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林易欢对阿斯尔的主动与活络,她显得格外安静,又格外楚楚可怜。
心底的弦被无端拨动,阿日斯兰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他的手因为常年握着兵器,掌心处布满了茧子。
原本只是想要将地上的女人拉起来,但才是刚刚拉住她的胳膊,柔软的触感就让他一惊。
松开手来,却发现自己刚才碰过的地方,竟然已经红了一片。
“你……”
“妾愿意跟着少主离开,只要少主能赏妾一口饭吃,让妾……做什么都行。”说这话时,林淳欢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陈国的美人有多大的名声,像她这样生在陈国的女人就有多大的悲哀。
不管是草原鞑靼,还是中原分裂的诸国,但凡是有些名声的人,都以拥有一名陈国侍妾为炫耀的资本。
陈国的女子,生来就是玩物,她们从小学的,不是诗词歌赋,更不见刀枪棍棒,自懂事那日起,接触的,学到的,都是伺候人的本事。
如何将自己养得冰肌玉骨,让人爱不释手。
如何将每一个眼神练习得妩媚勾人,又清纯无辜。
想要让自己活得久一些,生在陈国,唯一的路子就是让自己成为能将男人一直勾住的玩物。
对此,林淳欢很习惯,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可这样的眼神,落在阿日斯兰的眸中,却让他控制不住的心脏狂跳,他十七岁开府,身边虽然没有姬妾无数,但也并不缺少女人。
在阿日斯兰的眼中,女人不过是生儿育女的工具而已,从来没有让他产生过任何感觉甚至情绪。
可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只是说两句话,一个眼神,就好像要将人的魂都勾走了一般,一股无名的火,在身体里烧得无比猛烈,当即再次伸出手来,拉住了林淳欢的胳膊,“既然如此,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小阏氏。”
跟在阿日斯兰身后,回到达尔罕暂时驻扎的营地,每一道眼神落在林淳欢身上,都让她无比难受。
于鞑靼的将士来说,女人也是战利品的一部分,不管是少主还是普通壮士,只要在战场上出了力,那就都有分享的资格。
那样充满了侵略性的眼神,带着无尽的渴望与欲望。
上一次她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因为阿斯尔根本就没有将她带到营地,自城破那日,阿斯尔就将她给藏了起来。
日日吃的是药,喝的是药,整整三个月,她即便什么都不做,身上都会散发出一股药味。
三个月后,她的噩梦就开始了!
阿斯尔身体不好,治了许多年也只是勉强吊着命,后来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名巫医,让他寻一名中原女子炼成药人,日日饮其血。
只要饮上三年,身体的隐疾便可痊愈!
她那个好妹妹啊,只看到她做上了高高在上的大阏氏,却从来不知道,她为了爬出那一方小院。
究竟将自己弄成了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只是稍稍回忆,身体还是会忍不住的发抖,林淳欢抬起眸子,有些紧张的拉住了阿日斯兰的袖子,“少主,妾……妾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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