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超过88%,其极端分红的结果,是企业的利润大量流向了家族的荷包。
不仅如此,还有今年9月25日被上交所受理拟科创板上市的恒达智控,同样也是一家先分红后寻求Ipo补血的公司。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20亿元、5.23亿元、7.33亿元。而这3年的分红达到了14亿,其中,2020年分红3.5亿元,是同期归母净利润的83%;2021年分红3亿元,是同期归母净利润的57.36%;2022年分红7.5亿元,是同期归母净利润的102%。而该公司却拟募资25亿元,其中安排2.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此可见,在Ipo公司在先分红后通过Ipo寻求补血的公司显然并非福华化学一家,但因此而被终止上市的却只有福华化学一家。尤其是在深交所终止福华化学上市的同时,上交所却恢复了鸿星科技的Ipo审核,如此一来,福华化学岂不成了冤大头?毕竟就目前的Ipo审核来说,Ipo公司先分红后补血并不在Ipo的禁止范围之内。虽然这种做法市场影响恶劣,但却并不违法违规,福华化学却因此被终止上市,这难免有错杀的嫌疑。
当然,福华化学的终止上市是由于该公司自己主动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而引发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福华化学还是一个“好孩子”、“乖孩子”,或者说福华化学是一个胆子比较小的孩子,所以面对舆情,该公司主动撤回了申请。如此一来,Ipo审核反倒变成了吓退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一场游戏。这对于福华化学来说,其实是有欠公平的。
实际上,就Ipo审核来说,有必要一碗水端平。对于福华化学这种出现Ipo前极端分红的公司,不只是舆论要对其说不,就是交易所的审核也需要对其说不。不只是要对福华化学要终止上市,对鸿星科技、恒达智控同样也需要终止上市,要保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在Ipo制度上对这种先分红后补血公司说不,不能让福华化学成了“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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