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纬高她两届,因其父亲在瑞县做生意,便插班到她所在的小学读五年级,和哥哥王悦华一个班级。
他跟哥哥很要好,每次下完课,哥哥的那帮同学总在她家做作业,而每次又数他的速度最快,做完作业,他会信手在门口的水泥地上画出一道道粗细适中的粉笔线来,画完格子便教大家一起玩跳房子。她的年龄比他们小,即便简单的游戏也不得要领,哥哥总骂她笨,只有他,不嫌弃地带她一起玩,记忆里,那次他俩占的房子最多。
她因此注意到他的手指,笔直而修长,那双手似乎天生适合持笔,不管是钢笔、铅笔、粉笔甚至是毛笔,都写的那么漂亮。或许是因他写着一手好字,常常在学校宣传栏板书。
那时下午的课程已全部结束,全校都在大扫除,她自告奋勇地要求为宣传栏配画,除了不用忍受尘土飞扬,还因为有他。
他执一截粉笔,横竖勾划,端正的字体在黑板上错落有致,那粉笔磨擦黑板的沙沙声,像是一只纤细的手指在她心头一撇一捺地镌写。
她就在他身旁心不在焉地画着画,看到最后的成稿超出了原先设定的版面,占据了本应配字的地方,她傻眼了。
沙沙的写字声戛然而止,她心里直发慌,扭过头见他正在看她画的画,他不但不怪她占了他的地方,反而把自己刚辛苦写好了的板书毫不犹豫地擦掉了,只为了留空给她。
后来,他到瑞县一中读初一,她渐渐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xiashuk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