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何秀纯真的笑脸,一切仿佛又变得似乎并没有那么坏,有情饮水饱的美好爱情观念还是占据了上头。
“我的女神,看到那座山了吗,我们翻过去!”
陆鹿又后悔了,自己这会不会被何秀卖了,群山的夹缝中露出一个山头,何秀说的就是那座山。
陆鹿有些疑惑的问道:“我很想问问,你祖宗怎么想的,这么远的山勾勾,他是怎么找到生存之地,然后繁衍生息延绵子嗣的。”
何秀轻轻的一笑,一边带着陆鹿在泥路上往家的方向走去。
“你们那被鬼子占领过,可我这里却是革命老区,知道为什么吧,战争来临的时候,这农村乡下,你们城里的妹子一个个的拼命嫁进来,只要一天给一碗稀饭,就嫁的那种,好与坏是相对的,和平年代自然是城里好啦。”
沿途很多的水路,有小鱼河虾螃蟹以及青蛙之类的。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何秀去农户家要了开水,给自己的大茶壶换了茶叶。
这农村的一路上,基本和自己的父母都认识,而且就是不认识,自己这边的农村人都是很客气的,甚至于到了饭点,还会拉着陌生过路的客人一起吃饭。
农村也许有让人讨厌的一面,但也有让人喜欢的一面,很多闲来无事的老太太都会询问过路人,生怕是陌生人找不到路,热心的给你指路,如果天色晚了,还会热情拉着你在她家住一晚。
这是在城市里很难见到的人情冷暖。大城市里,你在人家屋檐下躲个雨,搞不好都会驱赶,把你当贼呢。
傲慢的魔都人,高傲燕京人更是一口小赤佬,浓个小瘪三挂在嘴里,时刻的提醒所有外来人,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该卑微的像一条野狗一样赶紧滚。
一路上几乎全是上坡路,陆鹿杵着一根的树枝,气喘吁吁,汗水早就湿透脊背,直言这辈子再也不来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
何秀肩膀上横着一根手臂粗的树叉子,用绳子死死的捆着行李,向着破烂的山路,拾级而上。
同样的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还要安慰陆鹿,给她打气,当听说这才走了一半路的时候,陆鹿直接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幸亏没有说什么我现在就要下山的丧气话。
“宝贝,这都四点了,山里可是有野猪和豹子的,我可打不过。”
陆鹿不听,撅着嘴,环着手,转过身不看何秀:“哼!你少吓唬我了,我现在只想在这睡一觉,你家怎么这么远啊。”
“好啦,真不是开玩笑的,你看这个印子,就是野猪的脚印,目测有五百来斤的大野猪呢!它可是杂食动物,啥都吃的,我跟你说,有一年都把墓穴拱开,把里面的尸体都吃了。”
陆鹿看着何秀指着的脚印对比了一下,赶紧起来,脸上还是不情愿。
那脚型其实是牛的脚印,那里是什么野猪的,野猪根本就不在这座山上,基本在另一边活动。
可城里的陆鹿,根本不认识啊,都忽略了旁边那跟盖浇饭差不多大的牛粪。反正你不告诉她这是牛粪,她也不知道。
她大概还以为那是野猪留下的呢,这么大一坨,野猪有多大,她大概都能脑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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