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被七个混混围攻。当时身上正好有一颗手榴弹。”
“我曾经用手榴弹吓跑过混混!”
呃!
主持人当场便愣住了。
说好的换一个话题,怎么越换越劲爆了?
“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手榴弹?”主持人好奇道。
“那个时候乱啊!”
谭荣理所当然道:“演员出去吃饭都要成群结队的。我在兜里放两颗手雷,才敢一个人出去吃饭。”
歌手们都被彻底震惊了,仿佛看到了那个腥风血雨的年代。
评论区的网友则纷纷求书。
“我突然想知道他以前的经历。”
“出书吧!我肯定买一本!”
“大佬就是大佬,什么没经历过?”
“有一说一,港区以前真的是这样的。”
“这要是写一本自传,不比小说好看?”
毫无疑问,谭荣的事迹是独一无二的。
现场没有一个人举手。
萧辰小组不扣分。
主持人将话筒递到曾坚面前,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
“我曾经在棺材里睡过觉。”曾坚答道。
他和玲果是一个组合,所以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回答。
本以为这个事迹很独特,想不到却有六个人举了手。
“你们都干过?”
主持人都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这个世界,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疯狂一些。
话筒给到薛一。
薛一说道:“我吃过狗粮!”
主持人不由问道:“你吃那玩意儿干嘛?”
“就是好奇!”薛一道。
“好,吃过狗粮的请举手!”主持人率先举手。
薛一:“???”
萧辰:“???”
主持人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实不相瞒,我也吃过。就是好奇什么味儿!”
接着,现场陆续有人举手。
“这么多?”
薛一瞪大了眼睛。
超过一半的人举手了。
“我两岁的女儿请我吃小饼干。我吃完才发现,和家里的狗粮很像。”
“我儿子给我做饭。把我的碗和狗碗弄混了。”
“我不仅吃过狗粮,我还吃过猫粮。”
“我……”
歌手们各自诉说历史。
薛一听得目瞪口呆:“我一直以为自己够变态。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竟然是个正常人!”
这一题,薛一扣了大分。
众人不知道的是,邓诗诗在病床上举了手。
后面两个小组,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事情。
“我的内裤破了一个洞……后面!”
“我在猫砂盆里拉过屎。”
“我变过一次性别。”
……
几分钟后。
轮到了金家旭小组。
本来是个无关痛痒的互动游戏。
可金家旭却有一种奇怪的胜负欲。
特别想赢!
网友的好奇心也到了极限。
“各位变态,请开始你们的表演。”
“我常常因为不够变态,而与在座的各位格格不入。”
“到这里应该是极限了吧?他还能说出什么奇葩的事?”
“萧辰这一组竟然排在后面。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金家旭沉吟片刻。
寻常的事情已经赢不了了。
只能出奇制胜。
“我在大学的时候,曾经偷偷把室友的单反相机去卖。”
“那笔钱支撑我活了三个月。”金家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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