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对道德的底线标准都不一样,大多数道德标准都是社会或者学校教育建立的,那些基标用于维护社会治安有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也不一定都是正确的。
像小雨,在社会的人眼中,她就是脚底泥,是个人都可以唾沫的存在。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
杀人放火了?
破坏人家庭了吗?
还是误人前途了?
这些都不是,如果有人认为是,那一定是他为自己的腐败找借口,她一个小女子,一个在这个城市没有根的小女子,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坏人家庭,误人前途,更害不了人,坏家族的是男人本身,误人前途的是为自己无法成功找的借口。
就像当时的我,我并不认为跟她之间的关系耽误了我什么。
我跟她之间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个正常人类都一定会发生的,既然会发生,而且每时每刻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不应该被人唾弃。
并不能说,因为传承下来的道德而视之为肮脏。
别人我不知道,但是小雨,我不想认为她是肮脏的,否则我也变得肮脏了。
另外,收保护费这种事吧,我也有挣扎过的。
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虽然有人说,国家也收税,可是国家的税是拿来做城市建设的,虽然也有几个垃圾人把官场抹得一片黑,但是肯定是有正面的存在,而且是占大多数的,否则这个社会不可以稳定。
而我收的这些保护费并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满足我自己,跟那些官场圾垃一样,败坏了社会风气。
所以在这一件事上,我内心是在谴责自己的,只是没有几人经得起金钱的诱惑,在拿到钱的那一刻,这一切的谴责都烟消云散了。
不过如果一个人没有走进过黑暗,是不会知道光明的温暖。
所以,在我后来离开这种生活之后,我的内心便有了光明的准则!
周六上午上两节课就放学了,我本来要去找小雨的了,可是范晴晴找到我,说她这周不回家,言外之意自然就是在外面开房了。
我不可能放着一个青春少女不去抱,去抱一个“职业情感港湾”。
虽然我想小雨,但是我找她的借口是想要给她小费,这个借口还没强大到让我撇下与范晴晴美好同居的日子。
同桌周告诉我,在菜市场晚市的地方,有很多爱情动作片买的,我想到小雨的技术,与范晴晴一比较,顿时就产生了购买的念头。
范晴晴被我带到那儿去,她显得有些尴尬和羞涩,死活不肯与我混进那群臭男人之中找那些动作片。
我只好无耻的过去翻了几张,给了十块钱。
“都买了什么样的?”范晴晴估计是好奇,红着脸的问我。
我刚要拿出来,她就按了下去。
“回去再看吧,在这里看好丢人呀!”
“好啊!”
我挺尴尬的,感觉我变成了不良青年,这可是第一次这么觉得。
我们有钱了,这一次住进去的可不是之前那些旅馆了,而是在县城最大的酒店,两百块一个晚上。
这里很干净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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