,把你们那些坐骑换掉吧,这种火灵,不吃不喝,定期给它烤烤火就行了,所有的恶魔之卵,20天成年,30天就能作战,哦,注意防火,都是危险生物,火烈剑和火灵,不穿铠甲千万别用,会烧伤自己的。”我提醒道。

    尔文惊奇的说:“太有意思了。”

    我挑挑眉毛:“千万!注意!安全!”

    “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注意的。”赛门说道:“那我让兄弟们来搬了。”

    “尔文,步枪你们拿去分一下,太长了,赛门他们用不到。”我说道。

    尔文笑了笑:“好嘞,这玩意儿我用过,还算熟,我教他们,站岗用不着那么多,4支就够了。”

    “弹药武器都放你们那吧,这是寒玉手榴弹,先储存起来,不要配发,千万小心,一炸就是一片。”我说道。

    尔文点点头,叫来人搬运,金姆没一会就回来了,手上的戒指减到2枚,手镯只有一个,项链和腰带都去了,我笑了笑:“昨天大恶魔给我的恶魔之卵和那些东西,你给我。”

    金姆立刻拿了出来,我划破手指,滴在两枚恶魔之卵上,金姆也给我处理的伤口,他看着那两枚恶魔之卵孵化出来的动物,摇了摇头:【这么小?】

    “会长大的,哦,你要地狱犬吗?”

    【不要,我不喜欢养小动物。】金姆摇摇头。

    “帮我拿点小麦来。”我抱起两个争着撒娇的‘小动物’说道,两个小可爱都是一身的绒毛,一黑一白,让人爱不释手。

    金姆没一会就提了一袋小麦,我给地狱犬戴上了项圈,并且给它狗碗里倒了小麦,然后把口袋一敞,冲角马指了指,角马自然乐的高兴,吃的连头都不抬,可地狱犬一副老大不乐意的样子,闻了闻狗碗里的小麦,用爪子推了推。

    【嘿,殿下,这狗还挑食。】金姆笑着说。

    “臭毛病,剩饭有吧?”

    金姆点点头,我把狗碗里的小麦倒回口袋,指着地狱犬说:“有粮食吃就不错了,你还挑食!那好,吃剩饭吧。”

    谁知地狱犬竟然使劲摇起了尾巴,真是气死人,金姆拿了半块面包,一大碗粥,粥里还搀着几块咸菜:【幸好,再晚一点,就倒掉了。】

    “嗯,以后都留下,一窝子地狱犬呢。”我笑着说:“狗吃咸菜吗?”

    【我哪知道?】金姆耸耸肩,我接过碗,把里面的食物倒进狗碗,又把面包撕碎,丢了进去,地狱犬小心的闻了闻,然后尝了尝,接着吃的稀里哗啦,角马听到异常声响,抬起头看了它一眼,翻了个白眼,又吃了几口,溜达到我身边,把脑袋搁在我靴子上,准备打瞌睡,我把它抱起来,放在凉亭的石桌上,给它铺了几张羊皮纸。

    特蕾莎好奇的看着角马:“这是什么?长得奇奇怪怪的,像是鹰,又像是鹿,还有翅膀。”

    “角马,也叫角鹰兽,能飞的,好玩吧,那个是地狱犬,长大后,脚下能起火苗。”我笑着说。

    地狱犬吃完了剩饭,打了个异常响亮的饱嗝,走到我脚下,很不厚道的,用我的裤角擦了擦嘴,我翻了个白眼,抓着它的后颈提了起来,放在桌子上:“素质!”

    【我的天,饭量不小啊。】金姆感叹道。

    我撇了眼狗碗,靠,那么大一碗,全空了,饭量是铁板烧的两倍,我对地狱犬说;“就叫你‘吃货’吧。”

    地狱犬摇了摇尾巴,然后跳到羊皮纸上,伸头拱了拱角马,角马估计脾气还不错,扭了扭身子,躲在一边,地狱犬一趴,开始睡觉,好像恶魔之卵孵出来的生物,小时候不是吃就是睡,醒着就卖萌,特蕾莎笑着说:“吃饱了就睡,果然是吃货,这只角马你准备叫什么?”

    “嗯,还没想好。”我摇摇头,一身白毛,头上隐隐有两块凸起,看来以后要长角的。

    “雪白雪白的,还会飞,不如就叫云吧。”特蕾莎笑着说。

    “嗯,好啊。”我伸手指挠了挠角马:“就叫你云了。”

    谁知角马啄了我一下,似乎是不乐意我打扰了它的美梦。

    我搓了搓手指,这一下竟然被它啄出血了:“我反悔了,叫你冷云。”

    角马看了我一眼,没有任何反应,又埋头大睡。

    做完这些,我准备开始学习血术,至于治罚厅里的那两个共和党,先让他们吃两天牢饭再说,因为我一去,他们的死期就到了。

    摊开断情,我看了起来,前面都是序言,主要是介绍断情如何修炼,特蕾莎看了一眼:“有意思,先学魔法,然后废掉,再学血术……”

    “嗯?你能看得见?”我愣了。

    “可以啊。”特蕾莎说道:“白纸黑字怎么看不见?”

    “可是除了我,其他人应该都看不到才对啊。”我奇怪的说。

    特蕾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是亡灵,或许有什么原因,能看得到吧?”

    我点点头,干脆把‘断情’全部展开,请她帮我参详一下。

    特蕾莎通读了一遍,笑着说:“真的很适合你呢。”

    “简直是一套黯然销魂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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