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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丰收 (第1/2页)

    今年的冬天来得有些迟。

    眼看已经要到十一月,洒在田间地头的夕阳还是能给人一丝暖意。

    梦幻似的纯净蓝天被抹上一层苍茫暮色,笼罩着农舍、原野、河流以及远处隐没在淡紫烟霭中的森林和山脉。

    黑夜临近,河东、河西两村的农夫早已回家喝麦粥

    但是在曾经的米切尔庄园、如今的狼屯镇第一“丰收”农场的土地上,还有人正在劳动。

    一位老汉敞开外衣,倔强地昂起满是皱纹的额头,双手牢牢把住犁车,赤脚片走在前面。

    两匹挽马奋力拖动犁车,走在老汉更前面。它们的口鼻喷出湿润的热气,汗水汇聚在它们的肋板上,成股滴下。

    在马儿身后,深深插入泥土的犁刀在田地里划出一道长沟。

    深层的土壤被翻出来,大块草皮顺着翼板在空中旋转,最终倒扣在垄沟旁边。

    犁刀前方有一对车轮,车轮可以减轻挽马的负担,并且使犁刀正正好好入地九寸,不多不少。

    这便是重型犁车,它有车辕、车轮以及用于翻土的有壁犁铧。

    它笨重、迟钝,每次转弯都十分费劲。为了尽可能减少整地时犁车的掉头次数,自耕农的土地都是狭长形状,像斑马条纹那样并列着。

    缺点说完,再说优点。没旁的,就是能开垦难以耕作的厚重黏土。

    帕拉图的土地又黏又重,石头还多。在重犁诞生和普及之前,这种地是不折不扣的烂地。只能看着长树长草,无法发展定居农业,最多拿去放牧。

    所以古共和国人轻蔑地称呼生活在这里的渔猎部落为“牧猪民”,因为后者的重要食物来源之一便是将猪赶进森林里散养,等秋季再去狩猎半野化的猪。

    可以说古帝国人向蛮荒拓张版图的历史,就是一部重犁的开枝散叶史。

    马拉重犁比起牛拉重犁还有另一项优点——速度更快。

    老汉掌着犁,转眼工夫就已经走到百米外。

    光是翻土远远不够,还要“耙地”以使土壤变得松散透气。

    所以老汉身后跟着十几个半大小子。他们前一半带着木棍和镐头,一路打碎大块的板结泥土;另一半拖着形似钉板的耙架走在后面,耙架像梳头一样刮过地表,板结土块被进一步打碎,农田也稍微变得平整。

    耙地通常也由马拉耙架完成。但是丰收农场的人力远比畜力充裕,宝贵的马匹都拿去拉犁了,耙地的活自然留给力气尚未长成的半大小子。

    半大小子们的身后,是他们的父母。

    一名矮小的中年农夫斜挂装着种子的小筐,有节奏地甩动胳膊。种子从他的指缝间漏出,如同檐下滴滴答答的雨水,均匀地撒播在疏松的泥土里。

    这是字面意义上的“撒播”,全凭手撒。

    看起来,撒播是项轻松的活,因矮小中年农夫几乎没流汗。他在秋日斜阳下不紧不慢地走着,仿佛是一位骑士正在巡视庄园。而其他人不分老少,都早已汗流浃背。

    实际上撒播才是最困难的工作,需要高超的技巧。唯有种子撒得均匀,麦子才能长得均匀。

    其他农活可以偷懒,干得不好还可以重来。可如果种子撒得不均匀,没有第二次机会。

    播种这活过去一向由扶犁老汉亲自把关。可他现在年纪太大,手变得不稳,于是老汉心情复杂地将种筐托付给长子,自己去扶犁了。

    四名成年农夫拉着一截原木滚子,走在播种者后面。

    滚子碾过的农田变得平整,种子被卷进土里,土壤则被适当压紧,便于日后的收割。

    几位提着水壶的妇人在最后,她们不时地弯下腰,给撒过麦种的地方浇水。麦种尝到水,才会发芽生根。

    浇水也是个耐心细致的活,多浇不行、漏浇也不行,所以交给女人们来做。

    两匹马、一副犁还有一群勤劳的人在原野上缓缓推进,麦种就这样被播撒下去。

    比起荒凉寂寥的大地,种子很渺小。但它是生命,而生命能够成长。终有一日渺小的种子将以黄金般的身躯挺立在大地上,并孕育出新的生命。

    到那时,这片死寂的旷野也将化为金色的海洋。

    农场的围栏上坐着三个男人,入神地望着这平凡而恢弘的一幕。

    三人从左到右依次是巴德、温特斯和小狮子。

    “你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种的庄稼是什么吗?”巴德忽地开口问。

    “黑麦?”小狮子好奇的问。

    “不,是人。”巴德轻轻叹息:“[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人这种庄稼,撒到地里不去管,它也会顽强地生长下去。”

    温特斯和小狮子咀嚼着这句话,陷入沉思。

    “新垦地军团耽误了我们太久时间。”巴德感慨地说:“根本来不及好好整治田地。眼下要尽可能快耕、广种,也就顾不得精细了。”

    “这还不精细吗?有前锋、有中军、有后卫,如同是在行军打仗。”温特斯郑重给出评价:“比杀猪还有意思。”

    “正常种地不会这样种,都是一次只干一样活。先翻地,细致一点要翻三次。再耙地、播种、镇压。最后浇蒙头水。”巴德耐心解释:“现在赶时间,人力又充裕,才能这样干。”

    温特斯回到狼镇,巴德便带他来农场看看成果。

    温特斯附近有几名农夫,正在掘土挖沟。

    目光所及之处,还能看到另外三套犁车。都在很远的地方,小得像地上爬的蚂蚁,但它们也在缓慢而坚定地前进着。

    [第一丰收农场],序号“第一”由巴德编制,名字“丰收”则是流民们自己所起,承载着他们最深切的期盼。

    “那是在干什么?”温特斯看向近处的掘土者

    “挖排水渠,防止农田涝水。”

    挖排水渠的农夫手里多是木具,铁器只有一把镐、一把锹,有人甚至拿着牛胛骨——当锨用。

    温特斯叹了口气:“要是能有更多的铁家伙就好了。”

    “所以你又给我送来三十辆重犁车?”巴德似笑非笑。

    “我不是还带来一百把斧头吗?”温特斯脸颊微微发烫:“锻炉乡那边还有条铁,现在是铁匠不够用。与其回炉重铸费时费力,不如直接造新的。再说造都造了,熔掉太可惜。今年用不上就留着明年用,反正犁这东西早晚都能派上用场……”

    巴德轻轻点头,一言不发。

    温特斯愈发心虚:“我正在想办法重新启用铁峰矿。放心,镐会有的,铲子也会有的。到时候一人发两把,扔一把留一把。”

    巴德继续微笑点头。

    “行了。”温特斯一声长叹:“我是傻逼。”

    听到这话,小狮子放肆大笑、前仰后合,险些倒栽下围栏。

    “你笑什么?你懂种地?”温特斯大怒。

    “我还真懂。”小狮子眼睛弯得像月牙——有几分他姐姐的模样:“我在赤硫岛上种过七年甘蔗,年年受奖。”

    温特斯的怒气被顶回肺里,他已濒临吐血。

    别说下田干活,珂莎的宝贝外甥连花都没种过。在去年来狼镇以前,他甚至没碰过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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