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喜欢的衣服不超过一天。
喜欢的东西不超过一周。
唯一坚持的事,大概就是一直暗恋段辞,就想逼着段辞跟她结婚。
按照套路,原主应该一心扑在段辞身上,花大把时间专门整治他身边可能出现的任何假想敌。
可是原主像是被刺激一样,直接受反噬作用。
段辞不搭理她的时候,原主也不把时间全赖在他身上。
仗着自己是个有钱有颜的小富婆,原主身旁的莺莺燕燕也少不了,撩的男人就算月抛都轮不完,是个无缝衔接渣女。
撩过的男人太多。
以至于原主实际上也不太清楚哪些男人,她撩没撩过。要是捕风捉影跟她炒绯闻,想要蹭流量,或者直接开口问她要资源的,原主基本都认了,简直是主动坐实潜规则的罪名。
原主是去夜店喝多嗝屁了,时卿才过来接手她的烂摊子。
时卿昨晚醒过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阴影朝她压下来。
她想都没想,反手给人一巴掌。
借着酒吧里迷离眩目的光线,时卿这才看清,准备倾身上前来亲她的人,还长着一张白白净净的正太脸。
被她打一巴掌,俊俏的脸上,五指红印异常明显,像是被恶毒女人欺负的小可怜。
她打他,对方也不恼。
只是拉住时卿的手,抚上他的胸前,潋滟的眼眸里震惊又无辜,告诉她,他是真的喜欢她。
时卿顿时吓得不轻。
赶紧道歉跑掉了。
人叫什么……原主不记得,时卿更不记得。这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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