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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4章 公司成立 (第2/2页)

电影,电影在家和在影院看是两回事,有体验感加成,很容易因为自来水票房回升。

    但歌在哪听不是听啊,大家一般就在家听,专辑这东西,想买的早就买了。

    但林夏的全球销量偏偏形成了第二波小高峰,都是托这波宣传的福。

    华夏人的经典口头禅是“下次一定”,买实体专辑的习惯本来不多,但架不住出场设置自带的那股凑热闹的本性啊。

    比如地球华夏某作家获奖之后,书还是那些书,什么也没变,大家伙就是能一拥而上,一夜之间给他直接买爆。

    林夏一直是正能量优质偶像的代表,现在这也算是为国争光了,不少家长甚至都买了一张专辑回去给娃听着学英语。

    还有拿这张专辑搞胎教的……

    林夏是没想到,自己的音乐居然能和莫扎特在某个市场的功能定位类似……

    这张EP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回升,涨幅还不小。

    主要是因为林夏还没有真正下功夫去攻略过亚洲市场,最开始都是当地的华人、以前作品的自来水、亚洲上映影视的OST连带,还有一些因为小松秋奈关注过来的。

    后来这张专辑传播度高了,才有不少当地人去买。

    现在他们更是好奇,一张亚洲歌手的专辑在M国破了记录,都想去听听看是何方神圣。

    当时走出国门,林夏是考虑过两种路线的,第一种是歌坛传统艺能,先去J国,毕竟是全球第二大音乐市场,也有早年天王天后闯下的人气基础,慢慢走亚洲天后路线。

    对其他歌手来说,先走亚洲路线更稳妥,因为文化之间有共通性,而且进可攻退可守,风险小一些。

    但是对林夏来说不太一样。

    她小时候那会儿,韩珂和林伯山正在事业上升期,还在搞异国恋,一个在大都会,一个在音乐之都,她就得时不时两边跑。

    再加上欧美小提琴比赛更多,亚洲其他国家虽然她也去过,但确实不太熟。

    所以她选择了第二种高难模式,直接进军M国。

    作为世界第一大音乐市场,一旦她能在M国打开市场,无论去欧洲还是回亚洲,影响力,一劳永逸。

    ……

    借着这张专辑的东风,林夏也在筹备着和越星和平分手,成立自己的新公司。

    原本林夏的工作室就她和任秋两个人,完全兼顾得过来,但现在不一样。

    她要进军国际市场,自己就需要一个很大的团队,宣传、商务、公关、法务,各方面都得招不少人手。

    任秋现在的工作也侧重在OST这一块,和她的业务重合度渐渐变小,共用经纪团队变得很不效率。

    后续像江望月、张诗云,还有柳梦知,她都是打算签下来的,肯定还得找人带她们。

    她这个工作室的人员名单已经多得快爆炸了。

    业内之前就有吐槽,以林夏工作室的这个体量,你还管这叫个人工作室?

    显得他们挺玛卡巴卡的。

    刘琪也知道,她留不下林夏,国内任何一家公司都留不下。

    她听说过,之前通用给林夏开了一份价值两千万美金的合同,而且承诺了不少优厚的资源,林夏都没有答应。

    可见林夏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林夏如果想走,给所有人打包付违约金都行,但是刘琪不想把关系搞僵,她还想以后合作呢。

    刘琪很感慨,以S级合同签下当初的林夏,业内笑话,是她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当初林夏只想做内容,她是帮林夏杂事的大管家,帮她搭团队,宣传公关。

    现在双方分家,林夏成了现象级的明星,越星也成了业内大公司。

    双方都很理性,所以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没有闹出不愉快的纠纷。

    包括任秋还有唐曼文他们,整个团队磨合得很好了,林夏到时候直接打包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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