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系、领主与农民(百姓)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身份)关系的制度,就被称作知行制,不过,狭义上用作前者即主从关系的场合比较多。另外,以这种关系为中心形成的社会被称作封建社会。清定以石高为基准构建起知行制,并从刈羽郡开始推广至上条家治下的领国,建成了统一的石高制为基础的知行制。
由于上条家在统治从敌方手中夺取的领地和一些无主之地时,基本上是让当地的领民自行上报(百姓指出),并以此为依据掌握原领主的所领范围和征收年贡、徭役等等。而像寺院、神社等拥有领土之人,则是以石高申报各自的知行额(领主指出)。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
根据申报,与上条家有渊源的刈羽郡鹈川庄实相寺领的当知行额(该收缴的年贡等)为一千一百石,但清定却以实相寺中供奉着上条定宪、上条弥五郎以及诸多上条一族之人的牌位为由,直接给予实相寺‘不输(不纳赋税的权利)’的特权。
米山寺因捐出大量典籍用于乡中教育,其当知行额两千石被清定免除两年。
而被清定授予苗字带刀特权的山口村、岩原村、剑野村、泉田村、大月村这五座村子则是享有四公六民(四成上缴主家,六成农民自留)以及不用承担任何劳役的优惠政策,倘若遇到收成不好的年份还会再往下进行减税或者免除当年的年贡。
当然,“指出”的内容和格式都有明确规定。
上条家的家臣们还被清定命令提交带有自己血印的誓书,发誓如实申报自己治下田地、宅地、山林的情况,若有可疑之处可以追问百姓,若有不实之处则会被没收全部所领。就连刈羽郡中的胜愿寺、极乐寺等一向宗寺院也不例外。
就这样,在清定的指示下,上条家的家臣们分门别类地统计自己当知行的田地、宅地等土地的面积和收缴额,然后提交“指出”和血印誓书。另外,他们还制作了记录明细的账面,以便统计“指出”。收缴额原则上按前一年实际收获的数量登记,原先用货币缴纳的部分也被命令换算成大米,全部按照石高来进行申报。
检地,其实是一项极为耗时、耗力的大工程,并不是每一年都能顺利实施的。如果一名领主想要增加自己的农业收入,就只能选择在主家承认的领地范围之内,进行开垦新田、兴修水利等,以此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当主家无法及时统计的产出,则是被称之为‘实高’。
天文七年,五月一日。
经过指出检地,以及通过尺、绳、竹竿等工具进行实际检地后,上条领的石高达十七万五千六百石。其中,还包括了柿崎景家、大熊朝秀、平子房政、福岛政为、金子尚纲、发智长芳、榆井治部少辅、市河赖房、北条高定等人的领地。
至于山本寺定长、安田景元、福王寺孝重、长尾房景、长尾为重、本庄实乃、斋藤定信、直江景纲等人,以及扬北众诸将的领地,上条家目前还没有余力去进行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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