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档案后,我把他带到仓库,教他仓管的工作职责,这些东西也没啥好教,主要还是靠自学,时间长了,慢慢就懂了。他倒也勤快,一下子就跑到临时工人那边,帮忙搬起了货物。忘了告诉他,仓管是不需要做这些的。
我呢,弄起来之前那一堆单据,只能用乱七八糟来形容,还要我跑上行政办公室找资料。
我张望之际,身后站了一人,淡雅怡人,香味熟悉,很淡很隐忍。人的嗅觉是一种很奇怪的功能,据科学家研究,只有嗅觉是永远忘不了的,就像你十年前很熟悉一种气味,比如烟味,比如酒味,亦或者是香水味,十年来不曾用过,十年后的今天,你闻到这样的气味,脑海中马上会想到曾经与这份香味熟悉的场景。
我慢慢回过头来,确然是她,可我害怕看到她的眼睛,尽管她是误解我,但是眼神中透出的那种冷淡比世间的一切武器都可怕得多。
我低着头,目光只看到她颈下到脚下的一段,没勇气看她的眼睛,我还哪点像个男人?慢慢要抬起头,见她嘴唇动了动要说话,还是没敢看她眼睛,我就匆匆逃离。她还能有什么话和我说吗?自作多情的人从来都是可耻的。
我的心一直怦怦直跳,一个人,无论男人女人,可以爱很多人,但是真正让他这样心跳的,也许只有一个人。
所有的单据都要重新对账,这也好,或许能找出黄建仁那家伙的过错,能把他玩死。
可我的心思都留在了白婕身上,我一直在想,她刚才看我的眼神,会是怎么样的呢?是讨厌,是恶心,是难受,是恨铁不成钢,是难以置信。很多可能性,总之不是期待。
见那个叫安信的家伙忙忙碌碌搬那些货,我想到了以前的我,我以前很牛叉的,一个人干几个搬运工的工作。为什么现在不行?干脆叫这些搬运工都别来了,自己做就行了,不过,现在的货单可比以前多了许多,一个人恐怕做不来。
“安信,过来一下。”我把安信叫过来。
他大汗淋漓的跑过来:“殷大哥,叫我阿信就好了。”
“阿信,他们搬的那些,你都登记了没有?”
“我已经登记了。”
“干嘛搬东西?”我问道。
“是。我平时做这种活惯了。看到他们挺辛苦的,是不是仓库有规定不能帮忙搬东西?”
我对这小子的印象,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阿信,你能吃苦吗?”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说道:“殷大哥,我想……我想请你吃饭。”
“为什么?”
“这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要不是你帮我,我恐怕还……殷大哥,我想请你吃饭。”
我本想拒绝,可他坚定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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