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晌午,赵恒拎了一只野兔归来。他提了野兔,未去厨房,直接去了偏殿寻宁水月。
“月儿,月儿,你看本王抓了什么回来?”赵恒满是欢喜,手捏着野兔的耳朵,那兔子箭伤在右腿,并未死去。它在赵恒的手中吊着,胡乱蹬着腿,样子煞是可怜。
宁水月听见赵恒的叫声,走出偏殿,只见赵恒站在阳光下,脸上挂着灿烂的笑,手里拎着野兔。
“赵恒,叫我作甚?”宁水月的脸上并未笑容,她依旧直呼他的名讳。
赵恒不怒,拎着野兔冲过来,一只手揽住宁水月的肩膀,道:“本王今早出去狩猎,只打到这一只野兔,本王现在把这野兔送你,拿去炖炖吃如何?”
宁水月望着野兔右腿上的半支残箭,皱了皱眉头,道:“这么可爱的野兔,干嘛要炖了它,月儿给它敷敷药,留它一条性命吧!”
赵恒面露不悦,道:“本王本想带你去狩猎,你却长上了菩萨心肠,算了算了。”
“狩猎?”宁水月像一只麻雀一般,叽叽喳喳道,“去哪里狩猎?月儿呆在这深院里,烦都要烦死了,我要去,要去!”
“你会骑射吗?”赵恒假装一本正经地问道,“不会骑射,去了只会给本王添麻烦!”
宁水月头点的像小鸡啄米一般,她道:“会的会的!”
小时候,她曾跟龚美一起骑马去树林找野菜,抓野鸡。
“那这只兔子……”赵恒扫了一眼手上拎着的野兔,又扫了一眼怀中的宁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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