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弗拉门戈
男孩儿和女孩儿天生运动能力上就存在差距,艾琳以一个女生的身份成为高石队的队长应该非常自信,可惜她遇上运动能力更为出色的托比亚。
征服一个女人,尤其是在她擅长的领域征服她更容易让她屈服,那个曾经被她训练的斯莱特林小可怜现在比她厉害太多,她觉得自己像是个“书虫”了。
她讨厌这种角色对调的感觉,但他却喜欢这种跟她闹着玩的感觉,脸上一直带着笑容,不论她施展什么恶咒他都用无声反弹咒给抵挡了。哦,见鬼,在绝大多数巫师都不会给自己施展一个像样的铁甲咒时他怎么这么轻松,力量上的差距让他感觉自己占尽了上风,她被小瞧了,即便她一直在往他身上施恶咒她还是没觉得消气,反而更加火大了。
她遵循着一个节奏,装弹、瞄准、射击,他却更加随心所欲,根本不用想直接就用了,如同化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就现在的情形来看,该是他来教她了。
“卢修斯说他被你打惨了,当时我还很高兴。”波莫娜停止攻击,插着腰说道“但我现在觉得非常不高兴!”
“你太僵硬了,你不是会跳舞吗?”
“你想中夺魂咒吗?西弗勒斯?”波莫娜笑眯眯地说“还是无杖夺魂咒。”
“只要你别跟那天一样失控就行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练习。”
“黑魔王也跟你对练?”
“并不经常,他是个大忙人,他主要跟我练习大脑封闭术和他说的‘舞蹈’,他从不觉得打斗该是野蛮的,而是优雅并且拥有韵律感。”
当西弗勒斯的黑袍飘逸翻飞,如同黑烟一样拂过的时候,波莫娜确实感觉到了那种美感,那是和拳击选手不一样的感觉。
“就像弗拉门戈?”
斯内普教授嘴角勾起一个笑涡“很有趣的比喻,你不想跳华尔滋了?”
弗拉门戈热情、奔放、优雅、刚健,是吉普赛姑娘爱恨情愁的载体,在粗旷的音乐中杂糅了凄哀、沉缓,波莫娜曾经练过一段时间,从破釜酒吧出去就是一家大书店和唱片店,她在路过唱片店时听到过里面播放的曲子,从听到它的瞬间她就爱上了这种音乐。
现在再看西弗勒斯斯内普,他就像是个吉普赛人,也许托比亚本来就有吉普赛血统,他并不是个品德高尚的人,甚至有些小偷小摸,可是他就是有种魅力。
也许我找不到爱你的原因,但你已让我失去爱别人的能力。
波莫娜就像麻瓜童话里的那条傻瓜人鱼一样,爱上了一个人类。
“华尔滋我只学了一小会儿,还是邓布利多教的,弗拉门戈是我自己学的。”她卷着自己的头发绕着那个人类巫师转圈,他保持着微笑站在原地,似乎在等着看她玩什么花样。
“为什么想学弗拉门戈?”
“好玩。”她言不由衷地说。
“骗子。”西弗勒斯就跟逮住了她的把柄一样笑着。
“跳这种舞我可以独舞,对着镜子跳。”波莫娜常常沉迷于镜子里的自己,那个时候的她看起来美极了,可惜她必须藏起来,走出卧室她依旧是那个满身补丁的矮胖女人。
“你想看看吗?也许会很危险,我会跟摄魂怪一样把你的灵魂吸走的。”
“对付摄魂怪我可以用呼神护卫,对付你我该怎么办?”
“杀戮咒,西弗勒斯,用你的导师教你的那样,媚娃的精神魔法只对男性人类有效,其他种族的男性都没用,你会跟一只飞蛾恋爱吗?”
西弗勒斯耸耸肩“我怎么能对这么美的生灵下手?”
“那你要我变形吗?”
“你们就是要合伙把我逼疯对吗?”西弗勒斯摇头“我恨邓布利多。”
“你怎么知道邓布利多没走的?”波莫娜问,他死了这么多年,怎么还在那个车站徘徊。
“他的画像至今还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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