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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5章 谁在进攻? (第1/2页)

    “房俊此人果然是我们的克星啊!”契丹可汗说完这句话后,双眼一翻便晕厥了过去。

    “可汗!可汗……”契丹大军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而这正是房俊一直等待的时机!契丹大军已经的乱了,军队打的就是气势,一旦对方乱了机会就到了。

    “冲啊!”房俊毫不犹豫地下令。此时此刻,任何一个细微的因素都可能决定这场战斗的胜负。

    契丹大军已经乱成一团,这样绝佳的机会,房俊又怎能轻易放过?虽然拿下契丹不能真正的决定一切,不过却能让蛮子大军忌惮。

    房俊现在缺的就是时间,只要蛮子忌惮几分,房俊就能获得足够的时间来过河。

    只要过河,蛮族的大军就没有办法了,绕路根本来不及阻拦他回到天津城。

    程处默和尉迟宝琳如同一支离弦的箭矢,以惊人的速度疾驰而出。在战马的全力奔腾之下,区区两里之地仿佛只是眨眼间的距离。

    \"老大、老二,真是想不到啊!这陷马坑敌人没能派上用场,反而让我们先给用上了。\" 他们兴奋地喊道。

    然而,要在扇形的陷马坑里奔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幸运的是,他们选择了逆向跑动,随着时间的推移,队伍逐渐变得越来越分散。

    \"是啊,但这扇形陷马坑似乎隐藏着一些玄机呢。\" 两人一边交谈着,一边毫不畏惧地向前冲锋。

    程处默和尉迟宝琳都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当爱字营冲出来时,大家都挤在一起;可一旦冲出陷马坑,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散开了。

    这种现象实在有些奇怪,他们一时之间也摸不透其中的奥妙。

    \"等我们能够活着回来,我就把其中的原理告诉你们。\" 房俊一马当先,此刻已经杀到了契丹人的面前。

    他手中既没有握着长枪,也没有挥舞着马槊,而是紧握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唐刀。

    房俊对于枪法和马槊的掌握程度并不理想,尤其是马槊这种武器,其难度极高,普通人难以精通。

    房俊似乎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然而,他最为出色的并非这些传统武艺,而是各种来自后世的思想和技艺。

    程处默和尉迟宝琳则以擅长使用马槊而闻名,但他们所擅长的并非如演绎小说中描述的那样,使用铁鞭或开山斧等虚构的兵器。

    实际上,真正的高手都会选择马槊作为自己的主战武器。马槊外形修长,既可以用于劈砍杀敌,也能够穿刺攻击。凭借着战马的强大冲击力,挥舞起马槊时能够造成广泛的杀伤力。

    经过这一战,房俊深刻认识到马槊的重要性,并暗自下定决心,此次回去后定要用心钻研学习马槊技巧。

    尽管唐刀也是一种优秀的武器,但与马槊相比,还是稍显逊色。此时此刻,房俊心中已然明确,下一步必须全力以赴学好马槊。

    此外,这一次房俊并未命令爱字营采取骑墙战术。骑墙战术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即一旦无法有效突破敌军防线,自身便可能面临被围困的危险。

    由于骑枪过长,战斗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穿刺,一旦遭遇阻碍,就会陷入险境。

    这一次爱字营中的士兵所持兵器,除了极少数人配备马槊外,其余众人皆是手持唐刀。这些唐刀并非普通货色,而是房俊精心研制出的新型唐刀。

    相比于传统的唐刀,爱字营所用的唐刀做出了一些改动,其形状略似苗刀。之所以选择向苗刀靠拢,是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与武者相配合。

    毕竟他们的气力更为强大,如果单纯使用唐刀,虽然也很出色,但气势稍显不足。而改成苗刀的样式,则大大增强了杀伤力,甚至能够一刀将战马劈成两半!

    这种独特的武器,在整个大唐都是绝无仅有的存在。起初,房俊本打算打造马刀,但大家普遍认为马刀过于轻盈。

    要知道,大唐子民的身体素质远胜后世之人,或许是因为他们日常以羊肉为主食,所以气力更为威猛,所使用的武器自然也要更具份量才行。

    他们追求的是那种气吞山河、力劈华山的感觉,讲究的是刀势凌厉、一击必杀。而苗刀无疑是最符合他们需求的武器,其修长的刀身重达十六斤左右,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难以驾驭,但对于爱字营的将士们而言,却是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这些人都是武者,哪怕是实力最差的也有着四品境界,这点重量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杀!”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每当遇到激烈的战斗时,房俊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要大声吼叫几句。曾经的他并不理解这首歌到底意味着什么,但现在的房俊总算是明白了,只有在挥刀杀敌的时候唱这首歌才最有感觉。

    “我去,我怎么之前没发现小三居然还会唱歌。”

    “是啊,而且听起来还挺带劲的。”

    程处默和尉迟宝琳都一脸惊愕地看着房俊,他们虽然觉得这首歌有点怪怪的,但却非常带感!一个男人长得帅不帅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那种劲儿。

    “确实很带劲,不过好像没有这样的曲调吧!”

    “管他呢,等打完这场仗,我们去找他学学,边唱歌边杀敌似乎感觉很爽啊。”

    “嘿嘿!老大你说得对,这歌真的很适合战场。”程处默挥舞着手中的马槊,不停地杀敌,心情十分愉悦。

    当!

    包大海的功夫虽然不算上乘,但面对契丹的大将军时,他并没有退缩。然而,两人撞击后,包大海明显处于下风。

    此刻,他只觉得手臂一阵麻木,心中不禁暗自懊恼。汉人在力气方面终究比不上蛮族,这些蛮人终日以肉和羊奶为食,体力异常强大。

    而站在他对立面的肖邦,则几乎惊得呆住了。要知道,他的气力在契丹可是出了名的厉害,可眼前这个并不算健壮的家伙居然能够与他平分秋色。

    “不,不是对方的力气跟我相当,而是他手中的兵器。”肖邦盯着自己的刀,突然瞳孔收缩。只见刀身出现了一道深深的缺口,已然超过一半。

    “这真是一把恐怖至极的武器啊。”

    包大海一击过后便迅速闪开,因为在战场上,往往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如果不能一举击杀敌人,那就只能等待下一轮交锋了。

    包大海驱马向前冲锋,程大旺则从后方杀出,直取那肖邦,扬起手便是狠狠一刀劈下。

    显然是要趁他病要他命的,肖邦举刀格挡。

    当!撞击声再次响起,肖邦只觉得整条手臂都失去了知觉,苗刀紧贴着他的脸颊滑落而下,如果不是他反应够快及时侧身躲避,恐怕半边肩膀都会被直接削掉。

    噗嗤一声!肖邦的战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苗刀擦着它的肩膀砍落,险些将其劈成两半。

    “这武器实在太过恐怖,若是日后与大唐开战,恐怕将会成为我们的噩梦啊。”肖邦满脸惊惧之色,毫不犹豫地伸手将身旁一名士兵拉下马来,并借助这股力道翻身上马。

    毕竟在骑兵对决之中,一旦落马便有八成概率死亡,而侥幸存活下来的另外两成人也大多非残即废、半身不遂。

    “今日运气着实不错,竟然这样都未能取他性命。”程大旺心中略感懊恼,方才他早已看出这肖邦乃是个重要人物,若能成功将其斩杀,必定是大功一件。

    “罢了,不必再想,那家伙实力的确强悍,若非咱们的武器更胜一筹,说不定死的便是我们了。”

    包大海虽然已经是六品高手,可他在军阵之中仍旧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毕竟,军阵里并不缺少那些能够以凡人之躯击败仙人的绝世高手。

    在大唐,像这样的人物不在少数。只要身处军阵,六品强者甚至可以斩杀武宗级别的存在。

    “真是小瞧了这些契丹人,竟然还有如此厉害的角色。”

    骑兵之间的战斗往往是按回合来进行的,而第一回合已然落下帷幕。爱字营这边有六七个人受了伤,尽管重甲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但并非百分之百无懈可击,敌人的突击队还是成功地突破了防线。

    “兄弟们,还能继续杀敌吗?”

    “能……”爱字营的士兵们士气高昂,犹如长虹贯日。

    在第一个回合中,他们不仅没有一人阵亡,反而斩杀敌军至少一千人,同时还重创了一两千人。这样辉煌的战果,无论放在哪里都称得上是相当出色的成绩。

    然而,重甲骑兵想要调转马头却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因为这需要极其宽广的空间才行。

    幸运的是,另一边的契丹人已经陷入了恐慌之中。面对如此恶劣的战局,他们完全不知所措。这场战斗简直就是一场可怕的噩梦!

    “大将军啊,这仗真的没办法再打下去了。我们的弯刀砍在对方坚硬的铁甲上,居然毫无作用,而对方的刀刃砍在我们身上,瞬间就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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