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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天资妙 (第2/2页)

是些皮肉伤。

    她此时浑身是土,身受无数拳脚,眼前却浮起了容衍温雅和煦的笑容。

    “弯弯,你这一生只管随心所欲,爱你想爱的人,做你想做的事,有阿爹在,没人能再欺负你。”

    弯弯仰着小脸,问了她最关心的问题。

    “那,我能打想打的人吗?”

    容衍笑眯眯地摸着她的头道:“可以啊,不管你想打谁,阿爹都帮你。”……阿爹,阿爹……你看着,弯弯长大了,不用你帮,也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了去。

    弯弯心中酸涩难当,双手紧握,猛然睁眼,带着网兜腾空而起,撞向身边的人,力道之大,一下子把那个新兵撞得飞了出去,余势不减,又撞翻了好几个人,方才停下。

    趁众人分神之际,她扯开网兜,捡起一根木叉,恶狠狠地横抡出去,所到之处,新兵们纷纷闪躲,硬生生在自己身周扫出了一圈空当。

    被她的气势所迫,喧闹的新兵营瞬间实实在在地安静了下来。

    弯弯拄叉于地,站在圈子中间,如被惹急了的野兽,眼中露出凶狠啮人的杀意,冷冷斜睨过来,被她眼光扫到的人,不知怎的,只觉得那目光如九天深渊里的寒冰,直插心中,冻得人忍不住打冷战。

    这小孩明明鼻青脸肿,全身是土,鼻子嘴角都淌着血,却气势凛然,让人不可逼视。

    嘴角挂起一丝冷峭的笑意,一字一句道:“我阿爹说过,以众击寡,战术也,以寡击众,勇者也。从现在起,我单挑你们每一个人!”

    “从现在起,我单挑你们每一个人。”弯弯嗓音稚嫩,却掷地有声,隐隐有金石之音。

    众新兵被她的气场镇住,再想到之前被这小鬼气昏了头,那么多人追打一个,难脱恃强凌弱,以众击寡的嫌疑,便多多少少有了些赧然。

    “长臂猿”站了出来,不服气道:“单挑就单挑,我先来。”

    弯弯冷笑道:“好,你用什么兵器?”

    “长臂猿”面露傲然之色,道:“我用刀。”

    新兵营里顿时一阵哗然,这个绰号长臂猿的新兵,叫黄火鹏,身高体壮,入伍前穿行山林靠砍柴为生,臂力尤其强,拉得开三石弓,提得起铁门闩,一把虎头军刀舞得霍霍生风,在新兵营里独占鳌头。

    台下几个和黄火鹏交好的新兵,互相顶顶肩膀,挤眉弄眼,面露得色,比刀法,新兵营里没人胜得过“长臂猿”,小鬼,看你这次怎么死。

    刘征焦虑万分,看向身边的世子。

    却见楼誉面色平静如水,波澜不起,只好强行忍住提醒弯弯的想法,嗫嚅道:“长臂猿最好的就是刀法,小鬼和他比,就是孔夫子搬家—找输。”

    陈天奇也有些担心,劝道:“世子,军内切磋也不是不行,就是怕他们才新入伍,动起手来把握不住轻重,万一有个打死打残的……”

    楼誉手中暗暗捏了数枚铁莲子,不动声色道:“不急,再看看。”

    黄火鹏拎了把虎头军刀,跳上校场高台,右足点地,左手抱刀,摆了个六合刀法的起手式,本是一个礼貌性质的动作,他却把刀尖外指,手肘后拉,不像起手式,倒有些像六合刀法中的杀招—反劈华山。

    在黄火鹏心里,用他最擅长的刀法,打败弯弯只是时间问题,因此他一上来就用杀招,打算在三招内解决问题。

    弯弯一声不吭,足尖点地而起,姿态若轻鸿乳燕,偏偏速度极快,众人刚觉得她如一只幼鹰展翅华美无限,赞叹还在喉咙口,就看到这只幼鹰化作黑色闪电,倏的一下劈向高台。

    人未至,刀光起。

    离光出鞘,弯弯整个人如离弦之箭,以离光为箭头,挟风雷之势,直射黄火鹏。

    黄火鹏瞳孔紧缩,哪里料到弯弯来得这么快,这么猛。还好刚才刀尖外指,摆了个扑杀之势,百忙之中虎头刀横挡,锵的一声,勉强用刀面做盾,挡住如箭头射来的离光,连退数步方才停住,再一看,虎头刀上赫然一个洞,竟是被这小鬼头的刀子硬生生戳出来的。

    弯弯一招得手,动作不停,反手一记回头是岸,直逼对方面门,阳光下刀芒如碎玉簌簌而流。

    黄火鹏此时已知道弯弯手上的刀锋利无比,不敢硬碰,到底是用刀的高手,脚步移动,转身扬刀直劈,就是一记狠辣的开门见山。

    陈天奇也是用刀的,对刀法甚有研究,见黄火鹏如此应对,微微点头道:“变招迅捷,反守为攻,不错。”

    这边,弯弯也不硬挡,身法轻灵,一招孤烟袅袅使得优雅清逸,直取对方中路。

    两厢打作一团,弯弯仗着轻功过人,并不和对方使蛮力,而是随机应变,以快打慢以轻克重。

    她的一手刀法承袭自天机老人,在容衍的威逼利诱下苦练而成,却从来没有好好用过,平时只拿来对付野狼虎豹,离光也多数拿来砍柴杀鱼,几乎是毫无对敌经验,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刀法究竟练到了什么程度。

    这次被人一激,正儿八经地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战,说不心虚那是假的,因此憋了一口气,把容衍教的功夫尽数使将出来。

    刚开始还有些艰难晦涩之意,渐渐有了领悟,感觉水到渠成,意到刀至,动静相宜,无不如意,其中舒畅难以言表。

    渐渐的,一手刀法使得如行云流水,毫无半分烟火气,却刀刀不离对方要害。

    陈天奇看着看着,眼睛一亮,咦了一声,道:“这可像话得很哪。”

    数招过后,黄火鹏呼吸粗重急促,额头冷汗涔涔,早已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对付,哪里还有半点小觑轻视之心。

    而弯弯则渐入佳境,身法和刀功配合得越发浑圆纯熟,得心应手,上一招古朴浑厚,下一招诡奇飘忽,种种精彩奥妙之处,不一而足。

    只把台下的众新兵看得目眩神迷,既羡且惊。

    陈天奇更是啧啧称奇:“看不出来,这小家伙瘦骨嶙峋的,倒是个练刀的好苗子。”

    刘征在边上翻了个白眼,心道:“少见多怪,他骑马的本事可比刀法好多了。”

    打到酣畅处,弯弯的眼睛越来越亮,只觉得这套刀法真如阿爹所说,奥妙诡奇,变化无穷,临敌对阵时,往往在极险之境时变数陡生,如穿山涧而过豁然开朗,原来还有好大的一片桃花源。

    因此她也不急,而是甚有耐心地与黄火鹏过招,细细品味其中精髓。

    远处,楼誉瞧见弯弯的神情,已知她有所悟,功力更有进益,嘴角不由得微弯,虽然面不改色,心中实际大为得意。

    这小鬼果然如他所料悟性极高,是可造之才,自己的眼光真是不错,很不错。

    弯弯不急,但黄火鹏急。

    数十招之后,他已经知道弯弯的刀法高出自己无数阶,只不过不太纯熟,加之对敌经验太少,错过了很多机会,他才能苦苦支撑到现在,但自己败势已露,随着对方越来越熟练,自己的机会就越来越少,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此念一出,蛮狠之劲顿起,此时弯弯正凌空击其头部,黄火鹏咬牙闭眼,竟然完全不回招护身,反而抡起大刀,朝弯弯劈了过去。

    弯弯身在空中,凌空一把大刀劈下,如果闪躲不当,则会被劈成两半,而黄火鹏自己也会落个重伤。

    眼看就是一个你死我伤的局面,台下新兵们呼喊惊骇声大起,虽然他们不喜欢弯弯,毕竟没有什么杀人夺妻之类的深仇大恨,只是想教训教训她,发泄一下心头的羡慕嫉妒恨,打打闹闹而已。

    之前见她身姿曼妙,刀法如神,心中已暗暗生出崇慕亲近之心,此时眼见她可能被砍成两半,便忍不住可惜嗟叹。

    刘征脸色大变,和陈天奇不约而同飞掠出去,人在空中就大喊:“停手!”

    楼誉眼神一凝,扣住的铁莲子已移至指尖,作势欲弹。

    电光火石之间,弯弯突然左脚踏在右脚上借力,硬生生拔高数尺,鬼头刀恰恰从她的脚底划过,随后黑光一闪,弯弯借落下之势,离光砍向对方锋刃,“锵”的一声,鬼头刀应声而断,弯弯随着半截刀口同时落地,稳稳地站在台上。

    这一下空中借力,端的是鬼斧神工奇幻莫测,台下众人惊骇嗟叹声未落,就纷纷倒吸口冷气,无不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上云梯!”楼誉瞳孔骤然紧缩,弯弯竟然会上云梯!他到底是谁?

    这套步法失传已久,就连刘征和陈天奇也许都没有见过,更别提台下那些初出茅庐的新兵蛋子。

    但楼誉非常熟悉,因为这套步法,他也会。

    黄火鹏兀自拿着半截断刀发愣,弯弯已经平安落地,本可乘胜追击,但见对方两眼发直傻愣愣的,便也收刀不再出手,将离光入鞘,双眼如星芒闪耀,缓缓扫视场内,声音稚嫩清脆:“谁再来?”

    她站在那里,目光精炼,神采飞扬,如明月初升,珠玉生辉,明明只是个十多岁的小孩子,却硬是让人感觉气势夺人,不可逼视。

    众新兵面面相觑,纷纷低头,无人接话。刚才那番比试,速度很快,尤其最后险要关头那几招,虽然看不太清楚,但已让这些新兵明白,这个他们口中的芦柴棒、黑小鬼,并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荫福于大人物羽翼之下的废柴。

    这个小鬼其实是个真正的强者,至少是个强者坯子,虽然年纪尚幼,经验不足,但人家刚才展现出来的刀法和轻功,那种程度,是他们无法望其项背的。

    军中崇尚强者,弯弯刚才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足够为她赢得尊重,尤其最后时刻,她明明可以乘胜追击,却磊落收手,赢得不仅漂亮而且坦荡,其中的胸襟气度,更是让人心服。

    再联想到之前,自己一群人以多欺少,以大欺小,闹哄哄地撵着人家追,实在太没素质、太小心眼、太丢脸,有些脸皮薄的已经连耳朵都快红了,哪里还敢应话。

    弯弯连问了两声,都无人应答,觉得奇怪,歪着头想不明白,刚才你们不还是牛气哄哄地找我的碴儿吗,现在怎么都像秋天的黄叶遇冬霜—蔫了?

    刘征和陈天奇对视一眼。

    陈天奇会意,转头怒吼道:“胡闹,竟敢罔顾军纪私下斗殴,还有没有王法了,谁带的头?”

    他高大威猛,声若洪钟,一声怒吼震得场内的尘土都抖三抖,众新兵又愧又怕,低头不敢说话。

    黄火鹏如梦初醒,扔掉手里的断刀,情绪复杂地看了看弯弯,昂首应道:“是我,和他们没关系。”

    陈天奇怒道:“知道少不了你,你和弯弯到中军营来听候处罚,新兵营其他所有人,原地俯卧撑臂两百个,绕校场跑五十圈,开始!”

    “一!”

    一声令下,新兵们应声趴下,早有教头候在边上,穿行其中逡巡督促,见到做得不标准的敲一下,看到做得慢的,索性照着屁股给上一脚。于是满场子的兵没人敢偷懒摸鱼,涨红了脸憋足了气,满场哼哧哼哧的喘气声。

    黄火鹏看了眼弯弯,嘴唇翕动,犹豫片刻,道:“都尉,是我先挑衅的,不关他的事,要打要罚,我领。”

    陈天奇板着脸:“要你去中军营你就去,哪来的废话,把他们给我绑起来。”

    弯弯和黄火鹏被五花大绑推入中军营帐候罪。

    楼誉着一身石青色袍服,两肩以金线绣了龙纹,端坐上位,冷冷地看着堂下两人,久久不开口。

    黄火鹏脸色发白,拳头捏紧,楼将军治军一向严苛,只怕这次的处罚轻不了,只不知道要罚什么。

    弯弯倒是无所谓,歪着头,满不在乎地东张西望,打量营帐陈设。

    只见正中一个红漆虎头案,靠近虎案处有一个绘制朱雀图案的大屏风,屏风后置软榻,应该就是楼誉平时休憩之处。另有十七盏莲花青铜树形大灯排列两旁,边上一个兵器架,上面挂着一杆银枪,一把宝剑,一柄腰刀,整个中军营帐自有一番华贵浑厚的尚武气度。

    冷了半天场,看气氛酝酿得差不多了,楼誉方才慢悠悠开口:“这一架打得爽不爽?”

    黄火鹏一愣,这叫什么问题?叫人怎么答,答不爽,搞不好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将军会让你再打一架,难道让他回答爽?

    还没等他想明白,弯弯已经抬头,脆生生地答道:“爽得很。”

    楼誉眼中快速闪过一丝笑意,却依然板着脸道:“说说看,哪里爽?”

    弯弯答得咯嘣脆:“全身上下都爽。”

    刘征和陈天奇差点喷笑,好不容易忍住,强行摆出了个端正严肃的神态,却因为憋笑把脸憋成了猪肝色。

    楼誉哼了一声:“嗯?”

    弯弯又想了想,认真道:“牵一发动全身,内力轻功步法刀法全部配合调动,心先于刀至,刀先于眼至,利己之长攻敌之短,对战时才有胜算。”

    楼誉有些满意,道:“我再问你,刚才对战之时,你明明可以乘胜追击,杀敌于刀下,为什么收手?”

    弯弯有点意外,没想到刚才对战时楼誉竟然就在边上,自己的一招一式都落入他眼中,一愣之下不假思索道:“他在发呆,我胜之不武。”

    楼誉摇头,道:“你要记住,上了战场就只有铁血没有怜悯,多余的怜悯之心除了让你丢掉性命,没有其他作用。”

    没有怜悯只有杀戮,这是战场存活的法则,冰冷无情。真正的沙场有多残酷,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只有走过修罗地狱的人,才会明白你死我活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见弯弯撇撇嘴,并不以为然,楼誉也不多说,只觉得弯弯憨善得可爱,就像刚出窝的幼虎,新鲜好奇,看到谁都想做朋友,也不管对方是狼还是羊。

    看着那双清澈无比的眼睛,楼誉心里有些异样的情绪,这样一双眼睛如果染上哪怕一丝黑暗的颜色,该多么可惜。

    心高气傲的凌南王世子,头一次觉得自己的教育方法太过残忍恶劣,非常不适合孩子的身心健康。

    思虑片刻,自嘲一笑,对啊,为什么非要让这小鬼去领略这些血腥恶劣的东西呢?为什么非要他养出一副冷硬冰冷的铁血心肠呢?就让他这么天真快乐地活着好了。

    真要上了沙场,自己把他护在身边就是,那些东西,他不用懂。

    想通这些,楼誉自感轻松,抬头一笑。

    边上的刘征和陈天奇眼看一次军纪惩戒就要变成孩子的教育大会,正大感无奈,幸好世子及时打住,让两人不约而同呼了口气。

    “刘征,军内聚众斗殴,该当何罪?”楼誉靠回大椅里,懒懒问道。

    刘征答得很快:“责打三十军棍,曝晒一天,罚劳役。”

    黄火鹏看了眼弯弯,上前一步,咬牙道:“和他没关系,这三十军棍,我替他领了。”

    陈天奇笑骂道:“替你个头,错了就好好认个错,否则六十军棍打下来,你就废了,还想充英雄,回去砍柴都不行。”

    这黄火鹏也是个脾气倔强的,一条肠子通到底,完全没有听出来自家都尉的言外之意,扑通一下,双膝跪地,梗着脖子道:“将军,要打要罚冲我,输人不输阵,这个军棍就该我挨。”

    弯弯一脸诧异,这个人刚才还像只好斗的公鸡,要死要活地找架打,现在怎么又要替自己受罚?

    却也不肯领他的情,嘟着嘴道:“阿爹说了,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当,我用不着你替我挨打。”

    陈天奇看着这两头不会转弯的倔驴,无奈苦笑,只得转头看向楼誉:“将军,念在他们初犯,也不失磊落担当,不如从轻处罚吧。”

    刘征跟随楼誉多年,此时察言观色,已经知道他早就消气,此时顺水推舟,向两人使了个眼色道:“还不快认错。”

    弯弯一脸茫然,黄火鹏虽然迟钝,总算比弯弯通些世故,一看这情形,终于醒过神来,急急道:“将军,我们知错了,我们保证下次再不会犯。”

    我们?楼誉觉着这个词听在耳里很不舒畅,沉着脸道:“既然知错,军棍曝晒可免,劳役不可免,黄火鹏罚扫新兵营一个月,弯弯……”

    楼誉扭头看了弯弯一眼,只见他的眼睛瞪得滚圆,小鹿一般滴溜溜水灵灵,说不出的稚弱可爱,心里一软,到嘴边的话就换了一句:“弯弯……罚你到伙房给厨子们打下手去。”

    日上三更,马厩边草屋里有鼾声响起。

    伙房对个吃货来说,不啻天堂,被楼誉罚去伙房打下手,哪里能叫罚,简直就是变相奖励。

    弯弯这几天过得甚是快活,她看起来人小体弱,长得又端正讨喜,关键是能吃,不管人家厨子做什么,都非常捧场地大喊好吃,因此也不用怎么卖萌,就深得厨子们喜爱,重活苦活根本轮不到她做,新鲜吃食却是第一个尝。

    几天下来,她大快朵颐,有空去射箭场上混混,消个食,然后继续吃,到了晚上就捧着滚圆的肚子回草屋一觉睡到天亮,日子过得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这让弯弯真心觉得,前几天那一架打得太值得了。

    此时,这个非着名小吃货正打着小鼾,趴在草屋的土炕上睡得正香。

    “弯弯,几天下来从军歌吹得越发好了。”睡梦中,容衍端着野鸡粥,眉目含笑地看着她:“我们弯弯那么聪明,以后一定是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

    阿爹那么厉害的人都说我是才女,我肯定是个大才女。弯弯心里高兴,笑得见眉不见眼,将从军歌吹得越发找不着调子。

    画面一转,还是容衍,手把手教她武功,甚是耐心道:“想练什么?阿爹会的,都能教你。”

    弯弯眼珠乱转:“嗯……逍遥步。”

    容衍:“为什么喜欢练逍遥步?”

    弯弯高兴道:“适合逃命。”

    容衍:“……”

    画面再转,漫天沉黑雾霭之下,弯弯点燃了松塔枝叶,呆呆看着容衍的身影在火光中渐渐消失,火光熄灭,她亲手把容衍的骨灰收敛入罐,然后在异迁崖顶,一把把随风散去。眼泪已经流干,心像被一只巨大的手扼住,痛得无法呼吸。

    阿爹,你从此活在微亮的晨光中,在漫天的晚霞里,在也西草原千日草花瓣上,在狩水之畔,还有……在弯弯的心里。

    楼誉站在土炕边,看着弯弯趴在炕上的睡相,良久不语。刘征试图上前叫醒弯弯,被他伸手阻住。

    看见炕上的弯弯睡梦中微微翘起的嘴角,楼誉失笑,这个小鬼梦到什么了,笑得那么高兴。

    可是过了不久,只见那微翘的小嘴渐渐低落,睡得正香的小鬼在睡梦中哽咽起来,眼泪从眼角渗出,沿着脸颊缓缓滑落。

    盯着长长睫毛上那滴泪珠,楼誉觉得分外刺目,沉默片刻,突然大声喝道:“小鬼,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给我起来。”

    弯弯身子一震,睡梦中嘟囔着骂了两句,眼睛也不睁,咂吧着嘴翻个身,继续睡,没有半点要起床的意思。

    楼誉亲自上前,运掌如风,在弯弯屁股上狠狠打了两下:“小鬼,起来,否则糕点我吃完了。”

    说罢,故意打开包着的锦帕,把锦绣新做的糕点,放在弯弯鼻子底下逡巡。

    甜美的香气萦绕鼻端,弯弯鼻翼扇动,猛的一个激灵,跳了起来,两眼蒙眬地伸手乱抓:“给我,给我,吃的给我。”

    楼誉志得意满,把一块栗子糕塞进弯弯嘴里,然后劈头盖脸地扔了套黑云骑的常服过去:“换上,我们要出发了!”

    弯弯下意识地咀嚼着糕点,两眼茫然地把头上的衣服扯下来,呆呆道:“去哪里?”

    楼誉头也不回地走出草屋:“赶快换好衣服出来,带上兵器骑上马,一炷香内校场集合,咱们打草谷去。”

    弯弯并不知道什么是打草谷,听楼誉口气好像是要去打群架,看在最近糕点越做越好吃,越送越勤快的分儿上,那就勉为其难地帮他打一架好了。

    慢吞吞换上楼誉扔过来的衣服,在地上踢腿打拳比画了几下,只觉得宽窄胖瘦无不合身,比起之前那套缠手缠脚,挽袖子扯裤腿的衣服好太多了。

    衣服好像刚刚洗晒过,干净清爽有股阳光的味道。很久没穿新衣服了,弯弯收拾停当走到门口,又忍不住扯扯衣襟拉拉袖子,左看右看,心中甚是满意高兴。

    正高兴间,门口传来个凉凉的声音:“小鬼,别臭美了,穿得再好也是块黑炭。”

    只见赵无极靠在门上,出声嘲笑。

    他和弯弯之间的梁子结得既深且长,实在看这个小鬼非常不顺眼,绝不放过半点挖苦讽刺的机会。

    弯弯撇撇嘴,也不理他,走到门口手做圈放在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嘚嘚马蹄响,大红不出意外地飞奔过来,后面不出意外地跟着它的粉丝—那匹身高腿长的黄骠马。

    看到黄骠马,赵无极眼睛一亮,急匆匆赶前几步,大喊:“黄龙,过来。”

    黄骠马停下,看看昔日主人,再看看大红,四蹄不安地刨了刨地面,犹豫片刻,打了个响鼻,又摇头晃脑地跟着大红而去。

    “啐!没良心的家伙。”赵无极脸色难看,狠狠吐了口唾沫,摩拳擦掌有心上去把黄骠马硬扯回来,又明白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黄龙彪悍,仅凭自己是无论如何拉不回来的,只好悻悻地看向弯弯。

    弯弯看也不看他,顾自把离光往腰间一插,翻身上马。

    自从草原和楼誉赛马之后,弯弯才真正认识到军马的厉害,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也佩服得紧,所以一改往日骑马光辔无鞍的野路子,二话不说地给大红配上了全副的军式镫绳马鞍,难得大红竟也没有抗拒,只是不舒适地蹭来蹭去,跑两步扭一下。可怜堂堂野马王,就这么喝醉酒一样踉踉跄跄了好几天,才勉强找回从前的节奏。

    赵无极眼见弯弯要走,大急,这才想起自己厚着脸皮找过来的目的,赶紧冲过去拽住对方的缰绳不撒手,抹了把脸,极其巴结地挤出丝笑:“小鬼,不,弯弯……兄弟,以前是做哥哥的不对,要打要骂随你,哥哥今天给你赔不是了。”

    弯弯生性豁达,见对方先放下身段道了歉,便大度地挥挥手,表示算了,一勒缰绳打算走。

    不料赵无极依然拉着不撒手,弯弯在大漠长大,一根肠子通到底,闻弦音知雅意的本事基本为零,哪里懂得赵无极的意思,见他死拽着缰绳不放,于是皱着眉头不解道:“还有事?”

    赵无极像吞了只带毛的猪蹄一样,涨红着脸嗫嚅道:“确实有事,弯弯兄弟,你已经有了大红,能不能……把黄龙还给我?只要你肯把黄龙还我,哥哥我一定抢把朔国将军的佩刀送你。”

    黄龙走后,赵无极只得凑合着骑其他的战马,怎么都觉得各种不适应,这也不够好,那也不够快,比黄龙差远了,念念不忘几乎成痴。

    眼下就要去打草谷了,在以骑兵作战为主的草原上,一匹好的战马可平添一半的战斗力,所以楼誉前脚走,他立刻后脚蹭过来,打算不惜一切代价,把黄龙求回去。

    弯弯瞅瞅黄龙,摸摸后脑勺为难道:“可是它现在认的主人不是我,是大红,要不,你求求大红去?”

    赵无极愣了,看看昂首挺胸一脸不屑的大红,再看看紧跟在后的黄龙,两眼发黑,呃……这是什么情况?

    一时傻了眼,大红也是个宿敌,当时在草原上的恶缘历历在目,更何况,他可没有弯弯能和动物对话的本事,沟通有障碍,表示很无奈,难道让他和大红说,大红兄,别生气,把黄龙还给我,条件任你提?

    赵无极此时觉得,自己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被抢了情人,而情敌竟然是匹马,真是让人悲从心来。

    即便有百般讨好的心思,却不知从何开口,只好尴尬地摸了摸大红的鬃毛,纠结半晌,方才开口:“大大大……红,今天吃饭了吗?”

    弯弯扑哧笑了出来,见赵无极身高膀圆的一条汉子,脸上涨得几乎滴得出血,便大发慈悲地拉过大红的耳朵,小声嘀咕了几句。

    大红甩蹄摆头,瞅着赵无极,硕大圆瞪的马眼带出一丝不屑,赵无极亦紧张地回望过去,一人一马对望片刻,赵无极实在难以揣测大红的心意,只好求救般看向弯弯。

    弯弯俯身捋捋大红的鬃毛,道:“我们去打架,难道让黄龙在一边看热闹?让他骑着黄龙和我们一起打才行啊。”

    大红这才喷了个响鼻,冲黄龙摇了摇尾巴。

    黄龙本已在新旧主人之间左右为难纠结无比,如今一看大红点头,顿时轻嘶一声,脚步轻盈地一路小跑,停在赵无极跟前。

    赵无极大喜,立刻就翻身上马,摸摸黄龙的头,拍拍马屁股,一时间笑得见眉不见眼。

    又看看身边的弯弯,感动得把胸口拍得咚咚响:“弯弯兄弟,朔军狡猾,你又没经验,打草谷时只管跟我一组,刀啊箭啊哥哥都替你挡了,保你半根寒毛都伤不着。”

    弯弯满脸迷茫:“打草谷是什么,难道不是打群架?”

    赵无极一脸得瑟,终于找到了可以倚老卖老、卖弄经验的机会,也不管人家爱听不爱听,噼里啪啦兀自说开了。

    彼时梁朔两国关系恶劣,虽无大战,但边境摩擦不断。不时有流寇袭击边民,杀人劫掠,无恶不作,往往一次袭击就血洗一个村落,不留活口。

    边民被扰得苦不堪言,纷纷流离失所,不惜拖老携幼举家迁移,垦地失去耕种,造成荒野千里,莽草遍布,很多地方甚至凋零破落不见人烟。

    虽然都说是流寇作乱,但内行人心里都明白,如此整齐的骑兵队,杀人劫掠不留活口的利落作风,哪里可能是一般流寇所为,分明就是训练有素的军队。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能乔装成流寇扰我边境袭我军民,我为什么不能变成义军保护边境?

    楼誉心中冷笑,亲率黑云骑精兵,在边境巡逻,毫不留情地追杀流寇,一为巩固边境,二来可以借此实战练兵。

    双方都不是以正规军作战的方式出现,又经常伴随着打家劫舍,烧粮草劫金银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这种游击式的作战,被称为“打草谷”。

    近十日来,凉州城外流寇作乱,大量难民流离失所,涌入城内,其中肯定混杂了不少对方的斥候细作。

    楼誉明白,要平内乱,必先灭其外援,斩断对方援手,方能清扫混入城内的奸细。

    因此,他亲自领兵,带着前锋营、斥候营、弓箭营的精锐,加上若干新兵营中表现突出的新兵,组成一支骑兵队,准备深入草原,扫荡流寇。

    此一去深入荒漠,数十日不能返,其中凶险一言难尽,因此去的人要么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要么武艺超群,能力出众。

    从哪个角度看,弯弯都不是合适人选。

    之所以在临行前把弯弯这个疲懒目无军纪的家伙带上,那是因为楼誉相信,没有人能比眼前这个睡眼蒙眬的孩子更了解荒无人烟的大漠草原。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冷酷无情的荒原草地上长大已是奇迹,更何况带着一马一豹,横行无忌称霸草原,神出鬼没,活得滋润无比。

    这个草原荒漠,看着平平无奇,其实到处都是流沙陷阱,如果没有识路的人带着,很容易迷失方向,如果陷入流沙,再厉害的军队也是死路一条,虽然楼誉深入险境探过几次路,但哪里比得上这个在草原上土生土长的野孩子。

    打草谷比的是一个奇兵突袭进退自如,靠的是对地形的熟悉程度,而眼前这个孩子,就是一个极其难得的活地图。

    所以不带他去,带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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