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更美味。
最后在上面生一堆篝火,火要慢要匀,一边烧火,一边默念口诀,待一段时间之后,把黄泥封印挖出来,轻轻一敲,黄泥壳即碎,即可吃鸡,绝对芳香扑鼻,入口酥烂肥嫩,风味天下第一!”
这不是蒙启以前做过的叫花鸡吗,啥时候改名字了?记得他做得很随意呀,也没有见他念过什么口诀吹过啥子仙气,今儿个怎么讲得这么复杂?不过那叫花鸡味道确实是好,说天下第一也不过分,但我更喜欢他做的红烧肉。
饥肠辘辘的廉勾,听了蒙启绘声绘色的解说,心里念叨着,肚子叫的更响了。
“这道美食,我轻易不做,是因为它是用来招待最好的朋友的,只有遇到最真诚的好朋友,才会做给他吃。”
蒙启倒背双手,迎着烈烈寒风,一本正经地继续说道。
“以前,我曾经遇到过一位小精灵,他来自蛮荒森林深处,当时我被一只妖追杀,他是正义的化身,勇敢出手,帮我打败了那只妖。
我们一见如故,结为好友,我为了感谢朋友的真情厚意,为他做了一次黄金泥焖酥鸡,那一天他吃得赞不绝口,直呼这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为了增强诱惑力,他开始编故事。
“唉,可惜自从他回去之后,再也没有遇到情投意合的好朋友,无论是人类也好,灵兽也罢,只要愿意做我蒙启的好朋友,我就想为他再做一次黄金泥焖酥鸡,太遗憾了。”
“人生天地间,没有朋友,寂寞如雪,我多想结识这世间的好朋友,哪怕是敲我闷棍的,我也愿意。
试问茫茫天地,有谁愿意做我的好朋友吗?有谁愿意品尝天下第一美食,黄金泥焖酥鸡吗?”
说到敲闷棍时,蒙启脑门上的三个鸡蛋包蠢蠢欲动。
廉勾倒是听明白了,对呀,敲他们闷棍的,应该是只灵兽!如果能请这只灵兽来帮忙,就不怕什么妖鬼了,这倒是一个好办法,真不愧是蒙氏大族的子弟,这么好的办法也只有蒙启能想到了,不过这灵兽会帮忙吗?
其实蒙启心中也是没谱,他只是灵机一动,尝试一下罢了,不知道美食能不能吸引这位灵兽现身。
若是这只隐藏在暗中的灵兽,只喜欢敲闷棍偷吃,那就没得法子了。
“啊啊啊,我要吃,我要吃~”
虚空一阵扭曲,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出现在二人面前。
小女孩身穿一件淡绿色的裙子,光着小脚丫漂浮在离地尺许的空气中,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着,脸蛋红扑扑的,十分可爱。
她的左手抱着一只小白兔,右手食指咬在嘴里,像是被勾动食欲的一个贪吃小精灵,眼巴巴地望着蒙启。
唯一破坏气质形象的,是她那乱糟糟的秀发,应该是很久没有打理了,发丝互相纠缠着盘结在一起,让人很想帮她理顺,如果再扎上几根小辫子就更好看了。
当看到小女孩别在腰间的那根野猪腿骨时,蒙启眼皮跳了跳,心中一阵无语,脑门上的三个鸡蛋包再次蠢蠢欲动。
这有点出乎意料。
这是一位人类小朋友?如此小的年纪,居然会隐身,貌似还能飞在空中!
廉勾也愣在了原地,他其实更佩服的是蒙启,噼里啪啦一顿说,竟能真的让灵兽现身而出,不,好像不是灵兽,这明明是一个小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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