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问道:“那现在这样的情况就没有解决方案吗?”
陈述回答道:“如何看待当代“童养媳”问题?有一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专家认为,应该明确,当代“童养媳”与旧社会的“童养媳”有着根本的不同。旧社会出现“童养媳”,主要是因为很多家庭陷入赤贫养不活孩子,而坪洋村的“童养媳”现象则主要是因为:“出卖”孩子的家庭仍存在“重男轻女”偏见,而收养孩子的地区由于位置偏僻难讨媳妇。而且,2010年也基本不存在旧社会打骂、虐待“童养媳”的现象,很多家庭对“童养媳”爱护有加。
但是,不少专家对“童养媳”现象表示了愤慨。福建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郭延说,“童养媳”现象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有关条款,侵害了妇女儿童权益,对人性是一种摧残。基层组织应加强对“童养媳”尤其是未婚“童养媳”的教育,鼓励她们婚姻自主。作为“童养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用一生的幸福来报答养育之恩。
法学专家则给“童养媳”问题定性为“黑收养”。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林丹认为,《收养法》规定,除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外,收养人必须本身无子女,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坪洋村这种“黑收养”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收养人精心抚养了“童养媳”,但“童养媳”在法律上对他们却没有赡养的义务。有的“童养媳”在收养人年老后也尽了赡养义务,但在法律上却不能参与继承等等。
而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问题却显得有些消极无为。东海镇党委书记陈清水认为,坪洋村的“童养媳”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童养媳”自由恋爱的比较多,但也有为报答养育之恩,和“兄弟”结婚的[1]。对此我们没有权力干预,只要她们口头表示自愿,我们就要给她们办结婚手续。
专家认为,产生“童养媳”现象的根源是当地经济落后,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发展经济。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严正说,经济发展了,姑娘愿意嫁进来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当务之急是全社会要关注这一特殊群体,要尽量帮助“童养媳”找到她们的亲生父母。对一些未婚的“童养媳”,要鼓励她们自由恋爱,否则还会有类似的悲剧上演。”
小雪听后深深地叹息了一声,那声音充满了无尽的忧伤和失望。她那双美丽而清澈的眼眸中闪烁着泪光,仿佛在向整个世界诉说着内心深处的痛苦与不甘。
“真的希望这个世界能对女孩子们好一些啊……”小雪喃喃自语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和祈求。她轻轻皱起眉头,似乎想起了曾经遭遇过的不公和伤害,那些令人心碎的经历让她倍感沉重。
“不要再有女孩受到伤害了!”小雪的声音突然提高了一些,其中蕴含着坚定和力量。她紧紧握起拳头,像是要与所有的恶势力作斗争一般。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柔弱的女子,而是一个渴望改变现状、守护女性权益的战士。
小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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