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公社的号召
等兔子长大了,成熟之后,又会把兔子卖给供销社的。
当时徐清风还小,不知道为啥要养兔子,后面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们家里养的这种兔子是长毛兔,而在当时,兔毛是一种纺织的原材料,价格不便宜,农村养兔子,其实是给国家做贡献。
还有就是兔毛的经济效益比较高,养兔子赚钱,所以大家都跟风养。
不过后面纺织厂的原材料不再局限于兔毛,而是选择了价格更为低廉的棉花作为原材料,养殖长毛兔的风口就过去了。
没有之前那么赚钱,自然也就没有人养兔子了。
虽然养兔子也可以吃肉,但其实,长毛兔并不是肉兔,长毛兔的肉不怎么好吃。
这个年代,对吃的不讲究。
也没有后世那么多五花八门的兔子烹饪方法,兔子肉的做法很单一,而且不舍得放调料。
很多人印象里会觉得兔子不好吃,肉有一种土腥味。
像李秋雨吃的熏兔肉,味道还是十分不错的。
但大部分人吃的兔肉,都不会熏制,而是直接煮,方法不对,兔肉当然不好吃了。
不过,东北农村,还有一种吃法,那就是把兔肉和鸡肉鸡肉一起炖,借点鸡味就好吃多了。
聊天的时候,徐清风突然看到半空中出现了一个黑点。
黑点快速的放大,然后一个张大着翅膀的老楞,朝着草地上的野兔飞扑而去。
“遭了,有老楞,这野兔完了。”徐清风连忙喊道。
“老楞是什么?”李秋雨呃了一声。
咳咳...徐清风忘记这个时代没有后世的那些梗了。
瓦蓝蓝的天上飞老楞。
老楞便是老鹰。
“喏,就是那玩意。”徐清风朝着天空努努嘴。
李秋雨很快也看到了老鹰,顿时捂住了小嘴:“是老鹰,我的天,兔兔,快跑啊。”
“跑已经迟了,被老鹰盯上,它还能逃走吗?”徐清风摇了摇头。
眨眼间,野兔也发现了不对劲,连忙撒腿就跑。
野兔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几秒钟便跑出了二十米开外。
但还是被老鹰给逮住。
老鹰抓住了兔子,快速的拔地而起,想要离开。
这个时候,从地面飞来了一个石头,一石头击中了老鹰的翅膀。
老鹰惨叫一声,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没错,出手的自然是徐清风了。
“兔兔这么可爱,你也抓?”徐清风跑过去,把老鹰给逮住了。
当然,这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他的目标从头至尾,都是这老鹰。
上次被座山雕给逃走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但没想到这么快,就在林场又遇到了一只老鹰,但这老鹰不是座山雕,而是另外一个品种,金雕。
“清风哥,你怎么打老鹰...”李秋雨看到这一幕,也惊呆了。
“我这不是为了救兔子嘛。”徐清风解释道。
兔子瑟瑟发抖。
它还活着,不过脚受伤了。
“这只兔子,你带回去养吧,这只老鹰我带回去。”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
“只能这样了。”李秋雨看到这兔子惨兮兮的样子,也有些心生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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