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够了,该收拾战利品了。看着屁股已经不冒血的猪哥,我也是无语了。长那么胖干嘛?死了还给我找麻烦,一个人是弄不了了,还是回去叫两人吧!
回到驻地,叫上树和麦跟我走。俩人一脸疑惑,不知道我叫他们干什么?我连比带划他们也没有弄明白,但是还是跟着我了。顺路我还找了一些干藤,权当绳子用了。
来到野猪死的坑边,我指了指。
“哼哼!哼哼!岩?”树吓得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麦也是目瞪口呆,看着野猪发抖不已。
“猪!猪!猪!”我指了指猪哥,又拿起木矛对准猪屁股扎了几下。哎(~_~;),不这样他们也不明白啊!至于叫猪不叫哼哼是有一点小私心的,抢注冠名权啊(?w?)hiahiahia!
“岩!岩!岩!”树激动不已,我大概也明白。原始社会,食物是放在第一位的。一个部落要发展生存下来,食物充足是第一要求。而野猪这种凶猛的动物,一个人根本杀不了,需要好几个部落成员一起合作,还要冒着受伤或是死亡的风险。而我一个人杀了这个野猪对部落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前世有个梗叫“加州不养闲人”,同样原始部落也不养闲人。当你证明了你的价值,大家就会接收认可你。尤其是我们这种即将消失的小部落。
好了言归正传,我叫树我们两个拉着野猪的后腿往上拉,示意麦拿干藤把野猪绑起来。她居然没看懂,真是!好吧,我和麦换了个位置。
“树,麦!拉!”我对着他们两个喊到。趁着两人把野猪提起来时,我快速用干藤把野猪的肚子缠绕起来!
“好!”再和麦换回来,麦拉干藤我和树拔猪腿!
“使劲”我吼到!
“啊!啊!”
三个人拼尽全力,终于把野猪拉了出来。树,连休息都不休息就对我笔画。一边指着野猪屁股的血,一边学着狼叫。
“对,赶紧走”我明白了,野猪的血腥味随时会招来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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