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或者财产罚款,你怎么确定人家的财产多少,有的人干脆没有财产,你怎么去执行?
你把人抓起来?难道要让孩子们都没有大人照顾活活饿死?
你如果不处理?别人就有样学样,你让计划生育工作怎么做?这就没办法做了!
而处理的厉害,就会出现各种各样严重的情况,甚至闹出闹出人命来!
而且各地的干部素质不一样,执行的方法也不一样,这样法律法规被执行得五花八门,这到底算是法治还是人治?
而且政策和法律是随着形势变化的,而且还会有反复,认定上也有很多的问题。
同样做生意,在有些地方认为是正常贸易,进行鼓励,而有些地方就认为你是投机倒把,直接把你抓起来,要么罚款,要么判刑!
新法规和旧法规出现矛盾很正常,但是有些部门已经习惯性执行旧法规了,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而且你执行了新法规,以前因为旧法规罚款甚至判刑的人怎么办。
有些已经宣判了,但是新法规来了,那应该怎么算?
有谁能够第一时间学习并且吃透新法律法规的精神?
所以很多情况下,在下面都是一笔糊涂账,更何况,因为历史的原因,不少的执法者自己的文化水平有限,对于法律法规的解读和理解有错误,那就导致了更多的问题。
因此,在很多落后偏远的地方,很多执法部门甚至还是用原来的规矩和经验,更多用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处理问题,这样才能让老百姓信服。
因此,现在的重点还是发展经济,发展教育。
只有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够更好的了解法律法规。
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做到从人治渐渐的转变为法治,最后,逐渐过渡到完全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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