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很靠近那边的车门,让无可让了。
我不禁扭头看了他一眼。
这是个肤色异常白净的年轻男人,身材适中,高鼻梁高眉骨,眼睛大而幽深,眼睫毛长得就跟羽毛一般,他的面孔用俊美来形容并不为过,白衬衫、烟灰西裤、黑色皮鞋,腕上一块银色的手表,全身上下干净利落,像是刚从某个谈判桌上下来的职场精英。总之这人全身散发的优雅气质跟赵培林开的这辆半新不旧的桑塔纳有些不搭。
不知怎的我感觉他有些眼熟,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曾见过他。
他的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十岁,赵培林却叫他何总,大概是某家小公司的负责人吧?否则怎么解释他也跟我一样搭赵培林的车呢?我有几位师兄师姐毕业后合伙创办了公司,把所有家当都穿在身上,走出去个个人模人样全称老总,也没人去探究,现在满世界的都是老总。
男人见我看他,很礼貌地淡淡一笑,“你好,我叫何自远。”
“你好,”我朝他点点头,“我是曾不染。”
他眉头微微一扬,“不然?”
“不染,出淤泥而不染。”
他轻轻哦了一声,“好名字。”
在和陌生人初次见面的一些场合,我的名字一向是个话题。名字是我妈给取的,我妈就一个小学语文教师,但我感觉她身上的文艺细胞并不比任何一个中文系的大学教授少,我想我的一星半点的写作功底就是遗传自我妈。我上头还有个姐姐,因我爸叫曾逸群,我妈就给我姐取名为曾不凡,逸群,卓尔不凡的意思。我妈叫孙莲,莲,出淤泥而不染,因此我就叫不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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