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轻,做事手段可谓是雷厉风行而且不留情面,也不讲究人际处理,能干就干,要么听从,要么有能力让她折服。
她这样的手段,在当时很多人看来就是太过锋芒,处理事不圆滑。
生意场上的老油条教她做事四面玲珑,因为很怕得罪人而导致生意不成。
沈知初不听,性子像是一把利剑,偏偏还真让她剑走偏锋闯出了一条道。
沈老爷子死的那年沈氏陷入危机,所有人都以为沈家要倒了,沈知初那会儿读大二,直接离校接管沈家硬生生把掉到悬崖坡上的沈氏给拽了回来。
那两个月,沈知初每夜加班,效仿达芬奇睡眠法,工作四个小时睡十五分钟,以此循环,一周只睡几个小时。
谈合作,开会,确定方案,应酬,沈知初靠着自己一个人,一步一步地将沈氏的股份上升到了百分之25。
这些事沈修礼从未放在眼里,他没有印象了,可厉景深却历历在目。
那几年就算厉景深再怎么厌恶沈知初,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沈知初,长得好看就算了,偏偏能力还这么强,一般男人站在她面前只会自行惭愧。
沈修礼有些心虚,刚还犀利的目光现在变得闪躲起来,关于投票选举这件事他当然记得,当时沈知初可是全票通过的。
可那已经过去了,沈修礼不认理,喝道:“那又怎样?那只能证明他们的眼睛都瞎了,选你,沈家还不是破产没了!”
“那我需不需要提醒你沈家是怎么破产的?”沈知初嗓音冷凛,带着淡淡的不悦,其中的威严令人侧目。
“我不过消失四天,爸为什么会签有问题的合同?”
沈修礼听后脸色微微一变。
沈知初眉眼沉沉:“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当初你去地下赌场欠下一大笔钱,有人介绍你一项投资项目,你在我这里讨不到钱就串销爸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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