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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惹人怜 (第1/2页)

    ?    这章三千四百多字,也许这是上架前的最后一章公众章节了,两个月公众期,三十多万字,对熊猫来说也是第一次,但上架后什么成绩,谁也说不好?熊猫有些忐忑,但也有对未来的期待,不管怎样,熊猫会努力把书写好,给所有兄弟姐妹以愉悦的阅读体验,上架后就需要月票了,兄弟姐妹们,你们准备好了吗?那么……还是求一下推荐票,不要因为上架就不投票啊!熊猫还是挺看重推荐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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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陆云峰带来了一点小麻烦,因为他半路和陆冰清先进了一家服装店,帮金英顺挑衣服鞋袜什么的花了二十来分钟,这时候大雨就已经来了,幸好陆云峰来的时候带了雨披,陆冰清也有雨伞。

    按照实际情况,陆冰清抱着金英顺的衣服鞋袜,套上雨披坐在前梁上,陆云峰打着伞,单手抓着车把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陆云峰敲敲门:“英顺,开门!我回来了!”

    没过多久,金英顺把门打开了,但看到她此时的样子,陆云峰和陆冰清都呆住了,因为这小丫头竟然没穿衣服,光溜溜的就跑过来开门了。

    “欧巴,你回来啦!”看到陆云峰,金英顺很高兴,但是看到陆冰清的时候,却有些怯怯的向后退了半步。

    陆云峰皱眉问道:“英顺,你怎么没穿衣服?”

    金英顺低着头,小声道:“外面下雨,偶怕弄脏欧巴的衣服。”

    这话将陆云峰心里的一丝责备击的粉粉碎,眼神瞬间柔和下来,就连陆冰清看着金英顺的目光也充满了善意。

    “先进屋。”在外面站着可不是事儿,尤其还下着这么大的雨,陆云峰赶紧让两个女孩进屋,免得感冒。

    关门进屋,陆云峰道:“我去做饭,冰清,你带英顺去泡个热水澡,给英顺选一身衣服。”

    “交给我吧!”陆冰清微微一笑,看着这个瘦的皮包骨似的女孩,眼里闪过一丝心疼,声音温柔的道:“你叫金英顺对吗?”

    “嗯。”金英顺点了点头,小声问道:“欧尼就是欧巴的妹妹吗?”

    作为云海人,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棒子语,虽然不会说,但简单地欧巴和欧尼还是听得懂的。

    陆冰清含笑点头:“对,我就是欧巴的妹妹,我叫陆冰清,你可以叫我冰清姐姐。”

    “冰清……欧尼。”金英顺不自觉的用了棒子语的称呼,是太深入人心了吗?

    冰清欧尼?

    陆冰清微微一愕,看到金英顺怯怯和不安的样子,立即露出温暖的微笑,抚摸着金英顺的秀发:“很好听的称呼,以后你就叫我冰清欧尼。”

    陆冰清的微笑有很强的感染力,金英顺的不安突然消融了,脸上露出笑容,连连点头:“嗯,冰清欧尼。”

    女孩和女孩似乎很容易成为朋友,就比如坐车的时候,两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只需三两句话就能变得跟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似的。

    相反男人就差了很多,哪怕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坐在一起也不见得有很多话,但真的说起感情,无疑还是男人之间更深厚,只要是认定的朋友,一辈子都坏不了。

    女人就不一定了,当然也有一辈子的好姐妹,但一拍两散的更多,当后世网络发达以后,女人间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防火防盗防闺蜜。

    这句话蕴含着什么内容?自己琢磨去吧!

    不过对陆冰清和金英顺来说,两人算不得闺蜜,所以相处的还是很好的,在陆云峰做饭期间,陆冰清和金英顺一起泡了个热水澡,期间陆冰清从金英顺嘴里问到了不少东西,其中就问清了金英顺的年龄。

    因为陆冰清觉得金英顺怎么也不像十三岁的女生,就算再怎么营养不良,也不应该连胸部都没有一丁点发育的迹象吧!经过询问才知道,十三岁倒是不假,但……这是虚岁。

    金英顺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虚岁的确是十三岁,但周岁却只有十一岁零八个月,这样一个年纪就和她的发育挂上钩了,不过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这么多苦难,陆冰清对金英顺更心疼了。

    金英顺是五年前逃到华夏来的,那时候她的父母家人都饿死了,她是跟着同村的人逃出来的,但是在进入边境之后,同村的人被发现,全部被打死了,只有她死里逃生,一个人逃了出来,那时候金英顺还不到七岁。

    一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怎么养活自己?根本就没法养活,年龄太小,找工作没人要,语言不通,什么都问不到,于是金英顺就开始靠乞讨、捡垃圾为生,这期间也凭着自己的聪明,一点点观察和对照两国的语言,用了五年时间,总算能说一嘴还算流利的汉语。

    只是在这五年里,金英顺经历了不下十次的生死难关,最大的难关就是生病和冬季,众所周知,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零下二三十度是很寻常的事,每到冬天,金英顺就会因为寒冷而生病,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冬天生两场病,每次生病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还可以靠着火柴的光明幻想美好,金英顺却只能和残酷的现实抗争,一次次从死神的镰刀下逃出生天。

    “遇到欧巴之前,偶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偶想过,如果今天还找不到工作,不如就饿死吧!偶真的不想再这么活下去了,偶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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