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齐致远的缘分,要从二十七年前说起。
那年我九岁,从那时开始,齐致远就和我生活在一起。他是我的家人。
是的,我的家人。在学校第一次写作文写到“我的家人”时,我毫不犹豫地把他写了上去。
在我幼稚的笔法里,他被我描述成这样一个人:“齐先生身材中等偏瘦,混在人群中很难发现他;但事实上我却总是能在人群中第一个看到他。他相貌英俊,风度翩翩,同时又是个沉默寡言,也不苟言笑的人,以至于我的朋友们都很怕他;但事实上他对我十分和蔼。他说话语速有点慢,好像比正常人要慢半拍,所以有的人会觉得他比较傻;但事实上他比谁都精明。”
我的英文老师瑞秋儿小姐给这篇作文的评价是:“很中肯”。
九岁那年对于我来说,应该是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那一年,他带我离开了我的故乡。
我坐了很长时间的飞机,又坐了好久的汽车,才来到我们现在居住的小镇。
这座名叫特拉基的小镇依偎在内华达山脉的怀抱中,离旧金山仅三小时车程,但却拥有与世隔绝的宁静。齐致远就喜欢这样的宁静。每天早上,他都会带着我在晨雾缭绕的湖边晨跑,风雨无阻。
看着一轮朝阳缓缓从雾气弥漫的湖面上升腾,由浅橙色变成绚丽的玫瑰色,到散发出灿烂夺目的亮光,就好像经历了一场重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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