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做饭,白旌则是跟着白旗还有胖子围着农场巡逻了起来。
这里毕竟是兵团的农场。
虽然只是农垦兵团,那也是半军半民的性质,而作为留守人员,自然也是配备了枪械的。
该说不说,上面还是挺大方的,白旗他们四个留守人员,竟然给他们留了三把枪。
这些枪都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这次巡逻,白旌他们三个人带了其中的两只,剩下的一只则是留给陆军和尖果防身之用。
这里毕竟靠近大兴安岭,山里面的熊、虎、狼、豹之类的野兽,那也是有一些的。
因为有枪的缘故,熊、虎之类的野兽倒是不足为惧。
对他们真正有威胁的,实际上只有狼群和巨型野猪。
狼倒是还好,按照白旗的说法,因为前些年的猎狼行动,方圆百里范围内几乎已经没有狼的身影了,更别说狼群了。
但是,实际上最危险的并不是熊、虎、狼、豹之类的野兽,而是野猪。
毕竟,不论是熊瞎子还是老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7.62mm的口径都足以一枪撂倒。
但是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野猪!
这大兴安岭上的野猪,都是嘴尖腿长的种。
而常言道:没有上千斤的熊,却有上千斤的猪。
就是因为野猪时常在松树上蹭它的皮,因此它的皮上都会沾有一身厚厚的松脂,常年累月之下,就会结成一层硬壳。
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野猪即使被步枪击中,那也很难毙命,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两个人进山遇上野猪那很危险了。
就算是现在的白旌,自问如果遇到上千斤的野猪,那也只有跑路一条路可以走了。
好在一早上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别说野猪了,连只野鸡也没看到。
按照白旗的话说,要是周围有野鸡,也早就被打完吃了。
该说不说,还是岗岗营子好啊,至少山上的猎物比这里多。
几人巡逻了一圈,没有什么发现,便是向着地窝子的方向回去了。
刚一回去,就听到陆军在那里嚷嚷。
“这该死的东西,咱们最后两只鸡也被咬死了。”
听到这话,白旌有些疑惑,不清楚胖子在干什么,而白旗和胖子则是赶紧跑了几步,向着鸡圈的位置跑了过去。
白旌见状,也是有些疑惑的跟了上去。
紧接着,便是看到了鸡圈之中的两只半大的鸡被什么野兽咬死了。
虽然白旌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野兽咬死了鸡却不把鸡带走。
但经过白旗的解释,白旌才明白事情的起因经过。
原来在17号农场的人还没有去拉练之前,农场里来了几个牧区来的女知青,这几个女知青在林子里捡到了两只‘小狗’。
女知青爱心泛滥,抱起来‘小狗’就舍不得撒手了,索性就抱回了农场,准备后面带回牧区。
被白旗他们的排长知道了,起先排长以为他们捡到的是狼崽子,便赶紧跑过来查看,结果一看,发现并不是狼崽子,而是狐狸崽子。
这下子,算是捅了大篓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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