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怀里的元宵已经不见了。
枇杷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若不是衣服上沾着的几缕猫毛,还有被丢到床底下的匕首,恐怕都要以为昨晚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过于真实中透着几分荒诞的梦境。
最奇怪的莫过于他手上的伤,只是一晚上的时间,竟然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明明昨天那种火辣辣的痛感不似作伪,也真的是流了血的。
难不成……
枇杷回想起昨晚猫舌头舔过掌心时的湿凉触感,心里有些不太确定。
要是真的舔了一下就好得这么快,那未免也太神奇了吧?
——效果简直都赶超膏药了。
可不然的话,又怎么解释此刻平整到看不出一丝伤痕的皮肤呢……毕竟他也不是第一次刮破手掌。
伤成什么样子,需要多长时间愈合,心里都大致有数。
以他的体质,像昨晚上那样出了血的,没个四五天是不可能像这样恢复如初的。
于是,问题的关键再次指向了元宵。
在心里基本确定了答案之后,浮现在枇杷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猫可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啊。
那么就不得不提起枇杷心中的另一个疑惑。
既然猫这么好,长得这么可爱,浑身又是宝,村子里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够好好地和平共处呢?
比如说,像是豢养家犬那样喂养家猫……
这个问题也很快得到了解答。
因为猫这种动物实在是太过于神出鬼没,没个定性,不像狗可以待在一个屋里头安心看家护院。
就拿元宵为例,在打开房门之前,枇杷永远不会知道,屋子里是否有一只猫的存在。
而在检查饭盆之前,枇杷也同样不会知道,元宵有没有在白天的时候回来过。
唯一可以肯定,同时也是枇杷感到十分安慰的一件事情是,元宵必定会在天黑透之前回家。
这一点,自他们认识的那一天开始,从未有过例外。
所以,拜神的那天晚上,当一个人留在家里左等右等,都没有等来那道小小的白色身影时,枇杷终于忍不住推开家门走了出去。
往常到了这个时候,村子早已经陷入黑漆漆的睡眠之中。
除了两个轮班的打更人,也就是村子外头的野狗会远远地发出几声说不上是哀怨还是孤独的犬吠。
——但今晚不同。
因为今天是南村一年一次的拜神仪式,村里人对此的看重甚至超过了大年三十儿。
按照村里的规矩,这天晚上所有的村民不出意外都是要参与到其中的。
当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只要愿意付出一点代价,用村长话说就是,给上头一点孝敬,那位自然也能对个别家里头的不方便有所体谅。
话是这么说,这一点孝敬并不是随随便便,说给就能给得起的。
放眼整个村子,也就是他们家,从枇杷的娘亲嫁进来开始,每年都会行一次这样的方便。
这也是村里那些婆子婶娘会一致地认为,枇杷他爹疼老婆的一个重要原因。
毕竟,有没有、出不出得起是一回事,愿不愿意从口袋里往外掏又是另一回事。
而且若仅仅只是一开始如此,还能当成是一时图新鲜,哄着姑娘家给生娃娃。
可后来孩子生下来了。
再后来,眼看着小子都长到八九岁了,还是年年如此,就不得不教人夸上一句长情了。
至于这里头是真心实意的夸奖,还是明褒暗贬嘲笑男人的死脑筋,或许都有,不能一概而论。
有一件事情却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长到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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