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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4章 虫儿们的狂欢 (第1/2页)

    朱高炽大悦之下,简直恨不得高歌一曲。

    唐诗宋词皆可唱,顺着朱高炽的心情,张知微将马车内箱子里装着的短笛拿出,吹出了《汉铙歌十八曲》之将进酒。

    古词曰,将进酒,乘大白。

    如今虽没有美酒助兴,可思想通透、解了数月大忧的朱高炽,兴致极旺。

    朱高炽听着这熟悉的前奏,当即一首最有恢弘大气豪放之感的七言歌行将进酒,脱口而出。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浑厚有力的低吟,似乎是上天对于胖人的补偿。

    朱高炽自小经受截然不同的健全教育,老朱家的知识水平在第三代终于有了拔地而起的趋势。

    君子六艺他都曾擅长,只是体胖以后不得不疏忽起了射与御。

    简单的道理,懂的都懂。

    毕竟能让他御的马,着实不太多。

    结亲时的那两匹马,虽然朱高炽本人不愿多谈,但他也是心疼的。

    马车内高声放歌、还奏起了乐,自然是让距离他们只有一个马车距离、策马的朱棣与并排的朱高煦、朱高燧听了个正着。

    连坐在马车里的徐仪华,都不禁挑开窗帘,同距离马车最近的朱棣相视一笑。

    “大哥,这将进酒,独唱怎么行呢?”

    朱高煦一清嗓子,当即加入了这载歌的行列中,接上了下半句。

    而一向跟着二哥鬼混的朱高燧,眼珠子一转也直接唱上了和声。

    此时刚出南京城门,清晨雾气蔼蔼,唯有车马走动声,以及盔甲、兵器零件相互碰撞的声音。

    从旁护卫的,既是燕王府私军,也是看着燕王府二代男丁长大的老兵。

    在朱棣本人脸上都扯出了丝纵容笑意的情况下,没有人知道朱高炽为何忽然放歌,但一人一嗓到大合唱,如此燕王府一行人数百人高声放歌。

    李白诗仙之名谁人不知,其着作饶是从军的粗鄙之人也是朗朗上口。

    从军之人本就飒爽豪勇,能活成老兵更是其中顶流,百人合唱、以马蹄手中长枪起落为鼓点,器宇轩昂、豪迈洒脱之气张弛有度、大开大阖。

    作为主角,三名好大儿的声音,在合唱中丝毫不减其主导地位。

    一曲作罢、只听那车马中的短笛急促变调另起一首《燕歌行》。

    朱棣和徐仪华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无论日后要如何的奔波,如何的颠沛,只要他们在,家也就在。

    *

    “嫂嫂,可是累了?

    这是我方才新打来的兔子,听闻嫂子手艺高超,不如咱们生个火,把它烤了?”

    朱高煦是一个很好懂的人。

    直白、莽撞、单蠢。

    他针对朱高炽是不假,但他针对的只是拥有长子身份、可能会继承燕王世子一位的朱高炽,并非他的这位大哥。

    只要哥哥能拍着胸脯子给他保证让位,那他一定会是一个集孝顺与真心于一身的好弟弟。

    这份‘好’中,甚至更是不夹杂一丁点的虚伪。

    只能说,他皮上像极了朱棣,可这骨子里的智慧却兴许是被朱高炽一人早早的在娘胎里给吃光了只剩下几根撑门面的稻草,来全了他军事方面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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