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外,今日血流成河。
恭亲王也不是吃素的,明知道荡丰山的事有暴露的嫌疑,他不可能只带着几个护卫就赶回来。
他这人一向会做多手准备,他的私军只离他有不到2公里的距离,防的就是这种意外情况。
他通过刺杀梁长天,把锅直往他身上推,成功拖延到他的私军赶过来。
最后,他重伤逃出了包围圈,不知去处。
禁卫军首领身中两箭,同样重伤,魏相运气好一点,只胳膊中了一箭,无性命之忧。
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腹部中刀最先躺下的梁长天被一个打扮成乞丐的女子给救走了。
恭王妃被幽禁在王府里,外面的事她暂时不知道,但她不傻,基本上可以猜测出梁长天和恭亲王凶多吉少。王府搜出了致命信,永平帝不会饶过他们的。
那个本来就是多疑之人。
她在恐惧和哀恸中,忽然想起了年前宴会上秦文茵的异样,揣上匕首,带着依然忠心于她的下人去了清风院。
清风院里,秦文茵在梳妆打扮,她如今所剩的武器不多,美貌是其中一项,得利用好了。
看到恭王妃杀气腾腾地过来,她也不慌,柔柔弱弱地道:“不知王妃这个关头来找茵茵有什么事?”
“是你对不对?”恭王妃咬牙切齿地问,“那封信是你放我儿房里的,对不对?”
“茵茵不知道王妃在说什么。”秦文茵一脸无辜加害怕地道。
“不知道吗?”恭王妃拿出匕首,一步一步地逼近她,事到如今,她不会再信秦文茵的鬼话,也不在意是否错杀了人,反正杀人不杀人恭亲王府都完蛋了,她娘家也完蛋了,她也完蛋了。
秦文茵下意识地就想喊迎夏,名字到了嘴边,才又想起一大早,迎夏就不见了,不知去了哪里。
但她还是不慌,因为如今恭王府里到处是禁卫军,就在她房门几米处,就守着几个。
她退后了几步,确定恭王妃是真的有杀她的心,这才扭头冲那几个明显在旁观看好戏的禁卫军道:“昨晚我家老祖宗给我托梦,说要驱除胡虏子,只要找到一个人就可以,那人是武曲星转世,天生的帅才。”
狗皇帝不想留着她的命,她一早就猜到了,明明她完美地完成了任务,却把她一同幽禁在王府里,也不给她解药,这不就是想杀了她的意思吗?
但无妨,她有预知梦在手,狗皇帝要是不想自己的江山败了,就得求于她。
几个禁卫军面面相觑了一会,其中高个子疑似小队长的那个站了出来,拔出刀,威胁道:“请恭王妃放下匕首,回自己的院子待着,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两个想制住秦文茵的丫鬟犹豫着没有再动作,恭王妃却置之不理,反而猛地朝秦文茵扑了过去。
老祖宗都能梦到了,秦文茵根本不是失忆,是装出来的,她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恭亲王府毁在了她的手里。
所以,今天不是秦文茵死就是她死,只能有这么一个结局。
“啊~”秦文茵没料到她这么决绝,尖叫着闪躲。
但恭王妃和她的距离太近了,她再闪躲也闪躲不了多远,眼看匕首就要戳进她的胸膛,一个丫鬟莫名脚下打滑,把恭王妃撞开了去,匕首只擦破了秦文茵的一点胳膊皮。
恭王妃被撞偏,等她稳住身子想再刺,禁卫军的刀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只差一点点就能成功了,恭王妃跪在地上崩溃地哭喊:“苍天不公啊!”居然帮了贱人。
苍天确实不公。
赵珍珠想,她已经这么想了好几天了,不想认命,却也毫无办法。
她开始慢慢地遗忘上辈子的事情,不仅仅是感觉记忆被糊了一层浆糊,而是货真价实地遗忘,她亲妈和血缘关系上的父亲的名字已经都记不得了,虽然他们并不值得她留恋,但这种强制性的失忆,真tm糟心,糟心到想操翻贼老天。
想着,她果断地掀开车窗,对天比了个中指,谁也不能让她憋憋屈屈地过活,老天爷也不行。
紫鹃和她坐车里,看清了她的动作,虽然这是她第一次看人比中指,但很莫名地她意会到了这个动作的意思。
“小姐你怎么了?”她眼睛瞪得老大,对老天不敬,是不是有点太胆大妄为了,不是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吗?
赵珍珠忽悠道:“有事没事这么来一下,就像大夏天吃了冰镇的东西,心头畅快,你要不要试试?”
紫鹃把头摇成了拨浪鼓,她怂,不敢。
摇完了又道:“小姐心头不畅快吗?”
吐槽了句真敏锐后,赵珍珠否认:“没。”
畅快又如何,不畅快又如何,反正她干不过老天,能做的也就是比比中指了,幸好,这贼老天没小气到她比个中指发泄都降个雷下来劈她,否则,真活不去了,憋屈憋死的。
紫鹃却突然从包袱里拿出一封信递过去,赵珍珠嘀咕了句“什么啊”,接了过来。信封干干净净的,没有署名,抽出信纸,是全家人写给她的信,其中四个弟弟占一句话,陆北占一页字。
赵珍珠无语了半晌,终是忍不住笑了。
她现在在前往滨州府城的路上,是的,她到底还是选择了亲自跑一趟,这是第二天的行程,陆北那厮见拦不住,出门时仍同她怄气,没有来送她。
却没想到,人给她写了信,看紫鹃的架势,感觉还不仅一封。
几个弟弟说不舍得她,让她一定一定办完事就回家去,陆北那厮占一页字,但总共只有六个字,来来回回地重复着,说自己错了,说想她。
有点小肉麻,赵珍珠看得耳热,她把纸折好放回信封中,然后同紫鹃摊开手,“其他呢?”
紫鹃捂紧自己的小包袱,“陆少爷说一次只能看一封。”她之所以能陪同,也是因为领了这个任务,要是都做不好,下次好差事就和她绝缘了。
赵珍珠啧了一声,也不为难她,收回手,又问:“几天一封?”
紫鹃比了个二。
两天一封,肉麻是肉麻一点,但这种肉麻方式就……也还行吧,赵珍珠没意识到自己的嘴角翘得更高了。
虽然这趟出行主要的目的是送货,但毕竟也算走商,走商不做点走商的事,好比如说喜欢看古典名着却偏偏错过《红楼梦》,忒可惜。
于是,每到一个城池,赵珍珠必定要到处逛一下,买一些有当地特色和性价比高的商品,然后在下一个城池贩卖出去,如此,在快来到滨州府城时,她已经小赚了一笔。
赵珍珠哼了一声,就算不靠记忆,她也不是没有任何挣钱的能力。
最后一天的行程,因为下雨,赶不到最近的城池,晚上露宿在一个破庙里,破庙不大,留了一半人在外面看车看货,剩下的20多人走进去,就差不多满了。
修缮了一下窗户和门,生了火,煮了水,吃过干粮,破庙里忽然又来了一伙人,十来个大汉带着一个姑娘。
姑娘很年轻很貌美,似乎是领头大汉的家眷,和他举止亲密。
领头大汉似乎没料到破庙里有这么多人,其中还有两个女人,愣了一下,随后把鲁杰当成了头儿,对他笑道:“阁下能否让一点位置给我们?我们是商队,滨州府城出来的商队,正在返程中。”
他相貌似乎和鲁杰是一卦的,都长得比较和善,笑起来时有种憨厚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放下防备。
鲁杰和善的面目下是什么人,赵珍珠再清楚不过,一只手放在腰侧的斧头上,一只手攥紧袖子里陆北送她的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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