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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初稿(已修改) (第1/2页)

    两个人逐渐熟络。

    当然,主要是江歌一个人在喋喋不休。

    江歌来自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一共十一个孩子,到第十个全是女孩儿,一直到最后,才生出一个耀祖。

    姐妹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别说上学,就是连饭都吃不饱。

    知道自己要被嫁给一个五十岁老汉之后,江歌也不是个被压榨的性子,便立刻打算跑了。

    是真的连夜跑路。

    她读书的时候,听说港岛特别富裕。

    虽然现在两地不通,但又听到出去打工的人说港岛可以偷渡过去,她就起了去港岛的心思。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收拾起包袱,只装了一锅馒头说走就走。

    江婉的长裙因为不方便行走,被江歌直接从裙摆撕开,撕成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到脚踝的中长裙。

    两个人坐在火车站门口的地上,江歌依旧在喋喋不休。

    过了很久,她终于说完了自己的一段往事,这才有空问起江婉。

    “你呢,你家在哪儿?”

    “我不知道。”

    “那你家里有几口人?”

    “我不知道……”

    江歌看江婉一问三不知,不仅没有疑惑,反而还十分神经大条地哈哈大笑。

    本来有些妖气妩媚的狐狸眼,此刻却因为她的傻笑也跟着豪爽傻气起来。

    她搂着江婉的肩膀,笑道:“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你难道还是个孤儿不成?!”

    “就这样吧,以后我就是你姐!”

    “叫声姐姐听听!”

    “哈哈哈哈哈!”

    她发出了豪迈的笑声。

    江婉不知道为什么,也想跟着笑,便露出了一个温婉清浅的微笑。

    两个人已经走了一天一夜的路,走得两腿都哆嗦,肚子也填不饱。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却都那么开心。

    ……

    与此同时。

    港岛。

    迟家的摩天大楼内。

    “你快看嘛!”

    “看我今天的衣服,好看么!”

    李小婉已经从男孩的板寸,留成了到下巴的短发,穿着裙子在迟嗣面前转来转去,十分乍眼。

    迟嗣原本是最讨厌别人打扰自己工作的,但自从李小婉来了之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让李小婉随意出入他的办公室,就算被打断工作,也只会愉悦,不会气恼。

    “好看的。”

    迟嗣非常配合的说好看。

    记忆中,自己总是不会夸奖江婉。

    不是因为讨厌,是因为自己脑子里实在没有那根弦,他不知道这样江婉会生气。

    最后,江婉直接把自己憋病了,郁结于心吐血不止,自己才知道江婉很在意这些。

    从那之后,他就总会时不时地夸赞江婉。

    之前觉得感情有害的药,现在想想,却那般甘甜难忘。

    可惜,李小婉什么也不记得。

    想到这里,迟嗣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他伸出长臂,李小婉便直接跑过来,坐到了迟嗣的大腿上。

    “那就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探出脑袋,想要吻迟嗣嘴巴,但迟嗣却下意识躲开。

    “哈?”

    “迟嗣,你不上床就算了,连亲亲也不行啊?!”

    “我们都在一起半年了好不好!”

    李小婉十分不乐意,她拍了拍迟嗣的肩膀,直截了当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只是美人即便是生气,也依旧无比的动人心弦。

    迟嗣却依旧定力十足,他只是露出了一个淡到几乎看不出了的微笑,道:“一切都结婚之后再说。”

    其实他不是保守的人,主要是……

    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看到这张脸,他都觉得——

    好吧。

    他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一切感觉都…太微妙了。

    李小婉切了一声,直接从迟嗣的怀中抽身离开,最终还不忘一直碎碎念。

    她背对着迟嗣,眼神微暗。

    果然,哪怕有这张脸。

    也还是不行么?

    算算时间,江婉应该也差不多快要到了。

    她抹去了那些盗墓贼的记忆,没人知道墓室里还有一具几千年不腐的尸体。

    这样,就没人能发现自己的不对劲。

    忽然出现的原身,和已经陪伴左右一年的转世,迟嗣到底会如何抉择呢?

    现在看来,还是原身江婉更胜一筹。

    那如果……

    她毁了江婉呢?

    想到这里,李小婉的笑容微微扩大。

    但等到秘书转过拐角的时候,她又恢复了刚刚可爱洒脱的模样。

    -

    -

    -

    港岛的钱不是那么好赚的。

    偷渡的人头费,也不是那么便宜。

    江歌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当了两个星期的扒手,才带着江婉偷渡来了港岛。

    来到港岛的那一刻,她确实觉得自己要在这里扎根,她觉得自己也要住进高楼大厦。

    但是…

    残酷的现实很快狠狠地打了她的脸。

    江歌,小学四年级,江婉,无文凭。

    两个空有美貌没有文化没有背景连港语都听不明白的人,只能做最低级的妓女。

    江歌当然咽不下心里这口气。

    两个人挤在十平米不到的小房间里,就连上厕所都要去楼下的公厕。

    就连租房子的钱,还是她陪了一天酒赚来的。

    只是两个人虽然过得贫苦无比,但总能傻乐。

    “再苦两天吧,两天就行了!”

    “我已经打听到一份好工作,今天去面试,两天后出结果,等有了工作,咱们就能换大房子了。”江歌对着江婉说道。

    她每次都这么说。

    江婉知道江歌是在硬撑着。

    “我也去陪一次酒好了,这样我们不就能稍微宽裕一些?”

    她扭头对着江歌笑。

    江婉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个月了,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基本生存法则。

    对于陪酒这份工作,她虽然知道为大家不耻。

    可是江歌能为了她做,她为什么不能为江歌做呢?

    江婉的眼神亮晶晶的,内敛而又真挚的眼神就像是一张没有被墨水浸染过的白纸,让人看了就想欺负。

    江歌无语。

    但凡江婉别这么单纯,她说不定还能松动松动,两个人换着做。

    但是——

    她狠狠地敲了敲江婉的脑袋,“你是不是傻啊!那是什么好工作么!?”

    “我说了会带你赚大钱,就一定会带你赚大钱,不会让你做那种事情的!”

    江婉还想要说话,江歌却直接背过身去,“行了行了,睡觉睡觉!”

    黑暗之中,江歌的眼睛亮晶晶的。

    她当然不是在气馁,她可是以后要住进大别野的女人,怎么可能气馁!

    她是在想,接下来到底该做什么工作。

    不得不说,江歌就是一身牛劲儿,吃了无数次瘪,也还是不停地扑腾。

    终于,她在大学生支起了一个小吃摊。

    每天,都用着自己那蹩脚的港语,假装自己是本地人。

    只是这港语太蹩脚了。

    港岛排外,故而没人愿意买单。

    来买的人,也大都是看中了江歌年轻漂亮,过来调戏一下。

    江婉也跟在一旁,给人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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